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从问世时一枚价值不足30美分,在经历了数年“过山车式”暴涨暴跌行情后,2016年比特币的中国交易价整体涨幅达到200%,一度冲高近9000元人民币高位,全世界比特币交易量的90%又来自中国,资金暗流与跨境异动相伴,似乎中国一下成了世界比特币的交易中心。对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概念的热炒,对人民币贬值预期的误导,对央行将加强外汇和反洗钱管制新规的解读等因素,一些私人机构和自媒体推波助澜,加之社会配资介入杠杆交易的“加速器”作用,助推了中国的比特币交易规模和价格到了一个历史高点。
1月6日,央行开始出手,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上海市金融办分别约谈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最大的火币网、币行和比特币中国等三大交易平台负责人;1月11日,两路联合检查组分别进驻三大交易平台,对比特币、莱特币市场风险及经营违规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1月25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现场检查将继续进行”信息,检查组决定将继续围绕支付结算、反洗钱、外汇管理、信息及资金安全等方面情况开展进一步检查,并提示投资者应当关注比特币交易的法律合规、市场波动、资金安全等风险,审慎参与比特币投资活动。
央行此次对本不属于其监管对象的三大交易平台采取约谈、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似可以理解为监管当局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态度,已从前期的关注、盯住开始走向可能采取实质监管的一步。
央行为何突然升级对比特币监管?这需要了解比特币是什么,比特币的发展趋势及其冲击了什么等几个问题。
比特币究竟是什么?
按众多媒体、书籍、文章的介绍和解释,比特币是由一位神秘、低调的美籍日本科学家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和研发的,是一种构建在开源软件及P2P网络上的数字货币。比特币的特点是“去中心化”,没有集中发行方或中央发行机构,不需要一个中央清算中心或者机构对交易进行清算,只需使用遍布整个P2P网络节点的分布式数据库来记录货币的交易并保证环节安全,世界上任意一台电脑自行可在一个去中心的、点对点的网络中完成交易和支付,保证比特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按中本聪的设计,每天产生3600个比特币,2040年前数量恒定为2100万个。所以,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恒定、交易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及第三方监管、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
比特币被它的拥趸者称之为是“一场颠覆货币体系的革命。”
那么,比特币究竟是不是货币?比特币作为一种建立在互联网思想和加密技术基础上的账本系统,是否具有货币功能,或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内具有货币功能,核心因素在于它能否为支付结算、定价储藏、无障碍流通等方面带来多大稳定、安全、便捷的实际。其实,比特币的本质是一个互相验证的公开验证系统,挖矿的本质则是争夺记账权,在支付结算、便捷流通方面是有障碍的,目前还只有在自己系统内“自娱自乐”的投机游戏。比特币与Q币、亚马逊币、林登币等私人机构发行的虚拟货币一样,仅被用于与应用程序、虚拟商品和服务相关的有关交易,与法定货币之间不存在兑换关系,只能在网络社区中获得和使用。挖矿是比特币除交易取得外的另一条路径,但成本大且耗时多、成功率低,每台挖矿机每天消耗至少60元人民币电费,按目前行业平均水平,每挖出一枚比特币的成本超过3000元,同时还会向大气层释放1.8吨二氧化碳,造成巨大环境污染。
亚当·斯密说过,所有的货币都基于信任。金融常识告诉我们,货币是契约和信任的产物,现代货币的发行、流通和被普遍接受,是基于国家信用,所以货币是国家定义的、唯一用作交易媒介、储藏价值和记账单位的一种工具,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货币从实物货币发展到今天的信用货币,是一种债务货币,是持有人对发行人的一种债权,是靠国家信用而流通。电子货币是储存在电子计算机中的存款货币,未来的数字货币将以价值符号的数字化信息形式存在,但它们都是信用货币以提升便捷功能为目的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且是与法定纸币有稳定对应关系和同等价值尺度的货币,而非是“空穴来风”凭空杜撰之物。
比特币由于没有中心发行方、没有第三方监督,其本质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无主货币”。那么,比特币的拥有者或使用者,究竟应该信任谁?是信任神秘的或者是根本不存在的中本聪?还是信任一个陌生的交易对手?谁会为这种信任背书?居于这些问题,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还没有把比特币当货币看待,只是保持跟踪和关注,而一些已经出现比特币风险事件的国家则在考虑把比特币纳入监管或者打击。
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虚拟商品”
