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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公务员被情妇举报通奸 "共同手写"保证书遭曝光 (Read 32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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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坑梓街道计生办公务员卢某荣最近估计很烦,因为他遭到一名杨姓女子的疯狂举报。杨小姐自称是卢包养了两年的情妇,如今感情破裂。她指控卢有“三宗罪”:与已婚女子通奸,替外来务工者办理假计生证件收黑钱,向社会人员发放高利贷。

对这些指控,卢某荣本人均一一否认。但据街道办官方回应,街道纪工委早在3月份便正式立案调查,两人的情人关系也已查明,目前已形成处理意见并向坪山新区纪工委报告。

举报一:租房包养已婚情妇

2012年5月,杨小姐与卢某荣在朋友组局的一次KTV中相识。她告诉记者,当时卢某荣向她倾诉,称自己与妻子的关系不好,因妻子只生了一个女儿,经常与婆婆发生矛盾,目前正打算离婚。次日,卢某荣带杨小姐前往惠州某酒店开房,相识六天后,卢在坑梓深汕路568号租了一套房子给杨居住,两人开始同居。

“他让我给他生一个儿子,并保证,如果我生了一个儿子,就在惠州淡水给我买一套房,养我和儿子。”杨小姐反映,两人同居后,卢为其添置了五千元的家具,如今她依然保存着这些购买收据。此外,卢还为杨小姐办理了一张新的电话卡。据杨小姐提供的一张中国移动业务单显示,原用户为卢某荣的手机号“135××××9520”在办理过户后,转至新客户“杨某花”使用。“他还告诉我,9520就是天长地久我爱你的意思,”杨小姐不忘强调。

前日,记者前往现场走访,这间租住的房屋房号为201,一室一厅,尽管决裂后杨小姐已不住于此,但房间依然保持着原貌。不过与卢某荣一样,杨小姐也是已婚人士,她承认自己很早之前曾与一名甘肃籍男子结婚,并于2007年诞下一个儿子。虽然与该男子并未正式离婚,但两人分居已久。

2012年10月,同居数月后,杨小姐怀上小孩,“开始他对我还可以,但在2013年4月检查出怀的是女儿后,就天天逼我打掉小孩”。她告诉记者,最初自己极力反对,但禁不住对方的花言巧语。为保证顺利打胎,卢为此写下一份保证书。该保证书提到,“我卢某荣保证,如果打掉我们的小孩以后,抛弃杨某花就赔偿10万块”,落款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并签有卢某荣的名字。

次日,杨小姐前往坪山一家名为健丰医院的私人诊所将孩子打掉。据她反映,他俩原本在惠州淡水的一家正规医院做流产手术,因无法提供结婚证,只好作罢。“打掉小孩后,卢某荣就开始翻脸不认人,不给我任何打胎及营养费,对我也不闻不问。”之后杨小姐前往卢某荣办公室多次找他本人,虽然对方屡有承诺,但至今无一兑现。去年11月份,杨小姐开始向坑梓街道纪工委举报卢某荣违纪行为。

举报二:收钱办假证一张至少5000元

除与已婚女子通奸外,杨小姐还举报称,卢某荣身为街道计生办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来坑梓务工的外来人士办理虚假计生证明,使他们的子女能顺利入读本地公办学校。与此同时,这些务工人士会以每张证件5000元及额外“喝茶费”作为回报。

据杨小姐反映,有一个名为“吴海坤”的男子专门替卢某荣办理假证。2013年1月,两人关系尚可时,杨小姐曾有两次跟随卢前往证件主人家中取钱。“第一次是1月19日,当时去的是坑梓白石路口的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家里,对方给了两万元,都是现金”,杨小姐解释,其中3张证件共1.5万元,3000元是孩子入学手续费,两千元则是“喝茶费”。2013年1月27日,杨小姐再次坐卢某荣的车去取钱,“当时我记得特别清楚,是在星期天,我们工厂不用上班”,杨透露,这次对方共给了1.2万元。

上述情形在一段录音中得到佐证。录音中,一名男子对杨小姐称,“你跟他来见我那一次,在哪儿做假证你也知道。”杨小姐表示,这名男子正是替卢做虚假证件的男子“吴海坤”,对话中的“他”即卢。在向纪工委举报卢的违纪行为后,杨一度希望“吴海坤”能出面作证,不过后者并未答应。

“他是主谋,你只是帮他做假证,你怕什么?”

“你开什么玩笑,我做一张就死了,我知道他在一个四川人那里做过,后来那个四川人就被抓进去了。”这名男子称,自己曾多次要求卢不要说是他所做的假证,“你就说那个四川人做的,反正他已经抓进去了,多一张少一张都没关系”,录音如此记录。

该男子还称,自己做假证并未赚到钱,如今只想平平安安过日子,“我心里面很恨他,这个事情把我搞得一身臭,把我害惨了”。

举报三:放高利贷

除上述举报外,前日下午,包括丘先生在内的几名男子控告卢某荣发放利息极高的贷款。据介绍,卢利用其在坑梓的身份,向多人发放高利贷,月息高达5%到10%。“可恨的是,他收取我们交付的现金利息后拒不承认,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丘先生告诉记者,每月交付利息时都是现金交易,因为没有银行转账类似的记录,卢某荣在收到利息后多次拒不认账。

他提供的判决书及查扣清单显示,卢某荣已经将这些欠款人告上法庭,因未能及时还款,丘先生的私家车也遭法院查封。

回应

卢某荣:举报不属实

对于杨小姐的举报,卢某荣向记者回应,自己并未与其私通,杨小姐出示的保证书也并非其所写。对于昨日下午其向杨小姐支付一笔现金,卢未否认,但解释称是之前介绍杨小姐前往一家五金厂打工所产生的一笔经济纠纷。

此外,关于为外来务工者办虚假证件一事,卢某荣则是极力否认,称“这些证件都是全省联网的,假证是过不了关的”。他告诉记者,自己确实认识“吴海坤”,“我一般称呼他为吴仔,之前跟他打过几次麻将”,但他表示自己从未找过吴海坤办理虚假证件。

放高利贷一事,卢某荣解释,之前多名男子确实找到其借款,但自己并无足额现金,因而将这些人介绍给他的朋友,“我没钱借给他们,所以让他们找我朋友借”,他还强调,这种民间放高利贷并不违法。诡异的是,判决书显示,将前述借款人告上法庭的却是“卢某荣”。他再次解释称,“我是作为担保人借的,现在我朋友只追着我。”

记者提出希望卢某荣提供其朋友电话或住址予以核实,卢拒绝,“就不用去麻烦人家了,人家都已经怪到我头上来了,我这段时间都不好意思去麻烦人家。”

街道办:立案调查并向上级纪工委报告

前日坑梓街道办通报称,根据杨女士关于卢某荣的问题反映,办事处高度重视,纪工委今年3月已立案调查,目前已形成处理意见并向新区纪工委报告。此外,街道纪工委与杨小姐的通话录音显示,今年3月工作人员已向杨小姐调取相关证据,并初步查明卢某荣与杨小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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