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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中国对向小微企业和农户放贷的银行减税 (Read 8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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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称,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需要得到尊重,特区政府会以本地立法形式制订相关法例。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11月7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4日通过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区政府会以本地立法形式制订相关法例,并希望尽快完成。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已展开本地立法工作,期望可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审议。

林郑月娥说,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需要得到尊重,因此特区政府会考虑如何通过立法规范国歌的奏唱,防止及避免任何故意贬损国家、及做出侮辱国家象征的行为,这些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她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及内地事务局、律政司按此草拟法律,会兼顾香港宪制和法律制度,过程中会有社会讨论,并有一定谘询,市民无需担忧误堕法网。

她强调,作为全国性法律的《国歌法》10月1日已在内地实施,她不希望香港本地立法完成前,有人以为存有所谓灰色地带或真空期,而做出贬损或侮辱国家的行为。

她重申,尊重国家的标志和象征,是每位公民应有的责任。

港澳将就《国歌法》启动本地立法工作

11月4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香港及澳门特区政府应及时完成《国歌法》本地立法,维护国家和国歌尊严。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会就《国歌法》展开本地立法工作,争取尽早完成。

澳门特区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发出新闻稿,表示澳门特区政府将就《国歌法》适应启动相关的本地立法工作,并会严格按照《国歌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意,以及澳门特区的现实情况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以确保《国歌法》在澳门的有效落实和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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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周一在其网站上称,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此前,国务院在9月份称,将对部分银行减税和定向降准,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分析人士称,尽管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但银行大多仍更喜欢向有地方政府背景的大型国有企业放贷。中国央行的数据显示,小微企业贷款在未偿银行贷款中所占的比例略高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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