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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西安离婚女子卖房 被要求开单身证明 (Read 43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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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在买房或卖房时会被要求出具“单身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人甚至为这一纸证明跑断腿。仅2014年,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开出的“单身证明”均超过了当年结婚与离婚登记数据总和。那么,这纸“单身证明”真能证明单身吗?

  案例 1

  卖房因单身证明卡了壳 这个证明有必要吗?

   今年1月份,西安市民王嫣(化名)打算卖房子,原本以为手续三下五除二就能办好,谁料却因一张“单身证明”卡了壳,此后颇费周折,不但去了婚姻登记处、公证处,甚至连街道办能不能开证明也打听了,过程曲折。让她疑惑的是,开这个证明,真的有必要吗?

  离婚证结婚证都有 但还得开单身证明

   王嫣2002年离婚了,2005年她在西安长安区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她再婚了。春节前,她开始办卖房手续。房产证上写的她的名字,她还去婚姻登记处开好了婚姻登记审查表,再加上2002年的离婚证和2008年的结婚证,想着这下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春节后,她委托中介前往长安区房管局提交手续时才知道,还得再开一个2002年至2008年之间是单身的证明。

   3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长安区房管局了解到,像王嫣这种情况的确得开一个阶段性“单身证明”,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办理:一是在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二是去公证处开一个单身声明;三,如果单位是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办或事业单位也可以由单位开证明。

   由于王嫣在企业供职,所以只能前往婚姻登记处或通过公证处办理。“我去婚姻登记处跑了几趟,但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因为我已经再婚,所以不能再出具单身证明。我也去了2家公证处,但要公证必须有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单身证明才行,所以都很难办。我还打听了街道办是否能开这种证明,结果也是无权开具。”王嫣说。由于平时还上着班,她只能抽空去跑一跑手续的事儿,为了这个证明,卖房子的事儿又耽误了近一个月,让她劳心劳力。

  房管局:要单身证明是为产权人负责

   有离婚证和结婚证还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开单身证明?长安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离婚证和结婚证都无法证明2002年至2008年期间王嫣没有再结过婚,而买房时又恰好处于这段时间。因此,王嫣需要证明其在2005年购房时处于单身状态,从而排除这套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

   “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人有多次婚姻的情况。”该局工作人员说,单身时买房和婚后买房在卖方有不同要求,婚后是共有财产,办理买卖交易手续,夫妻双方必须都要到场。如果是单身时购买的房屋,自己就有权处置房产,但必须开单身证明,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有人自称单身而将夫妻共有财产处置了,也是对房屋产权人负责。

  案例 2

  买房办个单身证明 跑六个单位花三天才办好

   近日,市民小王在朋友圈吐槽办个单身证明“跑了六个单位,总耗时三天,为何我不能给自己证明”!2008年8月份大学毕业后,小王先到汉中一单位上班,随之将户口一同迁往汉中,一年后他回西安上班,但户口一直在汉中。

   小王要在西安购买自己的首套房,办理手续时被中介告知要在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他专门请假前往汉中,跑人才市场、民政局等多个部门,终于办下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结果还不够,这个证明的时间是2008年8月12日至今的,但证明得开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即22岁,所以还得再开个2008年1月到当年8月13日期间的证明。那个时间我还没毕业,无奈又跑回学校,问了大学时我们的户籍归属地,然后跑了派出所、档案局、民政局才开了第二个‘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小王说,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开这个证明,如果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就已经明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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