比特币最初是以网络交易平台代理发行方式进入中国,监管当局只保持关注。但随著这种网络虚拟货币逐步以私人交易方式渗透,试图在一定程度和领域内打通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双向流通的连接时,监管当局就不能再视而不管了。
13年12月,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下放《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首次明确比特币性质:虽然比特币被称之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并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一切业务和服务。
而在中国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也明确强调,“比特币”没有价值而且也算不上是电子货币,并不保证可兑换成实体经济的货币或商品,只是可以进行私人或网上交易的“虚拟货币”。香港金融管理局也重申,比特币或其它类似的虚拟商品并未受其监管,是因为比特币并非法定货币,而是在虚拟世界创造的商品,由于其价值没有实物或发行人的支持,加上价格波动巨大,投机性强,因此并不具备成为支付媒介或电子货币的条件。
纽约证券交易所前副总裁乔治·乌杜表示:“比特币监管是自由的,因此比特币本身没有创新、波动大,完全就是个赌场,因为它完全决定于供给和需求,本身没有实质价值。”乌杜在其新著《金融的背叛》一书中特别提出“比特币是又一个旁氏骗局”的观点,认为比特币从来不是货币,其虽然具有支付工具和记账单位的功能,但却缺乏作为货币的一项关键要素—储藏手段,而且其作为支付手段的运用也是极为有限的;比特币还日益成为全球性的洗钱渠道之一,应该像股票一样被监管,因为任何交易市场都应该是透明的。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只能“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应该是所有公民的法律常识。
为何要严查这三家交易平台?
在过去6个月内,中国市场的比特币交易量占到了全球的90%,全球2/3比特币“采矿”主力又在中国,而位于北京的火币、币行和位于上海的比特币中国,是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最大的三家平台,自然成为央行检查和监管的重点。
比特币中国,2011年9月上线,是最早引入比特币进入中国的交易平台,自称是中国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由上海萨图西网络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火币网,2013年5月上线,自称是一家全球领先、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安全、诚信的数字货币交易服务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由北京火币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币行,2013年10月上线,自称是国内率先使用区块链技术与资产发行单位合作发行区块链资产,实现区块链资产的全球交易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由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从三家平台运营商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看,注册资本金均在1000万元人民币左右(其中火币天下公司只实缴到位118.35万元,萨图西公司未公开);三家公司股东构成多为自然人股东或投资咨询类、网络科技类公司;三家公司现有经营范围均以技术的开发、转让、服务、推广等为主,差异特征部分为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或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需有关部门前置许可)等范围,但均没有任何可从事金融或交易支付、资产管理等业务资质;从三家平台管理团队和创始人介绍看,主要是以信息IT界人士为主,管理层基本没有系统的接受金融、法律、风控等专业教育或专业从业经历的人士。
从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相关负责人向央视记者介绍联合检查组对比特币中国现场检查初步发现情况看,存在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配资业务、投资者资金未实行第三方存管等问题,符合大部分平台违规操作的实际情况。
对比特币升级监管的原因
据新浪科技16年12月23日报道,全球流通中比特币总价值已突破140亿美元,高频交易方式使其交易规模已达万亿级。1月5日,比特币盘中报价创3年来历史最高纪录,超过黄金的价格,被爆炒到“一寸比特一寸金”的疯狂。在世界范围比特币有100家左右交易平台,中国大陆除上述三大交易平台外,还有OK、火币网、云币网、聚币网、一币网、聚币网、元宝网、比特时代、八喜等十几家交易平台,但中国的比特币交易量却占到全世界的90%,俨然成了各路投机炒家的“乐园”,比特币的交易中心已从欧美转移到了中国,这是极不正常的金融现象。
比特币的真正价值何在?这“火爆”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无论是透过火爆交易的现象看背后本质,或是金融监管当局的长期监测及研判,都有理由怀疑,通过比特币交易正在或已经形成一条庞大的洗钱和资金外流的通道。比特币实际上成了投机、洗钱、绕道转移等各类资金利用的工具和载体。而事实上,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统计数据,去年一年中国外汇存底规模减少了3300多亿元美元,已降至5年来历史最低水平。
