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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南京候车室当众猥亵女孩案 受害人为养女 (Read 14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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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8月14日,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在河南滑县被刑拘。经调查,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

8月12日晚,网民的一则投诉消息震惊了作家陈岚:今天下午(12日)在南京南站候车室,一家子三口,(一男一女和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孩)带着一个小姑娘在候车……在众目睽睽之下,男生公然把这个明显未成年的小女孩抱坐在自己大腿上……接着,很长一段时间里:20岁左右的那个男孩就一直当众抠摸小女孩胸口,猥亵小女孩。

然而这一事件发生过程中,没有人上前阻止。连旁边坐着的、网民称似乎是男孩父母的都没有上前阻止。

“找到小女孩的家人,这是谁家的女儿?孩子落在这样的境地里是极其可怕的!!!”陈岚呼喊道。

还好,一位不具名的女生偷偷拍下了该事件照片,传给了陈岚,陈岚把这条讯息发到了微博上,被十几万网民转发。

据《扬子晚报》消息, 警方介入调查后于15日证实,这名遭猥亵的女童是养女。此前,段某某的父母曾称小女孩是亲生女儿。

南京南站候车室,一女孩儿被一20岁男生猥亵。(微博截图)
8月12日,在南京南站候车室内,一女孩儿被一20岁男生猥亵。(微博截图)
类似的事件,此前媒介也有不少报导。据中共党媒海外网侠客岛近日报导,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方向明,在其提交给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报告中披露,中国女童被性侵的比例为7.5%~11.5%,男童被性侵的比例则是6.5%~9.6%。

如果按照最高比例来算,中国可能至少有超过2000万被不同程度性侵的儿童。

“就我周围,我知道的,就发生过一起儿童被性侵的事情。那是个女孩儿,被邻居一个大人男子性侵,最后那个男子被判刑、被开除公职。”河北前媒体人朱欣欣告诉大纪元记者。

但是他表示,由于这种事情发生后,家长大多担心孩子的名誉,一般选择私了,不愿意打官司解决。

8月10日陆媒《钱江晚报》报导,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冰燕曾接触过一起儿童性侵案,是女孩的亲生父亲强奸了自己的女儿,然而众人的眼光及其它因素导致女孩母亲一直怀疑自己报警以及请律师的做法是错误的。

报导说,“如果不报警,事情还是会爆发的”。徐冰燕说,从女孩的口述来看,被母亲发现后报警的这次性侵已经不是第一次,“而且侵害人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侵害人是一个40多岁的父亲,给徐冰燕最深刻印象的是第一次的庭审,因为“特别不能接受”:“女孩母亲告诉我,他曾辩解说反正女儿大了也要给别人的,不如给他。”

真难以想像这是从一位父亲口中说出的话。

旅德中国问题专家仲维光对大纪元说,这一二十年,类似的事情发生得越来越多,只能说明整个中国社会的伦理价值极度地崩溃与丧失。

“中国是一个重伦理的社会,在过去这种事情发生得很少,因为在传统社会里,这种最遭到人们唾弃的罪行,叫禽兽不如!做这些事的人,在那样一个存有伦理价值基础的社会是生存不下去的。”

但是,中共来了,粉碎了以往的生存价值。“一党专制作为了全社会的最高价值与最高诉求,甚至是社会基础。在这样一个既没有伦理道德,又无法依靠法律维护秩序的社会,解决问题只能依靠严苛的政治、权力干涉。而掌握权力的人或团体是剥削民众的黑社会集团——中共。”

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曾估算,尤其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即有7起案件,只有1起进入司法。据中共最高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就高达10,782起。其中,据统计显示,在这四年中,熟人作案比例最高占87.87%。

2017年5月28日,陆媒中国青年网曝出,在河南宝丰县文龙小学里,有数十名女童被在校的一个数学男老师性侵。孩子才十来岁,而该名老师已经六十多岁了。

最新(8月15日)曝出的一件事情,是从2007年至2011年四年间,广州一亲生父亲竟从大女儿13岁就开始对其实施性侵害,导致女儿数次怀孕流产,甚至还让小女儿带女同学回家,企图强奸幼女。

陆媒报导,一个6个月大的女婴被她的堂叔抱走性侵,抱回来的时候,嗓子都哭哑了,纸尿裤也不见了,下体还往外渗著血……

朱欣欣分析说,在过去的传统社会里,如果谁那么做,将会遭到严重的唾弃与排斥。而现今的社会,由于人口的流动,再加上权大于法、法律腐败的社会现实以及中共官员种种恶劣行为的带头作用等等原因,让这些人干坏事更加的肆无忌惮。“在民间的传统信仰,可以稍微维持道德,但是也被中共破坏,不许这些信仰发展;整个社会进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阶段,道德沦丧;官员们玩妇女、玩儿童,甚至以干这个为时髦。整个大的社会环境起到很坏的作用。”

“只是这一切的沦丧源于中共的一党专制统治。”仲维光说,“对于那些在有胆量但又缺乏自我约束的人来说,处在一个边界,一旦受到中共权力阶层这些行为的蛊惑,很容易变化。而那些权力阶层反过来利用这种社会乱象,更加肆无忌惮地纵欲。”

不过,这样的事情若发生在美国等民主国家,结果却不是如此。他们对此是“零容忍”的态度。

2010年,一个名叫杰弗里.戴维斯(Jeffrey Brian Davis)的45岁男子,在阿肯色州小石城一辆公交车上,故意在一位14岁少女面前亮出了自己的私处,结果被控“向未成年人裸露身体”,于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美国国会自1974年以来,陆续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收养暨儿童福利法》、《儿童虐待和疏忽报告法》、《儿童虐待预防及执行法》等一系列法案,防止儿童被虐待或被性侵犯等。

旅美经济学家何清涟披露,美国许多州将性侵犯儿童列为高危险犯罪者,刑满释放后,不得居住在幼儿园直至高中校园半英里以内,从而减少可能的再犯罪;并且无论迁居到美国任何的地方,都要到当地警察局注册备案,美国约有35个州设立了性犯罪名单的网站,大部分都有照片和个人信息。

而中国至今没有一个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性侵领域的法律,更不用说中国还有那么多起不按照法律执行的案子了。

“在中共一党专制的社会里,这样的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只有在社会伦理高于党、法律地位高于党、新闻舆论透明,并且存在大量不受任何政治权势控制的民间团体存在,这些问题才有可能解决。”仲维光说,“就像西方国家,有法律的约束、民间的监督、新闻媒体的自由,才有可能制止这种问题的再发生。哪怕在最不好的时候,民主国家的议会还可以提议修法解决。但在中共统治的社会里,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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