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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势在必行,律师们要做好准备! (Read 164 times)

j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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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网上存在众多有关“创造性思维”、“颠覆性创新”、“创建视频博客”或者“制作潜在新平台产品视频”等各种课程。

在正常情况下,你会期望你能够在大学里的技术、设计或经济专业的课程中找寻到这些主题,这是具有深远意义的。因为现今在线平台正在颠覆传统行业的发展:如银行业、交通业和酒店业。而视频自然而然就被看作是市场营销的未来。

但是假如我告诉你这些课程和任务都包含在法学院的课程中呢?或许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怎么可能?” 创造性思维,视频博客和法律有什么关系?

学生,从业者和学者们的最初反应肯定是会感到惊奇。然后问题来了。

“为什么律师要关注视频博客?”“为什么律师要发明新型产品?”“为什么律师要关注视频和社交媒体?”

从法律职业的角度来看,这些问题都很合理。律师们往往保守。他们通常看不到自己的创新性和灵活性。并且,法律专业的学生们很有可能不是有创意的“YouTube”使用者们。

但是,从中短期来看,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律师和法律学校不能忽视这些变化。法律界是当今咨询业最为混乱的行业之一。法律技术,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的使用正在对律师执业的方式产生影响。网络技术欠缺往往使诉讼律师,法官和监管者们感到头疼,而以“共享”为特征的新经济也对传统法律业的信条和概念发起了挑战。

为了应对法律技术和新经济的挑战,法律学校开设更具有创新性的专业课程似乎是合理的。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拥有更多具备才能的律师来使用新技术解决出现在我们身边的新问题。



圣托马斯大学法学院于2017年1月开设了“颠覆性创新”课程。

什么是法律技术?

 

法律技术是指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们更有效地执行活动时所运用的一些IT服务技术或软件技术。活动管理,文案存储和自动计费软件等都是很明显的例子。相信不久之后,法律技术将会变得更为先进,能够协助法律人员进行调查工作。

到目前为止,对创新性法律技术还未产生真正的需要。但由于初创公司及其投资者们开始对更换律师和扰乱司法产生兴趣,所以法律技术仍需要不断发展。

我们可以大致将这些初创公司分为四个类别。第一类为没有人工律师,只提供一系列在线法律服务咨询的初创公司。例如 Avvo和LegalZoom。

第二类公司是在平台上将客户与律师进行在线匹配。这些平台能够使得消费者无需对法律公司支付昂贵的费用就能够合适的律师。

第三类是人工智能公司。这些公司能够使得律师进行耗时或者佣金昂贵的“外包”法律研究活动。例如 LegalSifter和Seal,这类公司往往效率较高。

而运用IBM公司 Watson技术的人工智能律师平台ROSS则更进一步。该平台能够从大量重复性的工作中对律师们进行有效分配。例如,在此平台上对判例制度和法律文献进行收集和分析相比让其他律师去完成来说就能更快,更好、更低价。

另外,区块链技术初创公司试图取代律师在某些行业中的交易中介的地位,特别是在房地产和知识产权行业中。同时,依靠法律中介机构制定的企业流程能够通过使用区块链技术达到精简的目的。如果区块链技术能够逐渐被广泛接受,那么现有的法律程序很快就会变得多余。特别是公证服务和登记服务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消失。

不仅如此,平台化服务,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为新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机遇。例如,利用法律技术进行“大数据”的收集会促使更具创造性和便捷性的工具得以产生。

 

新型“律师”的出现

 

讲到现在,你仍然不相信“创新思维”/“颠覆性创新”课程对于法律学校的重要性?那么现在就让我们解释为什么基于技术的新经济需要具有创造性思维的律师们。



日本九州大学于2016年12月开设了“律师所需的创造性思维”这门课程。

(1)技术娴熟的律师

现如今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部门普遍认识到法律技术是不能忽视的。在法律界有很多关于该主题的讨论,会议,研讨会和专业杂志等。

采用法律技术有助于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部门提高客户参与度和满意度。此外,法律技术也使得客户能够更多地亲自参与到给他们提供的法律服务中。因此,就速度,精度和成果来看,相关的法律技术企业可以说在行业中遥遥领先。

但仔细一看,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部门还是很难创新。当然,好公司会针对客户的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然而他们不愿完全接受法律技术的创新。

当前,几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部门推出了“首席创新官”的职位,为了获得行业外的信息,他们有时不会任命律师来担任此职位。“首席创新官”的角色简单而直接,即加速创新进程并进行提升。可以确信的是实施该法律技术能够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竞争优势。

(2)具备商业头脑的律师

大量法律任务的自动化和标准化将改变律师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的角色。我们已经能够看到他们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复杂的,非标准化的法律任务中。

