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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河南南阳工商局违规变更工商登记:科长称绝不出卖授意领导 (Read 19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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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是在提条件,只要给的诱惑足够,立马可以变节。不出卖是因为别人给的条件够优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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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南阳3月21日消息(记者管昕 实习生关美露)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20日),中国之声报道了河南省南阳市工商局违规变更工商登记信息,拿行政决定当儿戏的新闻。面对记者的追问,南阳市工商局上下推诿,至今拿不出频繁违规变更的依据。多位行政法专家指出,工商登记6天4变的背后,是权力被私化。中国之声的报道播发后,河南省工商局明确表示,法定要件残缺的情况下,不能违规做出变更登记的行政决定,已按照相关行政程序处理。南阳市纪委称也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以会议纪要形式,变相对抗河南省高法判决。而三天内做出的两份会议纪要,不仅前后矛盾,而且每一次变更登记本该留存的档案缺失。这两份会议纪要透露了什么,又试图要规避什么?

工商营业执照6天4变

南阳市红庙路上的教育佳苑小区,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学区房。虽然该项目五证齐全,但500多户业主却迟迟拿不到房本。不少业主的孩子因此无法就近入学,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却发现开发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先后七次变更,仅2017年1月,六天时间内就变更了四次。

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业务大厅负责人刘涛私下透露,根据规定不能随意变更,他在会上也明确提出,但阻止不了领导的决定,“我也知道绝对不能改。两个局长问我能办不能办?我说按照材料规范不能办。有些话不能说的太明白。我就是个大厅主任,我上面还有科长。”

刘涛称,他对此事也感到欲哭无泪,心情非常复杂。而他的上级、专业分局注册科科长张俊涛却私下也明确表示,变更登记不符合规定,变来变去很不严肃,但他不管这些具体事。专业分局局长欧阳玉军也明确表示,这事跟他也没关系,都是下边人办的,“张俊涛科长跟我汇报手续齐全,就是这么操作的。如果他们说是我决定要变更的,你让他们(张俊涛和刘涛)来找我,领导是听他们来办事的。”

上级推下级,下级推上级,就是没人对违规做出的行政决定负责。记者追问变更的依据,南阳市工商局主管副局长责令专业分局必须给媒体解释清楚,但至今未得到专业分局的解释。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材料规范,只有在变更申请人提交的法律要件齐全的情况下,才能变更。河南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法定要件缺失不能做出变更登记,“只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做出登记的决定。每一次登记完成以后,我们都会形成书式档案,这里面包括他的申请材料和我们的审核材料。做出一次登记的话,就应该对应的有一次档案。”

科长称绝不出卖领导

记者调查发现,南阳市工商局六天四变的工商登记,每一次变更都缺少重要的材料。明知违规,南阳工商局为何不仅做出变更登记,还违规变更了多次?虽然南阳市工商局没有给出正面解释,但从专业分局注册科科长张俊涛的一次公开谈话中,或许能找到答案,“现在不说良心了,王局长,咱说良心值几两。就是进检察院,进纪委也好,蹲监狱也好,我不出卖领导。这个事儿出事,蹲监狱我俊涛蹲。我绝对不让局长你们背这个锅,绝对不会出卖领导。哪个领导给我交代的,谁授意的啥,我绝对不出卖领导。”

专业分局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在一次会议上,亲耳听到过张俊涛这样表态。

这位科长为何在公开场合,一再做出绝不出卖领导的表态?记者还调查发现,六天四变的工商登记,本该留存的重要档案缺失,南阳工商局还被指以两次前后矛盾的会议纪要为幌子,变相对抗河南省高法判决。

