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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为什么要聊自己没读过的书? (Read 16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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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9, 2017, 11:14:22 AM
#1
【编者按】

相对于中译名《如何读懂经典》,亨利·希金斯这本经典阅读指南的英文原名更精彩——How to Really Talk about Books You Haven’t Read——如何真正谈论那些你没读过的书。在该书的第一章里,希金斯就人们常常会谈论自己根本没看过或没看完的书的现象进行了有趣的描述和剖析,我们为什么要聊自己没读过的书?又为什么能够聊自己没读过的书?哪些书常常被大家聊起,而实际上可能彼此都没有看过呢?

本文摘编自该书第一章《开门见山:为什么要聊自己没读过的书》,由澎湃新闻经中信出版集团授权发布。

为什么要聊自己没读过的书?

几年前我曾参加某个派对,其中有个游戏是这样的,每个参与者都要想一本书,这本书必须自己没读过,其他人却滚瓜烂熟。举例来说,我一边喝着大杯意大利灰皮诺白酒,一边宣告自己没读过《格列佛游记》,如果在场其他人都读过,我就可以得到满分。(但他们真的读完了才怪!他们多半只看过前两章的小人国和大人国,没往后读到马的国度慧骃国、追求长生不老导致畸形退化的人种、性情古怪的科学家想从小黄瓜萃取阳光等具有深意的故事。)但如果我提的是冰岛作家哈尔多尔·拉克斯内斯写当地羊群、羊粪和天气的小说《独立的人们》,而其他人跟我一样没读过,我的得分就会很低。

由此可见这游戏的个中难题:想赢,就得不怕丢脸,坦诚自己不熟悉某本应该要熟悉的书。另一方面,如果自尊心太强,不愿意说出自己觉得陌生、旁人却早读过的书,就只有输的份。这种游戏牵涉到一种社会博弈论:一个人为了求胜,愿意付出多少代价?发明这个游戏的作家戴维·洛奇在他的小说《换位》中安排一群文学界的学者进行这场游戏,最后是由惹人厌的美国人霍华德·林鲍姆胜出,因为他宣称从未读过《哈姆雷特》,让全场傻眼,而代价便是赔上自己的专业信誉。

洛奇将这游戏取名为“丢脸”,相当贴切,点出了如果对一些经典名著毫无概念,将会是多大的污点。以“丢脸”这个游戏来说,污点还能带来奖励,但一般情况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我们如果获得奖励,通常不会是因为承认自己无知,而是因为具备特定知识。我们之所以会聊自己没读过的书,其中一个原因,便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毫无学养或无知,例如你一定不希望自己错把乔治·艾略特当成男的;大家热烈讨论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搬上大银幕时,没人希望自己在旁一头雾水、插不上话。另一个硬要聊的原因,可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专业形象,而不是像林鲍姆那样自毁名声,例如研究艺术史的人,理应不会错过一本以全新观点谈卡拉瓦乔的专书;夜店的守卫,也早该啃完描写英国旧工业区赤手拳击赛的精彩小说。

还有很多其他原因,像是因为聊天的对象很有意思,自己不想让话题就此中断,便用这种方式卖弄或阿谀一番。或是因为天生爱逞能冒险,压根不知道福楼拜是谁却讲得头头是道。也有可能觉得欺瞒是人的天性,索性顺其自然。或者好奇心使然,想说硬着头皮聊完后,再来决定该不该、需不需要读一下那本书,并非存心说谎。也有可能是想借机出风头,让自己显得高人一等,追求一种空虚的优越感。

聊自己没读过的书,也可能是为了避免聊到其他乏味的事物,因为无论有没有读过,聊书似乎都比聊房贷或宝宝有趣多了。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跟自己聊天的人刚好也没读过那本书,于是你心想,“这下可好玩了,就算乱讲也不会被抓住”。也许是你希望维持自己在别人心目中那种博学多闻的假象。也可能只是无心之过,例如自以为读过了、书名听起来好像读过、印象中似乎翻过,或根本只是见过该书在做特价,或出现在相关书评或广告宣传上,记忆就这么混在一起了。