这种趋势将会继续下去。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将使法律技术解决方案变得更加智能化。越来越多的法律工作:如合同起草,法律风险管理和纠纷解决等将会外包给技术和机器人,而律师和法律顾问则会越来越多地承担项目经理和商业顾问的角色。

因此,律师需要具备在多学科团队中工作的能力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以技术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这意味着他们必须与会计师,财政顾问,工程师,设计师,建筑师等各种角色密切合作。

技术革新和平台扩散不断改变着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式。至关重要的是在日益复杂的挑战下,律师和法律顾问作为纽带必须和众多角色共同合作。从面向业务的角度来说,这种变化能够更好地帮助到客户,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成本。

(3)精通网络的律师

最后,法律技术能够有效地实现法律公司和法律部门的虚拟化,能更好地将法律人士和其他专业人士连接起来。当“虚拟法律平台”成功实施的时候,该模式将会对具有不同优势的专业人士社区产生巨大的影响。社区越大,就越容易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

现在我们已经能够分辨不同类型的法律公司。在极端情况下,传统法律公司中业务合作伙伴位于高层,在其下面为各级员工,律师和非律师。在另一种极端情况下,我们发现部分公司采取的是“Airbnb”型平台组织形式,它们主要提供匹配和协调服务。由于法律技术实施水平的不同,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此外,应该指出“法律平台”能够采用不同的解决方案。UpCounsel 能够根据企业家的需求提供经验丰富的律师渠道。荷兰 LawyerlinQ平台能够针对复杂业务给法律公司传授特别的知识和技能。Lexsemble是一个众包平台,允许多个用户编辑“法律知识条目”。从云上收集的信息有助于平台开发一个机器学习分析引擎,该引擎可用于协助法律预测和决策活动。

 

法律技术如何改变法律实践

 

法律专业人士,例如律师和法官,在主持真理和建立信任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谈判,起草和解释合同,帮助相关合同尽快执行;他们尽职调查,制定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和法规;他们也设计出了能够进行财产和知识产权注册转让的结构。

一份精心草拟的合同有助于双方建立相互信任感,而不需要进一步解释。一些重要事项,例如所有权和控制权,所有权转让,风险和控制权的分配等问题都会被列在合同中。执行该书面合同使执法和纠纷解决更加容易。

但正如我们看到的,世界正在改变。甚至可以说法律技术正在取代法律专业人士的传统角色。尽管进程缓慢,但能够肯定地是法律咨询,交易促成,业务匹配,市场把关,角色执行等活动都会逐渐的交由法律技术去完成。这种趋势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加速进行。

“智能合约”这个概念最初是由计算机科学家和法律理论家Nick Szabo于1994年提出的。智能合同是一种计算机程序代码,能够对合同安排的某些条款和条件进行验证和执行。常见的一个例子是通过苹果的iTunes平台购买音乐。当用户购买完毕后,计算机代码确保购买者只能在有限数量的苹果设备上收听音乐文件。



苹果iTunes平台

当智能合约出现在类似“iTunes”的交易中时,就需要多方参与核查并确保系统不被破解。而区块链技术能够在此当中发挥优势。

 

区块链和法律

 

区块链是指共享分类账或者数据库,在区块链中存在不断增长的“区块”。一个区块可以包含涉及数字资产参与方之间的最近交易记录。一旦交易验证完毕,该区块将会按照线性和时间顺序被添加到以前的交易链中。

是什么使得区块链这样一种革命性技术在无数参与者之中及在公共和私人对等网络之中得以流行?这些参与者可以是个人,组织,甚至是案例,唯一条件只需连接互联网。网络的连通性十分重要,它允许多个副本的区块链在跨分布式网络环境下都能可用。由此,在区块链中若想私自改变和擦除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也许区块链最显著的特征还是防止欺诈交易的发生,为什么呢?区块链下的何种措施能够确保网络交易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首先,区块链采用的是“分布式共识模型”,在交易执行前,网络“节点”将会对交易进行验证和确认。由于这项工作不会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区块链的“分布式共识模型”相比传统模型来说更加安全,因为传统模式之下的交易首先会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验证,例如银行和公证机构。

第二,密算哈希的使用会使篡改区块链记录变得非常困难,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加密哈希算法十分复杂,这些算法能使区块链产生独特的“散列值”,从而保证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即使是微小的操作,区块链都会产生不同的散列值,这使得该操作能够瞬间被检测到。

最后,数字签名有助于确定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显然,区块链验证技术相比由腐败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使用现有方法进行交易验证来说,显得更为安全透明。

