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20日,美国的法律制定者将汇集在圣地亚哥,参加统一法律委员会年度会议。其中一项重要的议题是讨论《加密货币经济统一监管法案》。
该法案草案包含了来自各种法律组织的建议,由于需要说服立法者通过这一法案,该法案可能需要进行大改。
根据草案,该法案的目的是“创建一个法律监管结构,对向法律制定州的居民提供服务或产品的主体的‘虚拟货币商业活动’进行监管”。
本法案适用于提供下列商业服务,包括:虚拟货币与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虚拟货币进行交易;虚拟货币从一方消费者到另一主体;特定的保管服务或信托服务, “特定”是指,保管人控制或管理的财产或资产包括被视为“虚拟货币”的财产或资产。
该草案也规定了灵活性原则;“临时注册人员”是指,从事虚拟货币商业活动,但交易量达不到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度,而又不符合豁免规则,依照本法案,需要在当事州进行登记的人员。通过这种方法,该法律可能会将更多的实践主体纳入监管范围,有利于加强消费者保护。
本草案第103条规定,根据本所建议的法案,银行及政府等某些主体可免于获取营业执照。本草案也规定了,按照某一主体所在州的法律,该主体持有通行货币转移执照的,可免于申请营业执照;参与虚拟货币商业活动的,也须经相关部门授权;并遵守本法案第2、3、5及6条的规定。
本草案也设立了民事处罚最高额的指引。“若某一主体从事虚拟货币商业活动,违反本法案的”,最高可判处50,000美元的罚款。严重违反本法的,可判处10,000元以上的罚款。
对于面值,本法案呼吁立法者注重对消费者的保护,并为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企业设立明确清晰的指引。许多企业和律师都在呼吁,要在各个州之间设立统一、明确的监管法律,而不是在不同州之间施行不同的法律,企业要时刻担忧遭到起诉。如果企业能够在监管框架内从事商业活动,美国公民就能享受到这些公司的服务。
共享财经将会实时关注该法案的最新进展。
作者:Jeremy Nation和Jason Civalleri
编译:共享财经 麻双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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