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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陪审员制度专门立法:让陪审不再只是“陪着审审” (Read 93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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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有可能实行陪审团制度吗?反正我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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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 这电影灰常不错,为美帝的司法制度做了很好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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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让“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尴尬彻底改观,就得通过具体的程序设计,确保陪审员参与案件事实审时是“真的审”。



  美国电影《十二怒汉》桥段。这部片1957年由悉尼卢曼特执导,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最经典之作。

  文 | 杨不过

  日前,《人民陪审员法》首次提请提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增设7人合议庭,以满足审理重大案件的需要。在7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说起陪审员,很多人会想起《十二怒汉》里的剧情:十二个素不相识的普通人,被挑中成为陪审员,因一桩杀人案件而坐在一起争论。这对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做了形象阐释:通过对审判环节直接的监督嵌入,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民主,尽可能防止错案。

  既然是为司法公正、民主加码,制度本身就得更公正更民主也更合理。陪审员法草案将选任陪审员的学历要求,从原有的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度,年龄限制则从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着眼的就是这点。

  与陪审员要求的“一升一降”相呼应,同步提请修订的法检从业人员选任标准,则处于全面收紧的趋势:修订草案将法官、检察官的任职门槛提高至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本科毕业,任职的法律工作年限也由现行法律规定的两年提升至满五年。

  对法检从业者与陪审员的年龄要求同步提高,更多是基于司法审理对经验的看重。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草案说明时所言,这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相关人群“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



  司法是专业裁量的艺术,但法律的生命往往不止于逻辑,更在于经验。法检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年龄门槛提高,目的在于保证司法裁量中专业智慧介入的质量,而在陪审员门槛的立法中一方面放宽学历限制另一方面强调经验储备,则是为了显现陪审员遴选的普遍性,“让更大范围的群众有机会选任人民陪审员”。陪审员立法草案第八条规定,陪审员选任的程序原则在于“随机抽选产生”,这同样是在强调民众参与司法审理的权利普适性。

  草案同时规定,“因审判活动需要,一定比例的人民陪审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随机抽选被以推荐名义的人为圈定所替代,这客观上可能造成所谓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这不妨通过抽选方式、结果的透明化去避免。

  就当下实践看,陪审给很多人的字面印象,仍是所谓的陪着审——陪审员无法真正参与司法裁量的实际过程,有陪审员配合的某些合议庭,事实上也缺乏合议的属性。

  此次陪审员法草案,通过立法的方式对陪审员参与司法审理的案件类型、职权范围做了明确:现有三人合议庭模式中,以不区分事实审和与法律审的方式确保陪审员的参与感,这面临的考验就在于,并不具有专业知识和未经系统法律训练的陪审员,如何真正参与不区分事实和法律审理阶段的合议庭讨论,如何避免“审而不议”的现象?

  而新增的七人合议庭,明确规定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可见立法者也看到了陪审员事实上参与司法裁量的实操困境所在。

  毋庸置疑,以社会阅历和朴素正义观驱使的陪审员,在司法居中听讼、庭审实质化的基础上,有能力对案件进行基本的事实判断。而能否让陪审员真正发挥制度设计的初衷,关键在于此次新版七人合议庭的实践探索。

  7人的合议庭中,陪审员与法官的人员配比通常是4:3,考验陪审员是否真正参与司法审理的指标,就可以是观察具体个案在事实认定层面是否会出现陪审员群体否决专业法官的可能。

  要想让“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尴尬彻底改观,就得通过具体的程序设计,确保陪审员参与案件事实审时是“真的审”。他们可以不是“怒汉”,但至少不能是充数。



  翻拍自《十二怒汉》的国产电影《十二公民》里桥段。

  让陪审员制度改革改变公众对于陪审的刻板印象,此番立法无疑不失为一次难得契机。这有助于通过具体细节的安排,让陪审员不再形同虚设,不仅是人员设置、合议庭组成上的革新,更要有案件类型层面的大幅度扩容。

  不能一直让陪审实践局限于“重大影响、攸关公义”案件,在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同时,陪审实质化的探索也没有理由止步。

  杨不过(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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