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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直播平台责任不可推卸 (Read 99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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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17, 01:55:26 AM
#2
直播越来越盛行,在科技进步的同时,制度也应该随之进步,而不是等事件出来之后再去制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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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17, 01:53:20 AM
#1
一名90后女生陈某近日致信360公司董事长兼CEO周鸿祎,称多个餐厅、网吧、健身馆等公共场所用360智能摄像机拍摄的监控视频,在360旗下直播平台“水滴直播”进行直播,导致消费者个人隐私受到侵犯。水滴直播回应称,早已强制要求商家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张贴提示贴纸。同时,直播平台将在未来加强安全提示,包括“摄像机不要对着屏幕,不要对着键盘,关闭声音”等。
言下之意,直播平台方面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用户个人隐私被侵犯与我无关。而周鸿祎昨天也发文回怼陈某,直接称之为“黑公关”,怀疑其被幕后黑手指使。陈某再次致信周鸿祎,表示自己从始至终没有收一分钱,也没有花一分钱来推广自己的文章,并已与律师一起保留证据,将择机就自己遭受的诽谤采取法律行动。
直播平台直播智能摄像机用户拍摄的公共场所视频,真是像水滴直播回应的那样没有任何问题吗?所谓张贴提示纸,并不能保证每位顾客都能得到有效提示,因为有些顾客很可能没有注意到贴纸,除非商家在每一名顾客进店之前,详细告知提示内容并征得同意。对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的顾客来说,直播平台的行为仍然构成了侵权;如果商家知情后默许或者为直播提供协助,那么商家和平台构成共同侵权。法律界人士指出,互联网直播是一个公共平台,理论上是对全世界开放,会对细小的隐私产生放大效应,因此对待提示义务必须更为慎重。
360与水滴平台在这方面的工作明显不到位,如果将提示纸作为挡箭牌,将侵犯隐私的“黑锅”扔给商家,无疑仍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行为。遭遇问题,第一时间考虑的不是如何纠正错误,弥补过失,而是百般为自身辩解,并无端揣测批评者的“动机”和“背景”,这种本能推卸责任、缺乏自我反省的态度,自然不能让广大网友和消费者满意。
前几天,常年从事极限高空运动的吴咏宁不幸坠落身亡,其生前好友介绍,吴咏宁曾与多个平台签约,需要提供视频增加流量。然而,快手、美拍以及火山小视频等直播平台纷纷发表声明,称平台从未与吴咏宁进行签约。实际上,吴咏宁曾在多个平台上同步更新自己的高空运动视频,其中一个平台中收获55万火力,10个火力相当于人民币一元,照此计算,他在此平台上的可变现金额达到5.5万元人民币。可见,吴咏宁为各直播平台带来的流量收益不容小觑,但在他生前,直播平台对其从事极限运动的安全隐患和超高风险不闻不问,未尽到应有的监管责任,在其遇难后,却忙不迭地撇清关系,令人感到心寒。
直播平台在被曝出问题后,不约而同地采取逃避责任的姿态,恐怕并非偶然。另据报道,一些色情直播平台为“勾引”初中生充值观看,每月更换名字躲避监管,从中不难看出如今一些直播平台的行事逻辑,那就是在内容上大打擦边球,达到吸睛的目的,进而求得经济利益最大化;一旦出事,则想方设法推卸责任,躲避惩罚,以便随时东山再起。
水滴直播将镜头对准不知情的消费者,无非为了制造一些新鲜感,在视频流量上再创新高。至于贴提示纸张等手段,反映出直播平台希望在逃避监管的情况下继续赚取利益的心理。从这个角度,也就不难理解360公司及旗下的直播平台不愿承认错误的深层次原因。
互联网世界并非法外之地,直播平台不能有免责卸责特权。互联网公司和直播平台如果不能严格依法行事,而是怀着侥幸和任性,行走在剃刀边缘,迟早会有失手的一天。如果直播行业的自律和监管水平无法与发展速度保持平衡,整个行业还能否迎来美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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