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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上海一中院原院长潘福仁被查 或涉及陈旭案 (Read 118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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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1日,上海市纪委发布消息称,上海市纪委对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潘福仁立案审查。
经查,潘福仁涉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干预司法、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等诸多问题。潘福仁被开除党籍,退休待遇被取消,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2017年3月1日,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被宣布接受调查后,已退休多年的潘福仁被有关部门带走。潘福仁与陈旭交集颇深,两人不仅出身同村,并共同参与过一些争议案件的办理。
1951年8月,潘福仁出生在原龙华乡(现华泾镇)东湾村,家中排行老大。次年11月,陈旭也出生在该村,尽管潘福仁年长陈旭,但从两人仕途轨迹可见,潘福仁始终步其后尘。
1981年,在龙华乡卫生院工作的潘福仁,30岁被招入原上海县法院,而此时陈旭已在原上海市中级法院工作两年。据东湾村民介绍,潘福仁早年参军,部队转业安排到了乡卫生院,后在陈旭帮助下进入法院系统。
此后数十年,潘福仁与陈旭仕途顺利。潘福仁先后在原上海县法院、浦东新区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上海市高级法院任职,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委员、副院长一路升迁,官至正局级。
2002年3月,陈旭任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后,潘福仁随后升任为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2006年9月,潘福仁任上海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市第一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潘福仁于2014年退休。其退休后并未远离政法界,经常参加法治相关活动,2016年7月24日,潘福仁受邀参加上海市浙江商会法律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新常态下中国民营经济法制建设”研讨会。
据知情人士透露,潘福仁善于交际,在政商两界颇有人缘。由于潘福仁没有官架,不少商人愿意与其相交。
部队转业的潘福仁在工作后取得原华东政法学院文凭,后被聘为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
2007年至2010年期间,潘福仁先后撰写了《股权转让纠纷》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作者是潘福仁,主编则是时任最高院副院长奚晓明(因受贿一审被判无期),该书被列入民商事裁判精要与规范指导丛书。
2015年6月2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从5月25日起,最高检察院对上海、江苏、浙江、黑龙江四省(市)检察院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视工作。
就在上述巡视结束后不久,有消息称,陈旭接受调查。2016年1月26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旭辞去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议。
陈旭卸任检察长两个月后,上海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秘书长汪康武被宣布调查。汪康武曾担任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与潘福仁和陈旭共事多年。
知情人透露,汪康武被调查后,牵出上海政法界诸多问题,此后有更高级别官员被谈话。其中,潘福仁虽然退休,但仍多次被有关部门约谈,最终落马。

延伸 · 回顾
上海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党籍被开:搞迷信对抗审查

经查,陈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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