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pic: 台湾少儿保护新制上路 未来散播自拍照罚很重 (Read 106 times)

member
Activity: 100
Merit: 10
原标题:台湾少儿保护新制上路 未来散播自拍照罚很重
华夏经纬网7月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上路半年来,屏东县以在网络上散播亲密照及裸照案件最多。县政府表示,违法散播照片,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易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据报道,屏东县政府表示,今年1至6月屏东县的儿童及少年性剥削案件共有17件,其中“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为性交或猥亵行为之物品”9件(52.94%),“利用儿童或少年从事坐台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游、伴唱、伴舞等侍应工作”5件(29.41%),“使儿童或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3件(17.65%)。
县府表示,显见拍摄或制造物品已成为性剥削案件类型的首位,有数起过往男女朋友交友时拍摄亲密行为、猥亵照片,在分手后,一方利用裸照上传散布威胁被害人,这类案件,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散播者将可以儿少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县府表示,新法上路扩大儿童少年保护范围,增加对被害人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者亲职教育辅导,对媒介、利用儿少有对价性交猥亵行为者、散布、贩卖性交猥亵行为图画照片等犯罪行为人,相较过往,处罚更加严峻。
县政府呼吁社会大众,务必记得“不乱拍、不乱传”是避免落入儿少性剥削的最大原则之一。
Jump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