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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因老公经商被处分 这位少数民族干部是正厅第一人 (Read 14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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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淑菊本是很有前途的少数民族女干部,她出生于1962年,1989年出任包头团市委副书记时只有27岁。她先后在包头、赤峰、二连浩特等内蒙重镇担任过领导职务,可谓是履历丰富,后主政乌兰察布5年,是正厅级干部。
 
去年4月,陶淑菊落马,经调查,不仅她自身有问题,背后还有一个推波助澜的“贪丈夫”。
上月底,陶淑菊被依法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她利用职务便利,向乌兰察布相关政府部门和医院领导打招呼,帮助他人承揽项目、谋取利益,伙同其丈夫(另案处理)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500余万元。
对陶的“双开”通报,有一大亮点,就是指出其允许、纵容其丈夫在她管辖的地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并谋取私利,非法占有其工作单位的财物归个人使用。
官商结合的家庭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很容易出现权钱交易、不当利益输送等问题。即便合法经营,也容易给人留下“瓜田李下”、有权力影子等印象。周本顺就曾说过,他参加儿子组织的饭局,即使什么话都不说,商人们也能心领神会。
对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一段时间以来,虽然明令禁止,但还是缺乏一定的约束力。为了在制度层面上进一步细化,保障规定的落实,中央已在5地开展试点。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
随后,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上海的试点工作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2016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提供了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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