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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宋哲:促进香港繁荣发展,必须善用基本法赋予的制度优势 (Read 14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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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香港繁荣发展,必须善用基本法赋予的制度优势
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之内享有“两制”之利。一方面,国家强大的综合国力,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对各种困难与挑战,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坚强后盾。另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继续保持不变,法律基本不变,这使其在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得以占有独特地位、发挥特殊作用。20年来,内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香港与内地的交流合作日益紧密,并从中获得了巩固与提升自身竞争优势的强劲动力、广阔空间和宝贵机遇。目前,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贸易自由化,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人员往来大幅增长。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最大的融资平台、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是内地在境外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是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国家金融开放的首发站。(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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