这门艺术好像非学不可,因为有些书似乎是所有文明人都该读过的。如果你被这句话刺中,恭喜你,表示你很敏锐,因为这句话有不少令人反感的字眼,例如“所有文明人”,等等。尽管如此,大家却又不得不承认,受过教育的人好像理应要有一定程度的知识,信手拈来就能谈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或《神曲》和《尤利西斯》等名著。随便走进一家书店,就算陈列的书少得可怜,架上至少也有一排书是你应该知道或看过的。我们要吸收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就算一星期读了两本新书,自以为掌握最新趋势,其实都还不到出版总数的百分之一。不过其中很多书都很难读,比如计算机操作系统或园艺的专著。相对而言,我们每星期也会错过许多值得一读、内容广博或启迪人心的书,而且错过之后便永远追赶不上,就算试图追赶,也会因为出版品种过多,最后被淹没在茫茫书海中而放弃投降。

大家为什么不读书?

现在来谈另一个问题,而且严格来说应该要问:为何没什么人把多读书当乐趣?常见的理由包括书很难读懂,比其他休闲活动要花更多心思,以及书太贵,等等。而用功读书学了一堆,或自作聪明买书回家积灰尘,却容易给人书呆子或做作的印象。“Bookish”这个英文单词已经有四百多年历史,用来挖苦那些爱书成痴的书呆子。莎翁剧作《亨利六世》中,约克公爵便宣称亨利是“以书治国”才“拖垮了全英格兰”。这种书呆子性格是成不了大事的。



《亨利六世》下篇

除此之外,一般人也会抱怨没时间看书,上班族说受够了千篇一律的年度报告,学生则说已经念了一堆老掉牙的诗,尽是伤春悲秋和人生无常之类的主题。或者,他们也缺乏一个可以好好安静阅读的地方,厕所是个选择,但那里只适合翻翻八卦杂志和你手上这本书。也有人抱怨自己书读得很慢,或是没本事读,像小朋友会说:“老师,我很努力读书,可是却读不懂。”这可能是因为阅读的习惯没有及早培养。书的篇幅太长,主题又往往和日常生活没太大关系。

不用说,阅读以外的诱惑多的是。想提升读书风气的人,一定都明白最新计算机游戏、当红电视影集、网站或乐团的吸引力。这些媒体似乎更重要,也能带来更棒的视觉享受。而现代人的娱乐消遣之多,明显超过狄更斯、华兹华斯或普鲁斯特生活的时代。莎士比亚可能只要分神提防别人暗算,免得像剧作家克里斯托弗·马洛那样被人刺伤眼睛,但他不用像现代人一样,瞎忙着编辑iTunes的播放歌单和更新MySpace个人信息。我们之所以忽略阅读或是根本忘了阅读,是因为心力都放在健康、亲友、工作、家庭、财务等事情上,因而就无暇再关心别的事了。

当然,就某些方面来说,我们都是阅读达人:每天看一堆电子邮件、机密商业文件、地铁上其他人留下的免费报纸。我们担心吞下肚的东西有没有问题,因此也会焦躁不安地阅读产品说明书,或是详细阅读微波食品包装上的成分表、酒瓶背面那一长串介绍。我们每天还会花很多时间看广告以及招牌上的文字,等等。但文学完全是另一回事。菲利普·拉金曾写道:“书上的东西全是屁。”另一派人则持反对意见,认为书能滋养人心且攸关生死,但这听起来有点肉麻。其实文学有助于我们理解日复一日的生活、安顿自我的人生(我甚至可大胆说它能帮我们找寻心灵的皈依),并且使我们更敏锐地察觉自己的情感和领悟从何而来。我们如果能从一部小说角色的经验得到共鸣,便可更加了解自己,甚至那本书也成了自我了解的一环。而最能增进自觉和自知的文学作品,自然会成为我们生命成长的一部分,和现实中的经验一样不可或缺,深深烙印在我们脑海。

这些好听的话要说出口,可是一点也不容易,因为似乎太正经八百,诚恳得让人倒胃口,而且自己得真的有办法一头栽入书的世界,不受现实生活中的水电账单、应酬宿醉、厕所芳香剂等事物的干扰。阅读是一种孤独的享受,而且获得的乐趣也大多是自己独享,因为除非对方也读过,不然很难有相同体会。这跟独处的艺术一样,不是旁人教得来的。

你现在读的这本书,便是基于前面那项假设,但这项假设伴随着一个怀疑:我们在特定场合时,好像都想(或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佯装自己懂很多。

这年头人人都是作家,不是吗?

