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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对学术造假要有反腐败的狠劲 (Read 75 times)

j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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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17, 03:33:39 AM
#1
据报道,近日,陕西省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在今年早些时候,河北、宁夏等地已先后亮明了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的鲜明态度。
学术造假每次都能引发不小的舆论波澜,不过遗憾的是,舆论场中的愤懑也好,反思也罢,并没能显著反作用于现实社会情境。在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上,时任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的一个问句道出了不少人的困惑:“学术不端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人人喊打的同时,老鼠还是很猖獗地活着,甚至还有人一边喊打,一边还做老鼠,为什么?”
为什么?在持久的社会讨论中,对该问题的剖析和探讨早已完成了从个体到集体、从品德到机制的观照。在帽子、票子、位子等现实利益面前,一些人自动弃守学术底线,违背科研诚信要求,不断拉低学术下限,简单粗暴者直接大篇幅剽窃抄袭;乔装伪饰者则“动点心思”伪造数据、实验造假。固然,没有市场就没有虚假学术寄生的土壤,没有浮躁的学术风气和失范的学术环境,也不太可能放任并造成学术污染的明流暗流涌动。论文独大的科研评价体系及相关机制问题确实值得关注并亟须改革,但也要避免归因体制问题的“万能主义”,惩罚的板子不能放过那些学术造假者。
对学术造假“零容忍”,首先就要让罔顾科学精神和学术规范的造假者有痛感。惩罚大棒对造假者“高举轻放”一直以来广遭诟病。剽窃丑闻已出,但至多也就是通报批评,点到为止,这在客观上纵容了一些人继续铤而走险、顶风作案。而作假的单位,出于各种利益考虑,也多是沿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惯性处理方法,甚至出现对举报者进行劝阻的“怪事”,“捂盖子”“护犊子”之下,公平公正透明成为奢侈品。要想实现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目标,更是道阻且长。
也因此,此次陕西等地出台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被寄予真查真罚的期待,希望通过毫不手软的惩处,让学术领域的“乱伸手”有所顾忌,打破学术圈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也唯有唤醒置身其中者的敏感神经,才能让事情从根本上有所改观。其实,“零容忍”“一票否决”“黑名单”等并不是什么新鲜经验,在过往的讨论中早有充分的论述,但听到和做到中间差了不只一个“走心”的距离。如何围绕“一票否决”构建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办法,如何规范从监督到处理的操作及流程等,“落地”的制度和成效是对相关治理者的一个考验。
今年4月,107篇中国医学论文被《肿瘤生物学》期刊一次性撤回,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全社会痛心之下,形成了抵制学术不端、捍卫科学生命的行动共识,科技部明确表态会进一步提出“改革的硬招实招”“从根本上铲除论文造假的土壤”。同反腐败一样,反学术造假也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同样需要拿出反腐败的决心与信心、行动力与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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