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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一文读懂区块链和比特币的联系 (Read 202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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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7, 2017, 09:57:04 PM
#1
1969年互联网诞生,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即被颠覆,它重新定义了通讯、新闻传媒、零售等等。近两年来,一种如同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互联网技术一样火热的创新技术正在落地生根。它具有再次改变金融、改变人类生活方式、改变商业形态的潜力,这种新的技术就是区块链。

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协议,2008年以来伴随着比特币的火热,区块链技术引起了世界各大银行的注意。分布式账本、去中心化信任、时间戳、非对称加密、智能化合约五大技术特征,让区块链成为能够颠覆传统银行业的可怕力量。

为什么会出现区块链?

之所以会产生互联网是为了解决信息的制造和传输问题,而区块链则是为了解决价值的制造和传输。了解互联网的产生背景和技术逻辑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区块链。

在互联网这一信息传递技术面世之前,人类传递信息的方式由烽火传信、飞鸽传书,到后来的电报、电话,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容量依然十分有限。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语言的成熟,科学家们开始寻求用互联网来解决信息的制造和传输问题。

20世纪70年代美国国防部军用网“阿帕网”已经形成了好几十个计算机网络,就如同局域网一样,这些网络只能在网络内部的计算机之间互联、通信,不同的网络之间只是一个个的信息孤岛。直到1974年,研究人员设计出能把各个信息孤岛链接起来的网络协议(其中就包括网际互联协议IP和传输控制协议TCP),从而构成了可以让所有计算机互联的因特网。克林顿任职美国总统期间,美国政府宣布实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信息高速公路,让美国人可以方便地共享海量的信息资源。

只有遵循共同的技术协议,不同的网络之间才能互通,就如同不同语言国家的人必须懂一种共同的语言才能够沟通一样,链接互联网的IP/TCP技术协议就是好比是国际通用语言英语。在互联网中,网站编程须遵循HTTP协议,否则网站无法互通;邮箱的邮件系统须通过SMTP协议来进行信息通信,否则邮件无法递送;如果没有大家统一认可的协议,彼此之间的通信就会出现问题。单个计算机网络正是遵循了IP/TCP协议,才能加入互联网,从而实现信息的生产、共享、传播、复制。

区块链也是一种网络协议,如果说互联网是信息传输的技术协议,那么区块链就是价值传输的技术协议。

和信息的传输一样,人类实现高效率、安全的价值传递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货币没有出现之前,价值的流动只能以物易物,用100斤土豆换一只羊,我需要把土豆扛到集市,你需要把羊赶到集市;有可能生意谈不成,这途中可能被土匪抢,这样的交易过程不仅成本高而且风险大。后来人们为了降低交易的风险和成本而用贝壳、丝绸、金子、铜币、纸币等越来越轻、便于携带的商品作为交易的“中介物”。但随着人类社会交易范围和规模的扩大,比如跨国贸易,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系数,人类发明了“信用”,信用的建立需要依靠更多的中心,古代的镖局和银号,现代的国家、银行和法院、警察,无不是为了确保“信用”的建立。

不难发现,在互联网没有出现之前,信息的传递是一件成本高效率低的事情。既然互联网可以传递信息,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用互联网传递价值,让价值的传递像信息的传递一样即时?

和信息的传递不同的是,价值的传递有特殊性:信息可以分享复制,而价值不能。我们将一条新闻复制到另一个网站或朋友圈,那么就会有两份信息,可以让更多的人接受到这个信息并再次分享;但不我们却不能把要支付的钱复制到对方账户上,而是要从自己的账户减掉一笔钱,让对方的账户增加一笔钱。除此之外,信息的传递不涉及信用的问题,而价值的传递需要信用背书,我们可以随意将信息转发给一个陌生人,但我们却不敢随意把一笔钱转给一个陌生人。

由此我们发现互联网并不能让价值如同信息一样随意、随时转移,如果使用互联网来解决价值传递需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确保价值转移的唯一性,即不能像信息那样可以复制,不能同一笔价值传递给多个人;其二,确保价值交换双方是可信任的,比如对方转给我的钱不是黑钱,通过P2P金融借给对方的钱能够在约定的时间还款到账;其三,确保价值转移双方能够依靠网络自治机制而自动执行,无需第三方介入。

