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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深度】"改革四君子"之朱嘉明:大陆区块链非他国可复制,包括台湾 (Read 22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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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对社会变革的期待如火山喷发,力量积蓄已久,社会潮流惟以“变”字当道,政治新锐先发制人,应时而生的“改革四君子”至今仍影响中国社会进程。近期,中国知名经济学家、“改革四君子”之一的朱嘉明在「龙应台文化基金会」做了关于世界货币经济体系演变的演讲,题目是《从尼克松关闭黄金窗口看走向失控的货币——当代人类生存的重大课题》。

比特币、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之间的关系

三者存在着原理、逻辑和技术的内在关系,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不可分割。

他表示理解比特币是关键,这是因为比特币不仅是虚拟货币的典型代表,而且为区块链提供了相当成熟的逻辑基础和技术前提,至于当下所谈到数字货币的创新之处,在于吸纳了比特币和区块链的思维、原理和技术。

他认为如今不少人一方面否定比特币,一方面却提倡区块链,或者认为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新事物,都是错误的。

美国联邦关于比特币的裁定

谈到今年九月二十日美国联邦法官艾莉森. 纳森(Alison Nathan)做出比特币是货币的裁定,她表示各国和中文媒体都作了报道,但是,大家对其意义估计不够。

自从比特币诞生以来,世界各国政府的态度,可以概括为:所知寥寥,高度警觉,爱恨交织。 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持正面和开放态度的国家,例如:德国、比利时、巴西、澳大利亚;

第二类,没有明确态度,不反对,也不支持,没有相应法规,这类国家很多,例如:加拿大、意大利、日本、俄罗斯、新加坡、韩国;

第三类,予以警告,持冷落甚至反对态度。

在所有国家中,美国的态度至关重要。 总的来说,美国对比特币维持保守、开放和谨慎态度。 早在2013年11月,美国参议院就举行了比特币的听证会。 之后,美国财政部、国税局、美国期货委员会,都对比特币做过自己的界定。

例如,美国国税局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资产」;美国财政部认为比特币具有创新和成为征税对象的潜质,可以纳入监管框架;美国期货委员会,将比特币视为一种可交易的「商品」。 在上述背景下,按照美国司法独立的原则,如果联邦法院介入比特币,并作出关于比特币的裁决,意义确实很大。 因为,联邦法院只受理涉及联邦法律层面的案件。

此次,美国联邦法官艾莉森. 纳森受理安东尼·穆尔吉奥(Anthony Murgio)通过比特币平台洗钱的案件,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比特币的法律界定。 纳森法官对比特币做出了前所未有的清晰界定:「按照该术语的普通意思,比特币就是资金。 比特币可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商品和服务,或使用银行帐户直接从交易平台购买比特币。 因此它们的作用与金钱相同,是作为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使用。 」

值得注意的是,艾莉森. 纳森是2011年经奥巴马任命的同性恋联邦女法官,而且是美国金融重镇曼哈顿地区的联邦法官。 艾莉森. 纳森的裁决将比特币问题提高到全国性层面,宣布虚拟货币符合货币定义。 美国实施的是普通法体系,承袭「遵循先例」的原则。 所以,从长远来看,会对比特币和虚拟货币在美国的命运,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比特币是货币?

作为经济学家,且对货币历史深有研究的朱嘉明说道:“关于比特币是否为货币这个问题,很难简单地说「是」还是「不是」。”

因为首先需要知道货币是什么? 自古以来,信用是货币存在的前提。 是先有信用,后有货币。 所以,只要信用形态发生演变,货币形态随之改变。

在当代世界,以国家信用支撑的法币(Fiat Money)是货币的主要形态。 但是,法币并非是货币的唯一形态。 也就是说,信用货币并不全然是国家信用货币。 现在,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非国家的信用货币至少有三种形态。

第一,基于区域信用体系的货币(Local currency),又称本地货币、补充货币、小区货币或私人货币,达二千五百种之多。 即使根据严格货币定义的统计,也达二百多种,欧洲即有上百种之多。 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这些区域货币可以在特定范围内发挥商品交换的媒介和价值储藏的职能,甚至可用来交税。

