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pic: 韩大元:基本法的合宪性宣告进一步将国家认同法律化 (Read 171 times)

sr. member
Activity: 283
Merit: 250
韩大元:
《联合声明》的签订和基本法的起草体现了高度的国家认同。国家认同是现代主权国家的基本特征,也是每个公民最低限度的政治伦理,具体体现在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之中。在基本法的起草过程中,国家主权、国家意识以及国家观念是基本的共识与哲学。1982年9月22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24日邓小平就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授权设立特别行政区,并确认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1984年12月19日,中英政府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与领土完整,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样,在复杂的中英谈判中,宪法思维是贯穿始终的。通过宪法,将国家主权、国家意识融入即将创建的特区宪制秩序之中,维护了国家核心利益与民族尊严。
基本法的合宪性宣告进一步将国家认同法律化。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由于不同体制、不同法律传统、不同生活经历等因素,部分港人对国家、对宪法是比较陌生的,对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的原则,对有争议的一些意见,以国家元素加以整合与平衡,使维护国家主权成为最大公约数。针对宪法31条的地位与含义、以及宪法与基本法关系上的不同认识,为了回应部分港人的顾虑,全国人大在通过基本法时,同时以一份专门决定,正式宣告“香港基本法是符合宪法的”,这就明确了香港基本法的合宪性,使基本法拥有了更强的宪法正当性,也巩固了香港特区在国家宪法体制中的地位。(中国网)

Jump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