在传统银行业、证券等金融行业中解决信用问题的方法是采用背书的方式,比如银行要使用国家做信用背书、建大楼,证明我不会轻易倒闭或跑路。而支付宝、PayPal等第三方支付工具解决信用问题的思路是大数据,相比银行贷款时通过把你调查个底朝天这种人工的信用证明方式,通过大数据去做信用调查就高级的多了,但互联网支付工具本质上依旧还是一种中心化的价值转移工具,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形成的数据是绝对内部资源,不能进行无边界的共享,这就出现了“大数据集中”和“数据孤岛”,也就是说支付宝的信用大数据并不能为微信支付增信,微信支付中的失信也并不会影响支付宝的使用。虽然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在价值转移上是一个进阶,但本质上还是一种中心化的金融中介,并不能实现信用的共享。

区块链技术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价值转移”,让价值可以像信息一样在不需要第三方中介、安全的情况下快速流通。区块链想要实现的图景是,任何人可以不需要银行、支付宝等中心化的信用中介,放心的把钱转给任何你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并且借钱的利息和本金能按约到账;在某笔生意合同中,双方均履约的情况下,交易货款能够如数到账,而不需要银行做中介,等待账期;出国时你也不需要去兑换外国货币,而是使用全球统一的电子货币,实现全球货币统一。区块链技术的实现,将让银行、支付宝等第三方信用中介不具有存在的意义。

区块链如何实现价值转移?

要让价值像信息一样实现共享和自由流动,就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信息可以复制,也就是说信息没有产权问题,但价值有产权归属问题,如何解决产权和共享的矛盾;第二,如何解决共享中的信用问题,确立一种不需去中介化的信用制度。

2008年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协议的比特币诞生,这种技术思路化解了价值传递中的两个难点。比特币的开发者兼创始人是一位低调而又神秘的日裔美国人——中本聪,2008年他在互联网上一个讨论信息加密的邮件组中发表了一篇文章,勾画了比特币系统的基本框架,让通过互联网传递价值的难点迎刃而解。中本聪认为不能依靠某个中心建立信用,比如银行、券商、政府等各类信用中介,中心化信用的结果是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存在中心权力损害参与者利益、损害市场中其他方利益的情况。历史证明违反规则的人往往是规则的制定者,比特币的核心宗旨是发明一种不需要第三方的、不需要中介、自动运行的支付系统,也就是电子货币支付系统,这个电子货币支付系统中的信用不依赖中心权威背书,而是打造机器信用,实现可编程的金融。

在两个国家政府、企业之间建立互信都已经困难重重,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纷繁复杂的世界建立全球性的信用共识体系绝非易事。虽然世界上的国家有诸多不同,但每个文明却能够在数学科学上取得共识,数学是人类文明的最大公约数,像互联网一样,通过数学算法(程序)建立的规则,或许能够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获得信用共识。

2009年中本聪为比特币建立了一个开放源代码项目,正式宣告了比特币的诞生。比特币使用的底层网络技术协议就是区块链,和互联网的IP/TCP协议能够确保加入因特网的单个网络能够互通一样,这样一个共同使用的技术协议,确保了信用的流通和价值的流通。

区块链的本质就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是一连串使用密码学方法产生关联的数据块,每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段时间内全网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可以把区块链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全民记账的技术(分布式总账技术):以前所有人交易的账本由银行来掌握,支付宝的交易账本由阿里巴巴掌握,这便是典型的中心式数据库。那么,现在使用区块链技术,每个人自己的账自己记,各自有各自的一本账,当某人需要和他人进行交易时,和这两个人进行过交易的其他人的账本便可以成为信用证据,来验证双方的信用是否可靠,由此形成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信用体系,便不再需要第三方信用背书。

一个区块链由许多的节点构成,每个节点通常就是一台计算机,每个参与其中的节点的交易都会更新数据库信息,系统会在一段时间内选出其中记账最快最好的一个节点,让它在这段时间内记账,它会把这段时间内的数据变化记录在一个数据区块中;我们可以把一个区块想象成你每次去银行取钱、转账,柜员都要详细记录的一个存档账单。在上个节点记账完成后,该节点会把这一页账本发送给其他节点,待确认无误后放入自己的账本。银行的每一个账单在区块链中表现为记录了整个账本在这个时段内改变新的区块,每一个区块都包含三种信息:本区块的ID、若干交易单、前一个区块的ID。新的、准确无误的账单会发给系统里的每个节点,整个系统的每个节点都有完全一样的总账本。

