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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福建为铲除“买分卖分”出新规:未清晰拍到司机 交通违法不扣分 (Read 248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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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违法,要有实效的措施遏制违法,也要有引导不走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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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关乎生死的事就该从严!买分卖分光靠堵是堵不住的。允许买分卖分,不是自己的分按三倍记!当犯罪成本增加,犯罪概率就会适当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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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6月13日讯 “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警方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处罚,但不扣分”。昨日,朋友圈的这则消息引发市民广泛关注。警方回应,该消息属实。

福州市各交通大队窗口已在昨日实施该政策。因担心这项政策会临时调整,昨天中午大量市民闻讯赶到福州市区各交警大队排队处理交通违法,甚至出现插队冲突事件。
2008年,省公安厅制定了《福建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针对非重点车辆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处罚,我省先后多次调整,先是不扣分只罚款,之后恢复扣分,如今又调整为按能否确定驾驶人来决定是否扣分。不少市民认为,在交通违法数量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此举无形中降低了违法成本,呼吁警方或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其他举措,提高违法成本。

省公安厅昨晚发通稿 证实8日下发相关通知

昨晚8点50分左右,省公安厅发布通稿证实上述消息。

通稿称,省公安厅于6月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对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的处理做进一步规范。

《通知》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实施处罚时,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根据当事人出示的工作证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确定机动车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因出境、服刑、重病等原因无法接受处理的,提供相关证明后可以由该机动车实际管理人接受处理。

《通知》明确,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或经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清晰完整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通知》还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处理,但由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集的证据能证明其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市民褒贬不一 呼吁提高违法成本

昨日,有不少市民对警方的举动表示肯定,“此举能更有效地杜绝买分卖分行为”。

但也有不少市民表达了担忧。交通违法数量居高不下,仅福州市区,每天查处的汽车交通违法就超过1万起,提高交通违法成本是趋势,但此举却降低了交通违法成本,可能引发其他交通问题,“这样,交通违法是不是更肆无忌惮了?”

有市民指出,比如闯红灯,属于严重违法,处罚是扣6分、罚款150元,目前警方一般是通过路口上方的监控,从车辆后方进行抓拍,实施该项政策后,闯红灯的处罚将只是罚款150元,根本难以和其危害性相对应。同时,乱停车是目前最多的交通违法,在禁停路段乱停车的处罚是扣3分、罚款150元,但一般情况下均无法抓拍到驾驶人,这样的处罚根本难以扼制乱停车违法。

市民建议,警方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台相关配套举措,遏制交通违法情况。

 □警方答疑

  1.为何实施该举措?

省公安厅通稿介绍,为有效铲除滋生“买分卖分”违法乱象土壤,规范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对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的处理做进一步规范。

2.全省各地何时施行?

警方知情人士介绍,省公安厅在6月8日下发《通知》后,各地警方就启动相关工作;目前,除了福州是昨天实施外,厦门、平潭等地区也已经开始执行该政策。

3.之前违法是否享受该政策?

《通知》指出,“上述规定2017年6月8日起纳入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常态化实施。此前未处理完毕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警方提醒,此次政策调整只针对非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即除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货运、教练、危化品运输、校车以外的车辆。

 4.交管APP是否同步?

“交管12123”APP上处理交通违法,能否享受这项政策呢?警方介绍,该政策刚刚实施,目前还没有细则,故APP上还无法享受这项政策。但正常情况,今后在APP上实施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判别照片是否抓拍到交通违法人,是较主观的行为,需民警人工甄别、确认,很多情况下,电脑无法自动识别”。(海都记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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