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养老院百余名老人吃发霉馒头生病无人照料 律师:涉案公司已被警方立案调查)
金大爷在央视《律师来了》节目中讲述自己的遭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11月9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以《养老院因房屋纠纷易主 百余位老人吃发霉馒头生病无人照料》为题,报道了76岁的金大爷与老伴在今年五一假期,于北京市大兴区一家养老院体验了三天两宿的养老生活后,感觉这里居住环境便利舒适,文娱活动丰富多彩,又有保健理疗服务,于是缴纳了30万元的会费,满心欢喜地搬进去居住。
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住了十多天后,荤素搭配的饭菜变成了米饭、长了霉点的馒头及稀粥,连咸菜也没有。电视娱乐项目被关闭,无线wifi用不了。更可气的是,前后十多天断水断电,在炎热的夏天,他们用大盆小盆里晒热水洗澡。没有电,烧水吃药也成了问题,有病痛只能干挨着。养老院另有一名90岁的老太太大小便失禁,没有医护人员为她护理,换洗衣服。
对于为何会出现上述情况,金大爷在央视《律师来了》节目中透露,他们最先与C公司签订了合同,结果C公司拖欠二房东A公司的房租,被A公司赶了出去,连同养老院医护人员一起赶走。A公司接手管理此养老院后,比老人们原来和C公司签订的每月消费上涨近两倍。百余名老人们均表示反对,没有人在同意书上签字。与此同时,A公司与B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败诉。于是在这错综复杂地矛盾纠纷中,老人们深陷其中,只好通过此节目组求助。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金大爷最终选定了北京市金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明代理此案。就在日前,张学明律师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金大爷告诉他,C公司自设立养老院以来,收取数百名老人各项费用合共1400多万元。“金大爷通过当地民政局查询到C公司没有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为此,我认为C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与合同诈骗。我陪金大爷到辖区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警方称正在进一步侦查此案。”
养老院百余老人吃发霉馒头生病无人照料 警方立案金大爷看中了养老院清幽宜居的环境才入住的。
对话律师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金大爷的案子目前进展如何?您都做了哪些工作?
张学明: 我与金大爷签订代理委托合同后,先对C公司的运营资质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公司由丁某出资490万元、赵某出资510万元,合计出资1000万元,于2015年10月10日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注册地为大兴区旧宫镇。
另外,查询还显示该公司经营异常,曾在2016年7月11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另据大兴区民政局答复金大爷:该公司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金大爷还讲述,C公司自设立养老院以来,总计收入1400多万元。鉴于C公司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所以,我认为C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如今C公司撤场,卷款而逃涉嫌合同诈骗。
对此,我陪金大爷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红星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派出所称该案涉嫌合同诈骗,被转到了大兴分局经侦队。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此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只能在移送审查起诉时才能够聘请律师,因此,我在此案件侦查阶段不能向公安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只能给老人做一些法律咨询服务。
养老院百余老人吃发霉馒头生病无人照料 警方立案C公司撤走后,接手的A公司给养老院老人们提供的发霉的馒头。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那您认为此案C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主要体现在哪里?
张学明:C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主要体现在其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在大兴区南郊农管中心租赁违建场地,打起了“XX之家智能养老服务机构”的招牌,非法经营养老服务业,并向数百名老人收取各项费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修正)》第44条第2款(即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14条(即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之规定,严重扰乱了养老市场的秩序。
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27条(即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许可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4项之(即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规定,C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鉴于此,应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9条(即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第8项第1目(即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第2目(即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第4目(即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规定的立案追诉标准,应按非法经营罪立案追究C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
养老院百余老人吃发霉馒头生病无人照料 警方立案金大爷与经营养老院的C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他交了30万元会费住进养老院。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此案涉嫌合同诈骗,主要体现在哪里?
张学明:C公司打起养老招牌后,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养老合同的经济能力,采用低价体验、低价吸收会员的办法,取得了数百名老人的信任,采用签订合同的办法,骗取会员费和保证金,之后逃匿。这一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第3项(即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第4项(即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情形。
另外,C公司的行为也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规定的立案追诉标准,应按合同诈骗罪立案追究C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
张学明律师在央视《律师来了》节目中就金大爷所住的养老院由C公司非法经营涉嫌合同债骗进行分析。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本案中,C公司因为拖欠A公司房租被赶走后,A公司接手称自己没有义务和责任去赡养照料老人,给老人们吃稀饭,馒头,也仅是处于人道主义的救助。对此,您怎么看,A公司是否有连带责任去照料老人?
张学明:C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和合同诈骗。因此老人们在合同中所要享受的福利早已无法兑现。目前,尚未有证据证明A公司与C公司合伙欺骗这些老人,所以A公司并没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