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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金正男案控方不改控状 (Read 13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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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31, 2017, 10:34:20 AM
#1
(联合早报网讯)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兄长金正男遭毒杀案今天在雪邦推事庭再度过堂时,两名女被告的律师在庭上申诉当局并未依法交付验尸报告及电眼录像等重要资料,并要求控方修改控状。控方拒绝修改控状,但保证下次审讯前交付这些文件。
由于推事庭无权审理谋杀案,因此推事哈里山批准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的申请而将此案移交沙亚南高庭审理。
控状指25岁印度尼西亚籍女被告西蒂艾莎,以及29岁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与另四名在逃男子今年2月13日上午约9时,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出境厅共谋杀害金哲(Kim Chol、即金正男护照上的名字)而抵触刑事法典谋杀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今天都向推事投诉控方没有及时交付文件。他们表示,控方所有呈堂文件依法都必须在开庭前14天交给辩方,但辩方此次在开庭前最后一刻才取得相关文件。依斯干达则保证将在下次审讯前交付相关文件。
段氏香其中一名代表律师纳兰星说,控状指两名被告与另四名在逃者一同犯案,却没在控状中公开这四人的身份与名字。他要求控方公开四名仍在逃者身份,或者修改控状删除这四人等内容。但依斯干达指这四名男子的身份将在审案时公开,因此没必要修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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