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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给职工发放福利 不妨定个“标准” (Read 74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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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3, 2017, 01:44:34 AM
#1
叶金福 时评作者

新年、春节“双节”将至,是不是很关心单位能发些啥福利?2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公布新规:逢年过节,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给职工发放适当的福利,不仅能提高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能体现工会对职工的关怀和温暖。但长期以来由于职工福利的发放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往年各单位在逢年过节之际发放的福利也各不相同:有的发放购物券,有的发放实物,有的直接发放几百上千元的现金。

一些单位的相关领导也趁机大捞特捞,把发票都开进了职工的福利费中,把职工福利当成了一个“万能筐”。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相应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定,有效约束了乱发、滥发福利的现象。不过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基层工会因为怕违规,干脆采取“一刀切”的方法,什么都不发,导致广大职工牢骚满腹。

其实,中央反腐的本意并非是要去掉职工的正常福利 ,而是要给职工发放正常福利。此次全总发布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明确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实在令人叫好。

当然,在此基础上如果能给职工的福利定个“标准”,那就更好了。有了“标准”,基层单位发放福利就有了参考,只要照章执行,既不会影响职工的福利水平,也可有效减少违规发放福利的情况发生。同时,福利发放的透明度也会更高,那些想打职工福利主意的人就不敢再下手,有利于阻止腐败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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