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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严管用房用车,作风建设不能止步 (Read 6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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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17, 02:10: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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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两个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向来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因此也被纳入了“八项规定”的相关内容。应该说,自中共中央着力开展作风建设以来,党政机关大建楼堂馆所现象以及“车轮上的腐败”已经基本得到遏制。但是正如近日中纪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坦陈,“‘四风’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而且受到历史文化、传统观念、社会习俗等因素影响,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要验证这一判断,可以先从数据上着手。纪检监察机关披露,2017年1月至10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8万起,其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的仍有9600多起,占当年查处总量的25.5%,这说明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仍然存在,顶风违纪行为还有增量。而如果从相关案例入手,也不乏一些例证:严禁办公面积超标,那就加一张办公桌,摆上退休人员的工作牌;禁止公务用车豪华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那就将领导专车、超标车落户到下属机构内躲避检查。在人民日报、新华社近年来关于作风建设的报道中,类似场景并不鲜见。
禁令被规避,“四风”问题呈现隐形变异,缘由何在?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有过分析,在这位负责人看来,“有的制度修订完善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执行不到位”,是重要原因。
现在两办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显然是完善制度努力的一部分。
认真审视这两个办法,可以发现其最大的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因此具备很强的针对性。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来论,办法明确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对党政机关来说,由于只是使用单位,显然很难再有大建楼堂馆所的意愿和能力。已经违规建成的楼堂馆所以及其他闲置资产如何处置是一个难题,因为将其空置实际也是一种浪费,办法提出了转为便民服务、社区活动等公益场所和公开拍卖等六种处置利用方式,符合实际也有利于增进社会福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则是对“旧规”的修订,其特点在于对“旧规”实践中暴露的问题给予了高度注意,以往公车改革中,一些领导干部车补没少拿而公车照旧用深为舆论诟病,有鉴于此,“新规”要求推进平台建设,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统筹调度使用,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从而实现无缝监管。
完善了制度,如何操作,避免中央纪委负责人所说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自然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而要让一个设计初衷良好的制度得到有效运转,强化监督问责无疑是重中之重。围绕构建监督体系,两个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最大的亮点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等常规监督动作之外,尤其注重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提出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则规定除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都应当统一标识,置于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公务用车在“阳光”下运行,类似措施显然是监督制衡权力、推动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强调,“绝不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绝不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盛行”,如何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是作风建设上的大事,做好这件大事,需要党政机关严守底线,也需要社会各界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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