第二,基于公司信用体系的货币,例如Visa、Master等信用卡、公司券(Company scrip)、军用券(Military scrip)。

第三,基于贵金属价值的货币,例如黄金和白银纪念币。

虚拟货币是否是货币,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着特定的信用基础。 比特币历史短暂,却创造了一种独特的信用体系,这个信用体系不再是有形的政府、小区、公司,而是个人的联合体。 在这个意义上说,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形态。 不仅如此,比特币还展现了其全面的货币功能。 艾莉森. 纳森对比特币性质的裁定就是根据比特币所具备货币的基本功能。

变向思维

人们需要改变一种思维模式,即以为只有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法定货币」才是货币的唯一货币形态,再以此为标准否定其他货币形态存在的事实。 可以比较比特币和北朝鲜的「法定货币」。 比特币没有任何国家的支撑,却可以实现全球范围的流通,这证明比特币存在着它的信用基础;而北朝鲜的货币无疑具有「国家强制力支撑」,但是,世界各国民众不会因此信任这个货币。

纠正一个误解

现在很有影响的说法,虽然比特币是一种无国界的货币,却被少数国家和少数公司所控制,他们可以通过对比特币的软件和技术做更改,最终摧毁比特币的独立性。针对这个舆论说法,朱嘉明说道:“这是对比特币原理和技术内涵的无知和误解。 ”

第一,比特币的供给总量是封顶的,其开采量是递减的,而开采者的进入是开放的。 所以,开采的竞争成本会不断上升。 主要会表现在:矿机会越来越昂贵、用电量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长。

在比特币刚刚产生初期,任何人只要下载一个软件就能挖比特币,后来需要矿机,而矿机则要不断升级;人们发掘的时间也越来越多,过去一个人一天能采几枚比特币,现在几个人、数十人花费很多天,也未必能采到一枚比特币。 所以,垄断对比特币开发,非常困难,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二,比特币的最大技术优势还包括交易信息的完全透明。 比特币系统就是一个全网总账本,所有的交易信息都有记录可查。 这也从根本上阻止了垄断性动机。

如何解释比特币价格的波动

现在的问题是:比特币存量有限,新比特币供给缓慢,而比特币的需求不断扩展,造成比特币在市场上的稀缺性。 在这样的情况下,比特币成为了炒作对象。 于是,可能发生少数公司影响,甚至操纵比特币市场价格的情况。在今天的世界货币市场上,每一种货币的汇率都处于浮动状态,都可以被炒作。 比特币存在市场价格波动,反映了市场对比特币的需求变化,也证明比特币的货币性质。

现在,似乎还只是少数人使用比特币,他们是哪些人? 比特币远远没有融入大众日常生活,如何解释?
现在使用比特币的属于小众行为,属于那些对互联网金融比较熟悉的人群。 就区域而言,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例如英美日和香港。

朱嘉明说道:

“必须承认,比特币远远没有融入大众日常生活。 这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因为,如我前面所说,货币的基础是信仰,而信用本身是一种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需要长期培养和发育。 如果说,比特币存在缺陷,那就是至今比特币还没有能够创造一个基于比特币的市场,比特币的社会关系。 为什么? 因为对于大多数民众来说,懂得比特币,摆脱关于比特币偏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使用比特币就更困难了。

但是,在我看来,比特币的大众化和日常生活化,只是时间问题。 我在演讲时常常使用「比特币们」的概念,就是想告诉听众,现在按照比特币的思想和区块链的思想所创造的其他各类虚拟货币,在技术上不再是难事,如雨后春笋。 只要各种比特币的可以不断产生和蔓延,终究会导致更多的民众参与。 对于网络一代来说,理解、接受和使用比特币们会逐渐成为大趋势。”

只要有形成一定规模和区域性的比特币之类的虚拟货币市场,「梅特卡夫定律」效益(一个网络的用户数目越多,那么整个网络和该网络内的每台计算机的价值也就越大)就会发生,虚拟货币就会进入指数扩张阶段。 只是现在还没有进入这样的历史拐点。 可以做一个设想:假设台北有一百人坚持使用比特币,经过一段时间,一定会跳跃到一千人。 这如同人们使用微信和Line一样。

