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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重庆巫山县整治党员干部操办“无事酒” (Read 14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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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重庆5月12日消息(记者吴新伟)近日,巫山县纪委通报查处该县大昌镇洋溪村原民兵连长谭天平操办“无事酒”典型案件。
巫山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披露,经查,2016年8月11日,谭天平在明知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操办酒席的相关规定情况下,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其行为属于违规操办,已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错误。上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谭天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纪委的通报还对违规参与“无事酒”并担任“总管”的大昌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龚正田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其去年绩效考核奖励。
据介绍,去年,巫山县委出台《巫山县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管理办法》,着重整治“无事酒”,违规操办酒席之风得以有效遏制。该办法规定,凡是国家工作人员操办“无事酒”,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一般干部一律离岗交流,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一律清退或收缴国库,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不合格”、“不称职”,单位临聘人员一律辞退、解聘。
凡是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无事酒”的,一律取消当年绩效考核奖励,村(社区)干部扣发工资1000元,达到3次予以免职。凡是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发生一起干部职工操办无事酒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发生两起则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取消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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