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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法轮功律师遭浙江三门县法院非法解除委托 (Read 21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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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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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法院,原本名不见经传,但在2017年5月18日审理法轮功学员叶锦越一案时,因对律师进行非法安检,法官孙良挺当场对律师进行“立法”一事,曾在国际媒体曝光而名声大造。
 
日前,三门县法院又做出另一惊人之举:取消了辩护律师张科科和王磊律师的代理辩护权,禁止会见法轮功学员当事人。众所周知,律师是接受家属和当事人委托的,只有家属或当事人才有权撤销委托。三门县610多次施压给叶锦越家属解除律师委托未能得逞后,竟公然做出此举。

2017年8月2日,律师在要求会见叶锦越时,遭到拒绝,理由是:法院明确过不准律师会见。律师当场提出抗议:法院无权干涉律师会见的权利。之后,律师到检察院控申科反映会见受阻一事。办案员了解情况后反馈:因为律师在开庭时抵制安检,现在被撤销了代理权。律师指出:律师是家属委托的,只有家属有权撤销委托。面对此质询,办案员表示只能与法院进行协调。之后,律师于8月2日、8月3日连续两日遭到法院几番推诿,两日内均未见到叶案的法庭庭长孙良挺。

法轮功学员叶锦越案件回顾
据了解,法轮功叶锦越案被浙江省视为大案,在5月18日开庭时,不仅当地县委书记当庭督察,台州市乃至浙江省国保均派人到场参加。

当天,三门县法院设置了多道非法安检,遭到律师坚决抵抗。律师认为:如果律师的权利无法保证,律师又如何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之后律师对三门县法院的非法行为在浙江检察院、高院等地提出了控告。面对此控告,律师所属的湖北司法厅、湖北司法局对律师进行施压。同时,叶锦越家属遭到三门县610多次骚扰,要求解除律师代理,遭到家属抵制。在开庭当时,法庭十几人逼迫叶锦越解除律师,亦未能得逞。

2017年5月18日,叶案开庭时,律师抗议非法审理时,三门县法院法官孙良挺表示,这是自动放弃辩护权,律师当场拒绝了这种说法,法院是没有解除当事人委托律师权利的。然而,在当地610多次施压给当事人和家属未能得逞的情况下,竟公然凌驾法律之上,解除律师代理权。

多年来,在中国大陆,代理法轮功案子的律师,从接受委托到开庭辩护,会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包括司法局施压禁止代理法轮功案件、开庭时设置非法安检、开庭时法官禁止律师做无罪辩护等,甚至因拒绝非法安检被取消代理权。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权利亦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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