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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四川多家公用企业因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被查处 (Read 20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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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日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已依法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公用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依法查处。
“普通卡、学生卡、敬老卡按20元每张收取押金,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城市公交IC卡及办卡凭证,遗失和人为损害,概不退还押金和卡内剩余金额。”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公司的霸王条款让当地乘客很是窝火。经查,该公司未经批准收取IC卡20元/张押金,利用格式合同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3月13日,眉山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幷处罚款。同时,督促该公司作出了“根据卡片发行成本重新核定IC卡押金收取标准,对IC卡押金进行调整”的具体整改措施。
按照规定,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计量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幷自备和使用与其经营或者服务项目相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保证商品量的计量准确。但德阳广汉市中天洋燃气公司从2013年开始,在天然气安装过程中,向3525户燃气用户、消费者收取气表费共计124.37万元,严重损害了民众的合法权益。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幷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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