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尹德明到会就人事事项作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兴国辞去天津市市长职务的决定,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王东峰为天津市副市长,表决通过了关于王东峰为天津市代理市长的决定。在宪法宣誓仪式上,王东峰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会议决定免去尹海林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本次常委会会议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对天津市党政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李鸿忠同志为班长的天津市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讲政治上知行合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履行各项职责的全过程。会议表决通过了王东峰同志为天津市代理市长的决定,表达了全市人民的信任和期望。我们要全力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把帮助、促进“一府两院”工作融入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之中,形成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肖怀远强调,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天津工作的重要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做好人大工作的指南,按照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工作,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今年各项任务,保证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不断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6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东峰为天津市副市长。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东峰为天津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6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王东峰为天津市代理市长。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兴国辞去天津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兴国辞去天津市市长职务,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16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尹海林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王东峰简历王东峰,男,汉族,1958年2月生,陕西省西安市人,198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研究生、哲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1.07-1984.07 在西安市旅游供应公司工作
1984.07-1986.10 先后在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财贸办、市委财贸部工作
1986.10-1989.08 任中共陕西省西安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
1989.08-1991.07 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法规处处长
1991.07-1996.05 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6.05-1998.02 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局长
1998.02-2001.01 任陕西省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0.03-2001.01 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01-2003.01 任中共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3.01-2004.07 任中共陕西省铜川市委书记
2004.07- 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4月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