突然升级对比特币监管,主要出于以下原因:
比特币交易违反外汇管制,涉嫌成为洗钱及资金外逃的工具。事实上,已经有了先例。据新华社15年11月1日报道,外资企业张家港保税港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在中国境内以隐瞒实际控制账户进行高频期货交易非法获利的20多亿人民币,企图通过比特币中国交易平台转移至境外一案被上海警方破获。此案似应成为国家外汇管制和反洗钱部门开始重点关注和监测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比特币非法转移资金的起点。年前12月28日,央行发布重新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刺激了将加强管制的市场预期,加之近期推高比特币价格背后的巨量资金异动,是否存在有通过比特币交易绕过外汇管制转移资产的情况,成为此次摸底检查的重点。
平台开放式类交易所模式,配合融资融币杠杆交易,且缺乏监管,放大了市场风险。比特币交易平台的运营管理公司,只是普通的科技类企业,并不具有金融相关业务资质。在中国监管部门对场内交易实行“T+1”对各类场外要素交易场所实行“T+5”的通行监管规则下,比特币交易平台却是全年7X24小时开盘、无涨跌幅限制的“T+0”交易方式。火币网和币行等平台还均提供最高五倍杠杆融资额度,以收取每日杠杆手续费0.12%即高达43.8%年化利息成为主要盈利模式,当投资用户杠杆持仓率低于账户市值100%时系统将强行平仓。同时通过高频“对倒”刷量人为制造价格剧烈波动,而每遇大涨或大跌时,平台网页或APP经常出现无法登陆或交易卡顿情况,使大量投资者遭受重大风险损失,大部分投资人并不是具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规投资人。这些操作都涉嫌操纵交易及违反《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整治内容。
存在交易安全漏洞及资金存管风险。目前,比特币交易平台均未设立第三方托管,所有记账比特币均在交易平台系统硬盘内储存,交易资金均在其运营管理公司账户内,而且许多交易平台服务器搭建在境外,存在网络被黑客攻击和平台挪用用户资金甚至跑路的风险;比特币交易的虚拟性,还给客户资产找寻带来举证困难等法律风险。14年12月28日,在经历一系列“技术故障”和暂停提现风波后,全球最大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o宣布破产,造成100万用户75万个比特币消失、3.75亿美元损失;15年2月,香港一家以港元交易为主的比特币交易服务平台MyCoin突然关闭,造成3000名香港投资客30亿港元损失;16年3月2日,总部位于香港的在线比特币交易所bitnex宣布,因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遭黑客入侵而关闭交易,造成12万个比特币失窃、总值7300万美元损失。而以加密性、匿名性为特点的网络虚拟货币通常难以追踪,一旦失窃,找回概率极低。
存在违规支付、汇兑等问题。目前,火币网和币行均能通过银行卡汇款充值,火币APP还可通过支付宝充值,这违反了“289号”监管文件相关规定。13年底,央行就曾约谈过为比特币提供服务的数家银行和10余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网站推供支付和清算业务。但至现在,违规为比特币交易支付、汇兑情况并未消除。
虚拟货币传销化加剧,传销成为大多数虚拟货币营销和敛财的主要手法。15年2月香港倒闭的比特币交易服务平台MyCoin,就是以类似大陆传销的“层压式推销”在港迅速发展而敛财的。目前,已进入中国的虚拟货币上百种,包括百川币、摩根币、贝塔币、马克币、暗黑币、克拉币、华强币等不一而足。所谓“虚拟货币”都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大都打着创新的幌子,以混淆概念和炒作概念为先导,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行传销骗局之实,相关骗案的新闻报道已经很多。近期,境内一家以投资门槛低、固定分红加五级奖金制吸引散户投资客的名为比特币亚洲闪电交易中心的平台,已停止分红,出现兑现困难,疑似上亿投资款被卷。
归纳起来,比特币由于自身没有对应资产,也没有任何国家信用背书,只是一个虚拟的价值符号,投资及交易的是虚拟标的,其实际目的是让早期进入者投机致富,让后期进入者高成本接盘,成为庞氏骗局的受害者。
比特币已不仅仅是被当做投机理财和对冲货币贬值的工具这么简单,还被赋予了行旁氏骗局和新型洗钱工具的功能;加之一些私人机构和自媒体的炒作、误导,提高了普通投资者的识别难度,参与者众,成分复杂;而虚拟货币又集合众多“创新”概念混淆交织、多种跨界交易模式混合于一体,在分业监管体制下,也加重了有效监管的复杂性。
比特币作为全球化电子虚拟交易商品已带动资金国际化流动,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加密虚拟货币,对于需要规避监管的资金来说,可以在没有任何使用限制和监督的情况下,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实现转移,其正在成为逃避金融管制、跨境洗钱犯罪的工具。而且,作为一种号称要“颠覆货币体系”、由神秘私人部门发行、虚拟而不受任何监管的无政府主义的“无主货币”,已经开始在对抗国家金融主权和货币发行权,对金融体系和监管秩序也构成挑战。
综上因素,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被监管当局加以限制,进而不断提高监管等级,势所必然。
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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