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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厅官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错误言论 网友:调侃颇粗俗 (Read 17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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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领导介绍”栏目显示:张海顺已不再担任该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刚去职的正厅级官员 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错误言论
张海顺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今年3月8日内蒙古质监局召开的表彰大会上,他出席会议并讲话。此后,他的名字则多次出现了在违纪通报之中。
4月底,内蒙古多个地市及部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通报了《关于张海顺同志在自治区质监局局务会议结束时讲不当言论问题的基本情况》。
长安街知事发现,张海顺的不当言论并非一般言论,地市机关的“两学一做”活动中,专门通报他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纪处分条例,对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发表错误言论的行为类型,有如下描述:
1、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
2、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3、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
有上述行为的党员,情节较轻的,将被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将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此前,中央在通报省部级干部违纪问题的时候,也多次提到了“言论”问题,比如——
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黄兴国、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公开妄议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人多是一个单位或者一个地区的主要领导干部,他们的一言一行,极具示范效果,决不能任性为之,否则便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就对周本顺错误言论的恶劣影响作出介绍,周曾公开说“哪个领导干部有问题,数额不大的话是不是就稍微放一放”,这些都是他跟省纪委做的一些指示,一个市委书记本来应该早抓的,但是一直拖着不抓,中纪委催问了才抓,还有几个市级领导、厅级领导本来都应该抓的,最后都在他所谓的把握之下没有抓,没有贯彻中央有腐必反 的决策。
关于错误言论问题,社会上曾热议过副局长在微信朋友圈发表错误言论被免职的事件,大家十分关心对妄议的界定。
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曾公开解释称: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这段话的关键词是“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和“扰乱了人们的思想、造成了严重后果”。我们党对高级干部是当作政治家来培养和要求的,如果把握自己的言论,正是其最基本的素质。
事实上,政治纪律是全体领导干部共同的行为准则,党员和非党员都应该做到。石家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左春和是民盟成员,他因在微博发表错误言论,被免去职务。
此次去职的张海顺,是一名具有2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曾任包头市委常委、自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等重要职务,2014年底到质监局任职。
有网友爆料,他在会议结束时的公开调侃颇为粗俗,看似“轻松一刻”,实则自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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