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pic: 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申请公开消防部门调查结论 (Read 86 times)

sr. member
Activity: 379
Merit: 250
提要: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林生斌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浙江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 采取火场侦察、灭火力量部署、战斗展开、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灭火措施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等。

《财经》记者 王丽娜/文 李恩树/编辑

12月25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林生斌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浙江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 采取火场侦察、灭火力量部署、战斗展开、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灭火措施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等。

林生斌对《财经》记者称,昨天他前往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当场递交了这份信息公开申请书。

2017年6月22日,林生斌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的公寓发生火灾,林生斌的妻子和三个年幼孩子遇难。事发后,林生斌家的保姆莫焕晶因涉嫌放火罪、盗窃罪被公诉。

林生斌申请公开的事项包括,浙江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起火建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证据;起火建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证据;起火建筑小区消防设施设置和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证据;此起火灾扑救的战评与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录像);此起火灾火警接处警的录音计时记录;火灾现场指挥员下达的命令、指示和贯彻执行情况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抢救申请人妻子和三个孩子行动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采取火场侦察、灭火力量部署、战斗展开、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灭火措施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

林生斌称,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接到火灾报警,赶到火灾现场实施扑救。据《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杭州市公安消防局负有扑救火灾,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生命安全的法定职责。

他在申请中称,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先生等领导曾在接受媒体报道时称,省市消防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经初步调查,该起放火案中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符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要求。自2017年6月22日5时05分55秒接到女主人报警至7时5分之间,消防队在各个精确到秒的时间点,采取灭火抢救措施。

此外,林生斌称,陈俊华接受采访时还提到消防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如:(消防水泵、供水管网、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屋顶水箱等)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给灭火救人行动带来了影响;社会上对物业的消防管理是否存在问题确实存在疑问,事后迅速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并列举了多项情况。

他申请信息公开的依据还包括,《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等要求,公安消防队实施火灾扑救,有专人负责火场摄(录)像、照相以及影像资料传输、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火场前方与后方指挥中心亦有实时视频图像传输。消防员配备头盔摄像头、佩戴执法记录仪等便携式摄录像设备,记录火灾现场以及灭火救援行动。接警人员受理和处理火灾报警,应当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另外,作战指挥组(指挥员)有“向参战力量下达作战任务,掌握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的职责。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还规定,“现场文书”有“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及下达的命令、做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情况”的职责。

因此,林生斌认为,按照陈俊华先生公开阐述和相关消防法规规定,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应当制作、持有上述政府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因此申请杭州市消防局依法公开上述政府信息。

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Jump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