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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长城上做饭烧出的“文保短板” (Read 88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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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17, 02:56:48 AM
#1
近日,一组驴友在密云古北口蟠龙山长城敌楼内生明火做饭的照片在网络上传播,照片中长城敌楼内部墙体已被熏黑。记者12日联系了蟠龙山长城风景区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涉事驴友并未买票,被景区管理人员发现后,其中的绝大多数驴友已经下山,所以目前这些驴友的具体身份还未确定。(12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外出旅游休闲的时候,带着锅碗瓢盆进行野炊,不但能够体会到野餐的乐趣,还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也算是一举两得。野炊虽好,但也要分什么地方,比如在一些容易引发火灾的公园、森林地区,连抽烟都不允许,当然更不准就地生火做饭了。而新闻中这些网友,是在长城敌楼内部的墙体下生火做饭,从刊发的现场图片可以看到,墙体已经被熏得乌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些在长城上生火做饭的驴友,其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上述条款。
长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意义,我们这里就不用多说了,而这些驴友的行为,把历经岁月沧桑的墙体熏得乌黑。历经风雨的长城墙体,很可能因为这一把火而遭受到无可挽回的破坏。由此带来的文化和历史意义上的损失,显然不是金钱、物质等等所能够弥补与衡量的。而如果不是景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现在正值天干物燥的时候,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驴友在长城上做饭的行为,烧出的是“文保短板”,是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严重欠缺。不管是从知名度上来看,还是从历史文化价值和意义上来看,在数不清的文物古迹中,长城都可以称得上是“名列前茅”,既然如此,竟然还有人以在长城墙体边上生火做饭的方式来破坏长城,说明其文物保护意识匮乏到了什么程度。
那么这种文物保护意识应该从何而来?宣传、教育和引导,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包括从中小学就开始有意识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教育。而除此之外,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破坏文物者进行必要的追责与惩戒,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也是教育和引导方式的一种,在效果上很可能比单纯的苦口婆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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