会议纪要前后矛盾

2017年1月,南阳市工商局对冠华公司的法人代表,6天内变更了4次,反复在两个人身上变来变去,其中两次变更仅相隔1天。

记者在查阅相关档案发现,六天四变的申请变更法人代表材料中,不仅缺少重要的法定要件,而且只有最后一次(1月25日)的变更手续,没有1月19日、1月20日应该留存的变更手续档案。此外,1月25日的申请变更的材料,不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办理相关变更的程序规范,就连相关材料上盖的公章,也是南阳市公安局早已公告作废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明知申请人造假却仍要审批,工商部门扮演的角色耐人寻味,“这个个案,我们必须要追问,也值得追问。在当前我们推动政府监管转型、依法行政的背景之下,这个个案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在2017年1月19日,1月23日,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先后两次开分党组会议,对当事方的申请变更,集体讨论决定。一份会议纪要称,不受理申请方的变更登记申请,是与会分局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的一致意见,完全正确合法,而另一份会议纪要称,应当做出变更登记,并且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局局长欧阳玉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分局党组会议上,最熟悉业务最有发言权的是注册科科长张俊涛和业务大厅负责人刘涛。但他们两人均在私下场合表示,不同意做出变更登记的决定,这是违规的。两份会议纪要,参会的人员几乎是同一批人,对同一个事实,前后相差三天,得出了两个不同的决定。河南博惟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俊邦认为:“两份会议纪要明显相互矛盾,首先会议纪要不能违法,不管是何种形式何种框架的会议纪要,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亚律师认为,这是用集体决议、集体力量来规避法律的一种方式。根据之前河南省高法做出的行政判决,在河南省高法撤销之前的违规变更后,专业分局再次“故技重施”,是变相对抗河南省高法判决,“可以认为(南阳工商局)是对抗河南省高法的判决,因为毕竟法律的裁定已经作出来了。变更自己撤销决定书的依据是什么呢?”

武汉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崔向前认为,工商局任由行政相对方“玩翘翘板”,严重损害了市场主体的稳定性。而南阳工商局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掩盖实质违法的目的,严重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也表示:“是在规避某种监管,还是某种利益的勾连?到底是什么在推动工商局在这个案件中如此‘积极作为’?它导致的就是我们公权力可以被一些个人来操纵。”

记者从权威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频繁违规变更工商登记的事情,在南阳已不是个例。目前,河南省工商局正在处理此事的相关行政复议程序,并督促南阳市工商局必须向公众说明情况。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央广网南阳3月20日消息(记者管昕 实习生关美露)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为了孩子上个好学校,好不容易买了套学区房,结果入住两年多却因房本办不下来,上不了心仪的学校。这样的事儿,摊谁身上,谁都闹心。近日,河南南阳市教育佳苑小区的多位业主,就向中国之声反映称,这种闹心事让他们给摊上了。尽管业主们多次向开发商催要房本,开发商却始终以工商营业执照遭非法篡改为由推脱。

业主买学区房→开发商工商营业执照频遭修改→房本拿不到、按揭办不了

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的工商营业执照自2015年以来,先后7次更改法人代表,仅2017年1月,6天时间4次变更。河南省高院曾下达终审判决,推倒之前的违规变更。但判决下达不久,南阳市工商部门“故技重施”,再次违规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的依据却无人站出来给出明确解释。工商部门的行政决定为何如此随意?背后有什么隐情?

销售经理:我们上工商局、住建委、房管局包括人民政府都在协调这个事情。

冉女士:我们不听这个,我们就要结果。你不能把企业的问题加到我们这。

南阳市的冉女士记不得这是第几次找售楼部理论了。2014年,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她购买了教育佳苑小区的学区房,但房本迟迟办不下来,反而成为孩子注册上学的阻碍。

冉女士向记者大吐苦水,“这边是四小,那边是十二中,当时就是看中这个位置才买的。上小学卡房产证,拿不到房产者就上不了。因为我的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很现实的问题。”

不光房本迟迟办不下来,交了首付款的业主王女士,因银行按揭办不下来,迟迟不能入住新房,婚期也一拖再拖。

教育佳苑有500多户业主,不少业主选择这一楼盘看中的就是学区的优势。多位业主说,买房时特意查看了该楼盘五证齐全。那为什么还会出现房本办不下来,按揭手续也办不了的情况呢?