俗语说,一个人若想有充实的人生,便得养个孩子、种棵树和写本书。现在好像只要稍微沾个边就够了。几乎每个人都架了网站、写了博客、拍了些生活小片段放在YouTube上、随笔写心情日记、尝试所谓另类涂鸦,或寄那种装可爱的圣诞节群组信,内容多如“玛蒂尔达测评很好哦!双簧管七级考试也高分通过,努力终于有了成果!”或“发现今年旅游好去处:普罗旺斯!”这类闲话家常,再选用符合自己品味的各种字形,这些句子好像就能流芳百世。而只要是作家,都会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很重要,所以会这么说:“你说我那本牛津和剑桥学生三角恋爱的小说吗?绝对精彩呀!”但到头来,坦白说,人类的欲望和雄心有多空虚,看看图书馆里那一排排逐渐发霉腐朽、无人问津的书本,就是最佳证明了。

虽然如此,对读书的人来说,书能让感官更加敏锐,却也能让感官麻痹。书能让人专注,也能让人忘我。有人说读书是在逃避,但这么说只会贬低读书这件事。(就算是逃,也是逃进生活中,不是逃避现实。)阅读能让人完全忘了自我,而阅读的最高境界,就是专注得毫不费力,理解得浑然天成。读书可以大刀阔斧,也可以小心翼翼。可以抚慰心灵,也可以振奋人心。弗洛伊德曾分析说,艺术能造成轻微的麻醉效果。这就好像醒着做梦,大部分读者都知道这麻醉般的愉悦感。就生理来说,阅读的行为相当复杂,会刺激人体反应,可能是情欲的反应、心灵的悸动、智力的运用等等。阅读的快感有很多面向,却也变幻无常,能开启与他人以及与自己的对话。至于聊书,就是一项社交活动。这可以是茶余饭后或派对上的乐事。可以是黄汤下肚后高谈阔论,或小酌几杯后推心置腹;可以是深夜温文儒雅地闲聊,或面红耳赤地激烈争论。也可以是球场上或卧室里的对话。拉丁文里有句谚语是“De gustibus nonest disputandum”,用白话来说,便是人各有所好,没什么好吵的,但这与事实完全相反。我们最常吵、最爱吵的事情之一,就是喜好的问题。虽然我很难说服喜欢香草冰淇淋的人改吃李子或白兰地口味,但整个过程我还是乐在其中的。

只要聊到书,不管有没有读过,都对辩论大有帮助,而且辩起来相当刺激、获益良多。但是有时候,自己不太知道的书绝对不能硬掰,所以永远要记得先掂掂对方有几两重。不要只为了给人好印象而自不量力。

皮耶尔·巴亚德(Pierre Bayard)在《不用读完一本书》中也提到洛奇那个“丢脸”游戏。巴亚德的论点相当有趣,他说:“大部分对书的评论,表面上是在谈论那本书,实则不然;真正在谈论的,是塑造出当代文化的其他书籍。”我们在谈论书的时候,关键是“充分掌握这些书籍”,“了解书与书的关系,而不是特定的一本书”,这样“即便很多书都没读过,也没什么关系。”所以,如果知道书的类别,就算是没读过的书也能对它发表评论,因为我们了解书的定位。除此之外,他还说,读过和没读过之间的差别,比我们想象中小。例如,你记得你读过雨果的《悲惨世界》,也记得因为情节太悲伤而哭得惨兮兮,但如果你记不得那些悲伤情节的内容,也想不起来书的大意,真的能说自己比没读过的人要懂得多吗?自己真的站得住脚吗?

《如何读懂经典》,[英]亨利·希金斯著,林不升译,中信出版集团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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