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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港澳办副主任宋哲: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事业的法律保障 (Read 14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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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在5月27日举行的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说,“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深刻揭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事业的法律保障。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准确理解基本法,严格执行基本法,充分用好基本法。
宋哲表示,“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贯彻“一国两制”根本宗旨,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首先就要准确理解基本法。
他指出,“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予,并受中央监督。基本法确立了香港的法律地位。香港特区实行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
宋哲说,基本法体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特区的制度和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特区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基本法;在特区的个人以及一切组织和团体都必须以基本法为活动准则。维护香港长治久安,首先要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对符合基本法规定,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事,应积极予以支持。反之,则坚决依法处理。
他表示,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在“一国”之内享有“两制”之利。得益于基本法提供的制度优势和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0年来,尽管接连遇到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和国际金融危机等风浪的冲击,但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在历经风雨洗礼之后,今日的香港依然生机勃勃。相信进一步用好香港基本法提供的独特制度优势,未来的香港将会更加美好。
(原题为《宋哲: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事业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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