开发商称工商营业执照遭合作伙伴非法篡改

开发商冠华公司负责教育佳苑项目的一位售楼经理称,是因为他们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多次遭公司另一个项目的合作方非法篡改,才导致这一局面,“从2015年6月开始,多次篡改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现在法人代表被篡改,按揭和房产证确实无法办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5年,最初登记的法人代表为白玉改。2015年至今,冠华公司的法人代表已变更7次,仅2017年1月,短短6天的时间内就变更了4次。法人代表像“翻烧饼”一样频繁变更,不仅影响了教育佳苑项目的后续手续办理,也影响到另一在售地产项目的购房者利益。这让很多业主既焦急,又无奈,“现在房产证办不了,孩子上学都是花钱上着,花钱都不一定能上。现在我是打算把这个房子往外卖,但是没有房产证也卖不了。另外房产抵押担保,没有房产证也抵押担保不成,你贷不来款,都是实际问题。”

法人代表频繁变更的背后,是冠华公司和它的合作伙伴名门公司出现了利益纷争。2015年6月11日,名门公司变更了冠华公司的法人代表。但南阳市工商局很快就发出文件称,“当事人(名门公司)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决定撤销这次变更登记。”

名门公司被南阳工商局认定造假后,两家的行政官司打到了河南省高院。根据河南省高院的判决,2016年10月14日,南阳市工商局将冠华公司的法人代表恢复为白玉改。

两家公司的纷争,看似终止,却再起波澜。名门公司再次向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申请法人代表变更。2017年1月19日,冠华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为名门公司的常海。第二天,又变回白玉改,1月25日,又变成常海。这一次次的变更,依据是什么?冠华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多次找到专业分局的上上下下询问,但没有人站出来对此事负责,“一把手局长欧阳玉军说我没签字,我授权他们下面签字的。业务办理大厅主任刘涛推给注册科科长张俊涛,张俊涛科长推给业务办理大厅主任刘涛。(相互推诿)就没有一个人说是我办的。”

开发商法人代表六天四变 变更依据工商部门却讳莫如深

任何一项行政决定,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做出。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在工商部门内部,是一项普通的业务。南阳工商局专业分局受理的这项变更业务,有何特殊之处,短短6天,为什么把法人代表变来变去?

一项工商登记变更业务,前后变了7次,其中6天内变了4次。多位工商系统内部人士透露,“这种事情很不正常,从未听说过”。按理说,每一次变更都该有合规合法的依据,申请手续齐全,变更才能完成。那么,专业分局做出的变更登记,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呢?

南阳市工商局主管副局长称,此变更决定由专业分局做出,应由专业分局回复。专业分局局长欧阳玉军称,自己不熟悉业务,由专业分局注册科科长张俊涛解答。但张俊涛却告诉记者,他回避此事。

记者获得了多份当事方与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交涉此事的录音资料,工商局相关部门的人员、领导都对此事讳莫如深。

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业务服务大厅负责人刘涛回应,“我也知道是绝对不能改的,在会上我们也提出过异议,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的问题,欧阳局长问能办吗?我说这个不能办,但是我就是个工作人员我能说啥?有些话不能说的太明白。我就是个大厅主任,我上面还有科长。我能给你说的那么明白?”

这位负责人的上级---专业分局的注册科科长张俊涛也表示,这次变更跟自己没有关系,“这个事情不能整,必须要营业执照副本。事实上这样做不严肃,我感觉很不严肃。工商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执行。我不管这些具体的事情。”

上级推给下级,下级推给上级,就是没人对频繁变更,给出一个权威的解释。连专业分局局长欧阳玉军也说这事跟自己没关系,“张俊涛科长跟我汇报说手续齐全,就是这么操作的。如果他们说是我决定的,你让他们(张俊涛和刘涛)来找我,领导是听他们办事的。”

专业分局的一位知情人士坦言,一般来说,既然两家企业有经济纠纷,工商部门就不该受理变更申请。冠华公司是2005年在南阳市工商局批准登记注册的企业,2015年业务调整,这家企业本来分到了南阳市工商局卧龙分局,因存在经济纠纷,卧龙分局不受理名门公司对冠华公司的法人变更申请,但不知这个变更为何弄到了专业分局。

专家:公权力私化在作怪

在详细查看完此案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后,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锡锌教授指出,根据各级法院的判决,变更申请不可能被受理并完成,但为何会出现反复变更的情况,背后是公权力的私化在作怪。通常情况下,不存在将企业法人今天改成这个,明天改成那个的情况。南阳工商局似乎把行政机关行使公权的行为当做儿戏,一个随便自己怎么玩的儿戏。背后变更理由的欠缺,映衬出来的是公权的私化,这个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两家开发商的恩怨背后,是500多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变来变去的工商注册登记,南阳市工商局扮演了什么角色?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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