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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香格里拉对话丨周波:避免不友好的海上近距离军事活动 (Read 142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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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几届香格里拉会上乃至在亚太地区的各种论坛上,如何加强海上信任措施或预防海上冲突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
当今亚太是世界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和平与发展仍然是主流。但陆上安全,特别是东北亚地区面临的安全环境明显恶化,其严峻程度远远大于海上安全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亚太国家之间存在海上领土争议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不少国家同两个以上有的国家存在海上领土争端。所以没有必要一提海上争端就说南海,就谈中国同部分东盟国家之间的海上领土争议。当前,东海和南海局势总体稳定。各国都不希望激化主权与海洋权益争端。亚太地区并没有爆发海上大规模冲突的现实威胁。
“海上”是一个可以包括公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或群岛水域的广泛概念。冲突的原因既可能是围绕海洋领土和海洋权益的争端,也可能是由于水面舰艇、潜艇、公务船舶和海军飞机偶然或不期相遇。还有可能是因为某些国家不顾沿海国家的关切,坚持高强度、大范围的抵近侦察等海空军军事活动。各国对国际法的不同解读和处置外国军用舰机在领海和管辖海域活动的国内法差异,增加了发生海上冲突的危险。
如何避免海上冲突?我们认为:
一、要始终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领土争端。中国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自改革开放中国国力和军力不断增强,但是中国并没有将增强的军力用于挑起任何领土纠纷和冲突,反而通过谈判解决了同12个陆上邻国的边界问题,占中国陆地边界线的约90%。中国还通过谈判解决了与越南在北部湾内海域划界。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和东盟国家均主张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他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特别令人鼓舞的是,上月,中菲南海问题双边磋商已经启动;中国与东盟十国外交部高官还审议通过了“南海行为准则“框架。
二、减少和避免采取被对方视为不友好、甚至敌意的近距离军事活动。这是避免海上冲突最直接有效的方法。由舰机抵近侦察和以“航行自由”名义在他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引发的海空事件在亚太地区屡见不鲜。虽然各国在解读海洋法公约上存在分歧,但是公约明确要求各国在专属经济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早在1998年,中国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明确任何国家在尊重国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享有航行、飞越的自由。每年大约有10万艘船通过南海,从来没有国家申诉商船航行自由受到任何影响。把航行自由变成一个话题,并把自己对这个概念的片面理解强加于人是可笑的。我们希望自称在南海问题上不持立场的域外国家切实遵守自己的诺言,不要选编站队,也不要在敏感海域搞所谓的联合巡逻或联合演习,刺激南海局势紧张。
三、要严格尊重国际公认的规则和各国签署的有关规则。各国舰船要严格遵守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西太海军论坛的21个成员国应该执行2014“海上意外相遇规则”,遵循良好船艺,减少发生碰撞的危险和风险。各方要加强一线部队管控,避免擦枪走火。中美两军应该进一步健全两军达成的“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和“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要充分利用海上军事安全磋商等风险管控机制,按照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做到不冲突,不对抗。
四、进一步鼓励亚太国家在相互之间开展避免海空威胁军事行动的对话和演练。中国同美国、俄罗斯、韩国、越南等国建立了国防部之间直通电话,同有关国家就海上安全展开了广泛的对话和磋商。中美自1998年建立了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迄今双方多次就 “海上意外相遇规则”进行演练。中日自2008年以来就建立海空联络机制举行了多轮磋商,达成了大部分共识,存在分歧不多。希望日方展现灵活,同中方相向而行,早日建成机制。中越签署了《关于制定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迄今双方在北部湾展开了22轮联合巡逻。中国军队积极参加了东盟地区论坛和10+8框架下所有海上安全合作。中国愿意同东盟探讨建立中国-东盟防务直通电话。双方正探讨于明年适当时机举行海上联合演习。这些磋商和对话以及合作对促进海上活动安全,避免发生海上事件和冲突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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