不出所料的话,区块链技术将会成为自互联网时代以来最为重要的创举。在对等的分散网络下,所有参与者都处于平等地位,并且为交易的验证共同负责。

在金融世界中,全球交易相关信息会变得更为透明。此外,区块链技术还能够提供全球化的金融渠道,这在银行系统移动网络中很难获得。捐款和援助活动在此之下不会受到官僚机构的干扰,变得更为顺畅。区块链技术鼓励直接交易,包括对创作者和消费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金融世界中,全球交易相关信息会变得更为透明。此外,区块链技术还能够提供全球化的金融渠道,这在银行系统移动网络中很难获得。捐款和援助活动在此之下不会受到官僚机构的干扰,变得更为顺畅。区块链技术鼓励直接交易,包括对创作者和消费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技术及其启示

奇怪的是鲜有法律专业人士意识到法律技术的发展。至少,我是在基于与律师,企业法律专业人士和法律教授的探讨之中得出此结论的。即使这些新技术已经开始显山露水,他们一般也不会立即产生危机感。相反,他们通常的反应是给出几个原因,来说明区块链智能合约和法律技术的发展至少在中短期之内不会改变律师的实际需要和律师工作的方式。

(1)技术影响

当然目前还存在一些技术问题。众所周知,区块链世界尚未发育成熟。此外,许多法律专业人士认为“代码”在智能合约中只能处理非常简单的交易活动,比如购买音乐和汽车,而这些交易一般不需要法律援助。

不仅如此,许多人认为更为复杂的法律安排总是会采用传统的法律援助形式进行起草,谈判。即使更复杂的交易能够被智能合约编码执行,但律师还是会继续负责相关条款的起草。

(2)法律影响

法律界人士也指出法律会影响周边智能合约和区块链技术。有两个核心问题,第一个是法律合约能够是“智能”的吗?也许智能合约能够使双方执行合约安排,但法律专业人士认为“智能合约”极有可能会无效。许多关于法律合同形成,解释,必要条件,救济内容等信息会被要求在合同法中进行实质性的调整,因此在智能合约中不会轻易适用。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也提出了更多的法律问题,例如有关隐私,数据保护,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等。该技术本身可以提供真正的数据和隐私保护。然而区块链的存储数据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在全球网络节点下无疑没有遵守许多已经发布的指示和规定。一些共享平台的法律问题,例如Uber和Airbnb,所面对的一些困境表明区块链共享服务可能不会被迅速接受,这对在职人员提供新的服务和产品来说是挑战的一部分。

(3)举例:去中心化自动化组织

最近推出的数字去去中心化自治组织“The DAO”于2016年5月展示了新举措对技术和法律所产生的影响。

Christoph Jentzsch作为物联网公司slock.it的创始人之一,也是新型风险资本基金项目“The DAO”的重要奠基人。他最初的想法是不使用传统的公司结构来建立一个企业型组织。“The DAO”不是一个传统的“层级性组织”——在该项目下,通过董事会的管理,权力从投资者和股东自上而下流通至各个工作人员。The DAO不存在实体地址,它仅仅是计算机代码。

事实上,The DAO没有任何董事,经理和雇员。公司结构建立在位于区块链公共分散平台以太坊下的软件代码和智能合约当中。实行这种自动化结构的目的是让参与人员在DAO中直接控制贡献资金。每个人都能通过在2016年5月购买DAO代币成为活动参与者。The DAO已经从超过10000人的“投资者”手中集资约1亿6800万美元。就如传统上市公司的股票一样,DAO代币可以完全进行对等交易及转让活动。

DAO是一种由代币持有者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直接管理的项目。由于一系列的智能合约会赋予他们投票权,这些充满智慧的人群将会产生更智能和更多变的投资决策。在这方面,智能合约可以起到模仿协会或组织章程的作用。由于DAO的代码是开源的,代币持有者不仅可以提出相关的投资建议,而且还能对代码进行更改。这些有关于权利,义务和性能指标的相关建议也将得到软件代码的支持,以便于在DAO和投资建议之间建立联系。

但陪审团仍然对该分散的自动化组织的有效性表示怀疑。因为DAO代码中的基本缺陷有可能使黑客将总资金的三分之一转移到其附属账户下。这一点及其他技术的限制对DAO来说实际上意味着主动权的结束。

然而,即使代码无懈可击,相关法律问题还是在众多博客文章中被指出:难道DAO发行代币或股份这一行为不受董事会及公司法的管辖吗?DAO需要纳税吗?DAO的智能合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呢?谁是投资提案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实际拥有者?少数“代币持有者”能够得到保护吗?如何处理代币持有人,DAO方,和投资建议之间出现的冲突?

