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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广东汕头市长刘小涛拟任地级市市委书记 (Read 14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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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委组织部发出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通告说,经省委常委会议讨论,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小涛同志拟任地级市市委书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据通告,刘小涛,1970年7月生(46岁),广东兴宁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入党,学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省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电白区委书记,2016年4月任汕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7年1月任现职。
通告说,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通告表示,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邮政编码:510082
联系电话:020-87195196,传真电话:020─8718510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原标题为《 刘小涛同志拟任地级市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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