比特币或者比特币们的根本意义,对比特币是否持有乐观态度

当代经济面对的问题很多,最重要的是国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法币价值基础的稳定问题。 这种情况在「布尔顿森林货币体系」瓦解之后,越发严重。

以中国大陆为例,在1980年初期,一分钱是钱,一万人民币已经是富人的尺度。 今天,是以元为单位,分钱已经丧失存在意义。 一元是一分钱一百倍。 所以,过去一万元就是有钱人,现在至少要乘一百倍,就是一百万。

其实,一百万的购买力也是有限的。在一线城市,一百万人民币只能购买二、三十平方米的房屋。 二零零八年爆发世界金融危机,主要国家都实行货币供给宽松政策,不仅本国货币贬值,且带动了他国货币贬值。 民众不得不承担通货币贬值和通货膨胀的后果。

总之,现代人类的最大悲哀,只有拼命工作,方有可能使得自己的收入跟上货币贬值和通货膨胀。 所以,如何维系货币的价值,是人类的共同性大课题。 从理论上说,货币的非国家化是一种选择。 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提供了一种选择,一种实验。

在世界经济历史中,已经发生过一次又一次的危机,以后还会发生危机,如果世界发生不可预期的和完全失控的金融货币危机,比特币和「比特币们」很可能将是一个重大的解救方案,所以,千万不要低估这样的异类货币对人类的潜在价值。

朱嘉明认为:

“对比特币,确切的说对虚拟货币始终持有开放的和审慎的乐观态度。 比特币不是乌托邦,是人类的一种试验。 以一个国家、几个国家、一个时段、几个时段对比特币和虚拟货币做出结论还为时过早。”

最近,美国知名网上零售商Overstock开发的区块链平台,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进行股票公开发行。 该公司确定基于比特币区块链的证券交易平台将于年底启动。 这是很值得关注的一个事件。

中国大陆的比特币情况

中国大陆会不会让比特币合法化? 中国大陆为什么是全世界比特币炒作最厉害的地方?

朱嘉明认为不能简单回答这个问题。 总的来说,他还是欣赏中国央行和政府关于比特币的态度和方法:从来没有宣布比特币非法,更没有宣布其具有合法性。 或者说,既没有说比特币是货币,也没有说比特币就不是货币。 但是,对比特币做了很多限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例如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限制比特币在中国大陆的发展。

2013年前后,中国大陆是炒作比特币的重要地区,可能是事实,主要原因是:人民币导出有很多限制,比特币可以成为人民币导出的媒介,人民币换成比特币,等于可以兑换为美金、欧元和其他国际化资产。 对这点。 中国政府当然很敏感,采取了必要的围堵和限制措施。

比特币是否有助于洗钱之类的犯罪行为

前年,台湾曾发生一个案例,就是绑架一个港商的绑匪要求以比特币做赎金。 这是近年来在犯罪行为上非常有创意的案例。 但是,绑匪没想到比特币运作并不普及和成熟,反而给警方提供充裕的破案时间。 这不是比特币的错误,任何货币都可以用于洗钱和其他犯罪。 例如,有人用钻石洗钱,并不是钻石的问题。

比特币和区块链之间最重要的共同之处是什么

朱嘉明表示区块链的思想,就是比特币的基本思想;换句话,从比特币的原理必然可以推导出区块链原理。 具体地说,区块链的概念就是比特币的账本概念,这种账本不可更改,它挑战、颠覆人们的会计体系、账本制度。 区块链的技术本质源于比特币的加密法,透过复杂的公共钥匙和私备钥匙构成的一个体系。

【深度】

比特币和「区块链」之间,存在着共同点四个要素:

共享账目;

智能合约(智能契约);

能有效、彻底地保护隐私权;

参与者彼此毋需讨论的共识;

以上四要素中,有着强烈的依存关系。

在上述的四个方面中,核心是所谓的智能契约。

所以,可以将区块链定义为一种智能契约形态,区块链的技术需要保障智能契约永远不被伤害。 不仅如此,在维系智能契约相互信任的同时,还能够实现互相不侵犯彼此之间的隐私权利,每个参与方决定多少权利可以公开和分享。

总之,区块链的所有参与方并非是被动的,一切行为都处于可控的范围。

区块链对政府、企业、银行,都具有正面意义

在当今社会,人们面临两个问题:其一,财产的货币化。 在农工社会,财产也许是一块土地或者是黄金、白银、住房、工厂、机器。 但是,现在人们财富的基本形态是货币形态,不得不将货币存入商业银行。 但是,如何保证所选择的是没有风险的商业银行?

