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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宁波明起限购限贷 三类家庭不得在限购区域再购房 (Read 133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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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但近期也出现了部分区域市场过热、房价上涨偏快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综合施策、分类调控”原则,今天,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保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50号)。同日,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两份通知,我市从4月24日起正式施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并同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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