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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雄安新区可借助监管沙盒发展金融科技 (Read 9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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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规划发展高端高新产业,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努力打造创新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雄安新区对外骨干交通路网基本建成,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布局框架基本形成,白洋淀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新区雏形初步显现;到2030年,一座绿色低碳、信息智能、宜居宜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现代化新城将绽放光芒。为落实上述规划,雄安新区可以试行监管沙盒,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打造国际金融科技中心。


金融科技是高端高新产业

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定义,金融科技(FinTech)是指科技驱动金融的模式、业务、流程和产品创新,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科技应用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信托、资产管理、消费金融、征信服务等金融领域,演化出新的商业模式、业务流程和产品服务。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融合衍生出的高端高新产业。

近年来,在金融改革、科技进步、客户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下,中国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网络和移动支付全球领先。无网络不金融,无移动不金融。网络和移动支付依托网络导流和场景优势,在电子商务和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领域大显身手,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齐头并进,银联、支付宝、微信支付、二维码支付被广泛使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刷脸支付和无人超市破土而出,中国加速进入“无现金社会”。

(二)网络借贷“鲶鱼效应”明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中国已有互联网直销银行近60家。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融e行”网络银行平台客户已达2.5亿个,移动端客户达到6000多万个。个体网络借贷(P2P)借助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网络小额贷款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降低了客户融资成本。

(三)股权众筹融资支持“双创”。股权众筹融资通过中介机构平台,对业务模式进行探索,服务创新创业企业,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

(四)互联网保险业务渗透率提高。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应用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开发基于行为的保险(UBI,usage-based insurance)产品,进行保费的差异化定价。利用可穿戴设备和机器学习提供全新健康险服务,利用人工智能直接进行车险定价。

(五)互联网货币基金销售稳步增长,比如余额宝和天弘基金;互联网消费金融参与主体多元化,小额短期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大数据应用于个人和小微企业征信,比如蚂蚁金服和百融金服等;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银行间交易,为供应链融资提供区块链解决方案。

(六)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共赢。经过长期积累,传统金融机构拥有较多的金融人才、良好的风控体系和合理的定价模式,掌握大量的交易信贷数据。信息科技企业占据网络入口优势,掌握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海量行为数据。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找准市场定位,形成了兼具包容性和竞争性的金融科技生态圈和产业链。

“监管沙盒”是制度创新

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是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提出的制度创新。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金融科技企业在其中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模式、业务、流程和产品。

监管沙盒的特点:一是监管沙盒有助于减少金融创新产品面世的时间和成本。监管沙盒根据创新方案的实际需求适当调整监管规则,给创新提供了明确、宽松的环境,避免创新产品因监管审批而延迟面世。二是监管沙盒有利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融资。英国经验表明,监管的不确定性将使初创企业的估值降低15%。监管沙盒部分消除了投资者对金融科技创新方案的合规疑虑,有利于提高初创企业的估值。三是金融科技企业在监管沙盒内获得监管机构和消费者的反馈,为创新的完善和推广积累市场经验。四是监管机构利用监管沙盒,充分了解创新方案的金融本质、风险特征和操作手法等,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累经验。监管沙盒还让不同监管机构提前沟通,降低监管协调成本。

监管沙盒使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在真实场景中测试其创新方案,不用担心创新与监管发生矛盾时,遭遇监管障碍。监管机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企业创新的规则障碍,鼓励更多的创新方案积极主动地由想法变成现实,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将雄安新区打造成金融科技中心

《2017年全球金融科技公司百强》报告显示,中国金融科技企业蚂蚁金服、众安保险和趣店包揽了前三名,印证了中国金融科技在全球的发展速度和成长潜力。今年入选前十的中国公司还包括陆金所(第六名)、京东金融(第九名),全球前十强半数来自中国,凸显出中国金融科技产业迅猛崛起。金融科技是高端高新产业,符合雄安新区的发展规划。

中国已经具备实施监管沙盒的基础条件:一是现有监管机制并不排斥监管沙盒;二是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以及与之配套的第三方支付、P2P监管规则都已经出台,为实施监管沙盒积累了有益经验。

因此,在雄安新区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可以加速金融科技发展,促进金融科技企业向雄安新区集聚,打造国际金融科技中心。

(一)设立工作小组,统筹试点工作。金融科技企业跨界混业经营、穿透多个市场、业态模式众多和风险复杂多样,分业分段式金融监管难以适应。可以在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下设雄安新区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立工作机制,负责监管沙盒的顶层设计、实施管理和改进完善。

(二)推出监管沙盒,逐步健全法制。现有金融监管法规是以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为适用对象制定的,对金融科技存在适用上的不匹配。应该逐步完善,借鉴限制性授权、监管豁免、免强制执行函等措施,对金融科技创新,先发展后规范,逐步构建完整的监管沙盒。

(三)开展投资者教育培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基于虚拟网络平台进行交易,个人信息保护难度加大,可以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完善投诉处理、纠纷调处、损害赔偿等机制,加强金融科技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扩大有效供给,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聚焦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产生的有效金融需求,促进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业务与场景的广泛结合、技术与流程的有机整合,有效增加金融服务供给规模、效率和质量,提高金融科技供给对实体经济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五)发展金融科技,实现金融普惠。在实现普惠金融方面,中国依然面临服务不均衡、成本高、效率低、商业可持续性不足等问题。金融科技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金融服务辐射半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为实现普惠金融提供了一条可行路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鼓励各国依托先进数字技术促进普惠金融发展,金融科技是一个数字普惠金融的新模式,将会赢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六)遵循金融规律,提升风控能力。金融科技本质还是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功能属性和风险属性。引导金融科技企业充分认识在信息化背景下金融业务风险与技术风险可能产生的叠加效应和扩散效应,遵循金融基本规律,形成正确的创新导向,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等软硬件条件,使金融科技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处于可管、可控、可承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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