没有可能。 也就是,人们的身家性命其实是掌握在不能控制的金融系统上。
其二,现在人们的身份需要政府机构或者商业机构背书,例如身份证、驾照、保险卡。 上述两个问题,从身家性命到身份证明,都是需要和国家或者金融机构建立密不可分的关系。

于是,就会发生一系列问题。 首先是信用危机,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存在破产的问题;其次是这些机构的效率问题;第三是成本问题,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第四是便利问题。 而区块链的发明和应用,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困扰。 因为,区块链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人们可自组织,可以主动控制隐私权,可以通过智能契约实现对自己财富的监督,同时摆脱对自己身份的确认的被动状态,不再会发生如何证明「我是我」的情况。

对于政府来讲,它也可以用区块链和民众建立新的契约关系。 对于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区块链与用户维持更稳定的关系,因为克服用户过去所存在的各种担忧的问题。

现在是哪些机构在使用区块链

首先,是一些大公司、大的金融机构、大的跨国公司,例如IBM等捷足先登。 这些公司很容易将区块链和自己的业务和传统运行方式进行变革。 其次,是政府。 因为区块链的原理对政府的运行效能,对强化政府控制和影响,都有显而易见的意义。

如今区块链热背后的最大意义

几乎每天都有区块链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新消息,各类区块链技术体系层出不穷,涌现出很多新生代的区块链技术体系。 这样现象的意义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意义。 区块链可以引发交易活动的成本,单位所投入的时间、金钱和人力下降。 也就是,区块链首先带来的是提高效率,提高效率就是节约,估算可以省下一万倍以上成本。 区块链还造成小额货币交易比重上升。 例如,阿里巴巴产生的支付宝和余额宝,本质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区块链,构建了民众和阿里巴巴之间的一种契约。 阿里巴巴不是银行,却有银行的部分功能,代表金融体系的演变方向。

第二,社会意义。 区块链会重新组织市场、重新组织社会、重新组织和用户的关系。 区块链还会推动社会成员的自组织。 区块链的参与者,一定是自由的,没有强制性。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有那么一天,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区块链实现自己的需求,意味着形成一种新的社会运行体系。 至少,理论上说是完全可能的。

第三,政治意义。 区块链已经显现了对民主制度的改造价值,例如为直接民主提供了技术支持。

中国大陆区块链技术能在全球执牛耳,这如何做到的?

首先,中国对区块链的进取心。 这种进取心来自于大国心态。 中国的互联网发展是典型的后发优势模式。 中国显然希望在区块链的开发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其次,中国的金融界对区块链有着强烈的敏感性,在人民银行倡导下,希望将区块链技术作为新金融手段之一,故全力以赴推进。

第三,中国拥有开发和应用区块链的足够人力资源。

第四,在中国,已经有相当多的机构和企业,在并不知道区块链原理和技术的情况下,已经做了具有区块链特征的工作。 当它们理解为区块链之后,有效地改善这些产品。 阿里巴巴就是一个典型。

存在的问题

两个问题:第一,区块链“崇拜症”,以为区块链是万能的。 第二,区块链开发的“运动化”重复劳动造成极大浪费。

朱嘉明说道:

“其实,今天的区块链已经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早已经存在于云端,现在最重要的工作是如何应用区块链,这是很多人没有想明白的。”

数字货币和电子货币的差别、与比特币、区块链的关系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纠正人们普遍存在的一种误解:以为数字货币就是电子货币。 其实,电子货币是一个老概念。 现在的世界各国的货币,基本实现了电子化。 人们在大街的银行取款机取钱和存钱,是货币电子化的一种应用;人们使用信用卡,也是货币电子化的一种应用。 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实现纸币的电子化,在技术上相当容易。 在北欧国家,已经基本实现货币的电子化,纸币已经不再需要。

