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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最高法:紧急情况下经批准的医疗措施不承担赔偿责任 (Read 10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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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还只是一句话,具体要靠每个案件具体细节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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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规定是正确的,以后医生就可以真的为患者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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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救人是最重要的,什么审批,程序,手续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现在束缚了太多医生的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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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对的 ,否则都怕承担责任,最后造成更严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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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对法律条款规定中的不足进行司法解释很有必要,可以减少许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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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生命是第一位,不要因为其他一些事让病人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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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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