这样的一种计算机程序化的记账方式就是区块链技术或分布式总账技术。由于每个节点都有一本随时更新的总账本,每个节点在系统中的权重是一样的,篡改某个节点的数据将无法通过其他节点的验证,这让“做假账”和“信用造假”变得不可能;随时更新的完整账本每个节点都会有一份拷贝,这意味着捣毁部分节点不会影响整个区块链系统的运行。

我们可以用现实生活情境来理解区块链的工作原理:如果你向银行提出贷款请求,那么银行需要调查的你信用情况、偿贷能力,比如你以往是否经常欠债不还、你所拥有可抵押资产情况;在区块链情境下,则由和你产生过交易关联的区块来为你证明和验证信用,比如你购房、收入、交易的区块将自动验证你的贷偿能力。区块链成为在网络世界中验证身份、财富确认、交易记录、公正核查的技术和规则体系,开启了一种不需要第三方、不需要中介的信用和支付系统。由于区块链技术创造出了分布式的、去中心的、程序化的信用模式,《经济学人》杂志形象的把它誉为“信任的机器”,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成熟和演进,我们可以在不需要提供贷偿能力证明、资产抵押的情况下就可以贷款,而贷款的甲方不是银行,而是任何有这样一笔闲钱的人,也完全不需要担心贷款到期无法收回。

比特币的风靡引发全球对区块链技术的关注,各种类型的比特币更是层出不穷。比特币的初衷是建构一个价值传递的互联网,形成一个可信赖的、自由、无中心的、有序的货币交易世界。区块链形成的基于密钥的、去中心化的交易模式,不但确保了价值传递的安全性,也大大降低交易的信用成本,未来将不再依靠各国央行发行货币,银行将无法垄断金融的权力,传统的金融体系将被颠覆,全球货币统一、人人皆为银行、点对点金融的交易愿景将得以实现。

目前,以区块链技术形成的可编程金融已经在包括股票、私募股权等领域有了初步应用,应用的领域主要有四个:一是点对点交易,比如基于P2P的跨境支付和汇款、贸易结算以及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合约的买卖,提高了银行的结算支付效率,降低跨境支付成本;其二是登记,区块链具有机器信用、可追溯的特点,可作为可靠的数据库来记录各种信息,如运用在存储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上;其三是确权,例如土地所有权、股权等合约和财产的真实性验证和转移等;其四是智能管理,例如未来的“智能合同”将在预先设定的交易条件达到时合同将自动处理,比如自动支付利息、分红。

被区块链颠覆的社会

除了颠覆金融业之外,区块链技术也在其他领域开始运用,例如在法律、零售、物联网、医疗等领域解决信任问题,不再依靠第三方来建立信用和信用共享,将提高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

当区块链技术在整个社会深度应用时,现有的商业社会将被颠覆。现代商业社会起始于17世纪的欧洲,现代商业社会的形成有三个基础商业制度,分别是复式记账法、公司制度、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

复式记账法是相对于单式记账法而言,复式记账法需要记录每项经济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关联账户中的交易记录,即双重记录,这样的记账方法能够完整系统反应资金增减变动的来龙去脉及经营成果。而分布式总账技术将颠覆复式记账法,让所有的交易可信赖、可追溯。

第二个颠覆是区块链技术形成的分布式自治公司和组织将颠覆公司商业组织,分布式自治公司和组织通过智能合约来运行,公司的股权成为系统中运行的唯一货币,任何人可以随时加入和退出,公司的运作结构被大大简化,只剩下投资者和生产者。

第三,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也将以智能合约的形式来实现。你的所有资产就是数字货币,只要你不交出区块链的私钥,就无人能夺走你的资产,也没有人能改变和终止智能合同。违反法律制度的分布式自治公司将被监管程序扣除数字货币作为惩罚。

当下之于区块链,就如同互联网之于1969年,一股全新的改变整个社会形态的力量正在悄然生长。(文/李光斗)

转自:http://www.gongxiangcj.com/show-22-31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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