现在所说的数字货币并非是已经普遍化的电子货币,主要是指加密的虚拟货币,例如比特币。 这种虚拟货币不具有政府信用支持的法币身份。 除此之外,正在出现政府主导的 「法定数字货币」,其最大特征是吸纳和改造以比特币代表的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的原理和技术,将传统法币和虚拟货币,以及区块链结合起来。

问题是,传统法币需要中央银行,需要中心,需要铸币税,而虚拟货币的本性是非中央银行的、非中心的,是排除铸币税的。 例如,「法定数字货币」需要将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的扁平化、去中心化改变为科层化、中心化或部分中心化。 总之,「法定数字货币」的未来取决于是否可以实现对现存的各种虚拟货币的技术改造,只要其「好处」,扬弃其「坏处」,实现创新。 所以,「法定数字货币」面临着原理、技术、方法的全面挑战,存在着相当的难度。 可以预见,即使「法定数字货币」实现前面的原理和技术性突破,「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的共生期还会是相当漫长的。

这种法定数字货币的进展如何

总的来说,在世界范围内,法定数字货币还处于初始阶段。 在美国,美联储对非政府的数字货币监管模式尚存在不同声音,法定数字货币并没有提到日程。 欧元区的大部分国家对央行开发法定数字货币问题,普遍慎重,倾向通过市场推动非政府的数字货币的发展,避免政府垄断数字货币。 其中,荷兰对数字货币关注度最高,荷兰央行经过两年的研究,推出了经过测试的DNBCoin。

在英国,英格兰银行已经讨论由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 在瑞士,二零一五年开发出基于区块链技术、具有结算功能、能够与央行帐户相关联、还可以在金融机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多功能的虚拟货币。 澳大利亚对数字货币态度比较积极。 在亚洲,韩国最高法院在2010年已经确认虚拟货币等价于真实货币。 今年十月,第十二届互联网金融演示日(FinTech Demo Day)在首尔召开,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宣布该部门会「为数字货币普及奠定系统基础」。

相比较西方国家,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开发法定数字货币,而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中国央行认为,未来存在着去中心化和中心化两个极点之间的新领域,通过在这个领域的不同类型区块链系统,满足不同的市场和社会需求,所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走向社会是历史趋势。 2016年1月20日,中国央行明确表态争取早日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 但是,中国毕竟经济规模巨大,经济部门和区域的严重不平衡。 中国实现法定数字货币,还需要若干年的努力。 所以,中国央行提出:票据市场可以成为法定数字货币的最初实验场所。

朱嘉明对此说道:

“无论如何,中国在法定数字货币方面,很可能有意想不到的突破。 我对此非常关注。”

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Sberbank)副总裁 Andrey Sharov 说:区块链将让银行十年内消失,此看法会不会太夸张

朱嘉明认为“理论上不夸张,技术上也可行。”

因为一个国家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最终实现央行直接管理整个国家的金融和货币。 但是,这样的设想会遇到非技术性和社会性的各种反对。 例如富人和有权力的人,他们几乎不可能接受他们的财富处于被彻底透明状态,每笔交易都被清清楚楚记录下来,而且不能更改,使得贪污成为不可能。 当然,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无所谓,他们没有多少钱,不怕别人看,谁爱看谁看。

台湾电子金融为何远远落后中国大陆,未来也不看好,关键何在

2013年前后,中国有几个条件同时出现:

第一,跳跃了email时代、计算机时代,直接进入智能手机时代;

第二,阿里巴巴已经创造了第三方支付平台;

第三,平台零售方式和市场规模结合。

这样,电子商务和电子金融产生爆炸性这样的戏剧效果。 这样的情况,未必是其他国家可以重复的,包括台湾。

大陆电子金融飞跃成长,政府显然没有扮演任何角色,而是民间自发性的行为?

在中国大陆,政府对各种金融创新,一般来说,在初始阶段是宽容的。 例如,没有对阿里巴巴创造的第三方支付数的宽容,今天的局面是不可能想象的。 当然,在政府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往往会采取逐渐严格的规范和管制。 效果如何,需要具体分析。

台湾金融领域过份保守

近年来,台湾在金融领域,显然是过分保守和谨慎,很少给过人民较大的自由空间。 不过,台湾还是有令人奇怪的地方,虽然管制严格,却是金融诈骗发达的地方。

相比较大陆电子金融的快速发展,对台湾有哪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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