然而,尽管存在一系列技术和法律问题,我们仍然能从DAO的例子中得出一些重要的经验教训。

 

区块链和“去中心化”

 

法律专业人士不应该被智能合约和区块链技术这项新生事物所愚弄。例如基于区块链的货币比特币在最近仍然被视为炒作活动,理由是容易滋生欺诈,腐败和价格操纵的问题。然而,密算货币的创新步伐还是比以前更快了。

另外,在区块链领域下的高水平投资活动似乎为区块链技术的成熟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指标,会有更多人对此技术产生兴趣。特别是区块链技术适用性强,在基于智能合约的数字市场,共享经济,物联网和人工智能领域都能发挥作用,这无疑会加速区块链技术的发展。



区块链技术下的投资活动

我们应该看到我们正从一个“集中”的网络世界走向一个“分散化”的网络世界;从一个垂直层次的网络世界走向一个水平的,开放的,自治的网络世界。

这个过程会切实加速技术变革。它由互联网开始,促进了全球信息和思想更为自由,快速,便捷地交流。社交媒体改变着我们交换和分享信息的方式,这些变化的社会影响是惊人的。在一代人中,社会交往的各个方面都会因此发生变化。



我们会越来越多地依赖人们所创建,生产和消费的信息。记者,媒体和其他中介机构的作用会变得不那么重要。直到当前,消费者信息还是依赖于媒体组织和企业的传播。但现在社交媒体平台会促进信息的实时交流。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在美国有62%的成年人依靠社交媒体来获取新闻,信息和思想的交流分享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

当然,我们不能低估挑战。比如,对于社交媒体来说,假新闻和爆炸性虚假广告的出现是一个新问题。这并不是说在“前社会媒体”时代不存在假新闻,但许多人认为至少传统报纸和官方媒体所提供的信息是经过验证后才公布的,会来得更为真实。

作为反驳,应当指出还是有其他方案来解决这些“假新闻”的问题。其实社交媒体平台本身可以从事“事实检查”或者引入第三方验证系统。然而, 这或许会在信息“创造者”和“消费者”之间增加一个官僚层。它将会与我们目前正在倡导的分权趋势背道而驰。

但更为可能的是将技术和人群进行结合会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更强的检测技术(类似于垃圾邮件的检测)和人为报告错误信息相结合会成为可能的一种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对应着我们在这里讨论的资产和服务的对等“交换”,而此方案作为一个显著的例子在区块链技术下的运用潜力是无限的。

律师和“去中心化”

那么,法律专业人士在这个新的去中心化的世界中的角色是什么呢?最终的答案是他们必须接受法律不会对技术创新产生阻碍的这个事实。他们应该向P2P音乐共享公司Napster学习,而不是强调服务的违法性,Spotify已经寻找到在不牺牲流媒体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访问性的情况下向消费者进行收费的方法。

换言之,法律界需要寻求方案来鼓励零摩擦的互动,而不仅仅是解释其含义,或者利用法律论据及其关注度作为技术创新,资产服务交流等内容的障碍。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得到提升,并在未来的经济环境下保留自己的角色。

在区块链技术下,法律从业者应该抓住使合同迈进更经济更安全方式的机会。为了了解区块链合约,他们必须尽快熟悉区块链技术。有时,甚至有人认为律师在某种程度上学习“代码和编码”是有必要的。

“共享经济”时代意味着重新思考我们所了解的一切关于财产、隐私和就业方面的知识。例如:

财产:在共享经济中,产品将会成为一种服务,人们对所有权的关心越来越少,这会对财产法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商业资产”和“个人消费财产”的区别变得模糊,其他的例如税收,破产处理和责任保险等领域的法律就需要修改。

隐私: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将被注册、记录和分析。现有的隐私法仍需不断发展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化,同时隐私法还应该确保连接系统的完整性。

就业:在共享经济下越来越多的公司会没有固定资产。而信任度是通过平台和分布式网络创建的。这鼓励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之间建立直接“对等”的联系。由此,消费者保护法,税法和劳动法需要进行重大修订。

总之,在共享和分散对等平台的建立之下,许多法律理论和概念需要重新设计,这需要我们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此问题。

 

为什么需要法律技术和新型法律教育

 

法律技术正在对法律实践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去中心化新技术的运用意味着在法律界必须不断创新。在过度扩展和层级繁琐的法律组织下,业务时常难以完成,而且这些组织已经失去了灵活性和再发明的能力。

结果会是什么呢?充其量法律技术会和法律服务毫无关联。在不久的将来,执行大部分工作的初级专业人员也许会成为法律技术下的第一受害者。

讽刺的是,法律技术为法律专业的学生提供着大量的机会,但法律专业人士却常常带着他们传统的法律思想来解决新时代下的问题。这种方法在创新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可能比较适用。但在时代飞速发展的情景下,传统的法律思想往往是与分散的网络世界格格不入的。

法律专业人士往往会被要求处理一些在法律框架内答案并不明确的问题。培养法律专业学生的能力,更好地了解当今社会有助于他们在新经济背景下为客户提供更有效的服务。这样,“创造性思维”/“颠覆性创新”等课程不仅能够帮助他们理解技术和软件代码的重要性,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课程能够使学生在处理分散网络世界下的新问题时,给他们提供相关的资源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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