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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强化督促检查“问题法规文件” (Read 89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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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要强化对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督促检查,避免在其在社会上产生一些不良影响。
在分组审议时,信春鹰委员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的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而在这之外,还有一些打“擦边球”的文件,看起来不像个规则,比如纪要、通知等,实际上却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具有立法性质,但并没有审查到,仍然游离在备案审查制度之外。
信春鹰建议,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努力把备查审查制度用起来、完善起来。
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委员建议,要强化督促检查。“下面的文件很多、很杂,基层很多文件是不太符合宪法规定的,信春鹰副秘书长说有些是纳入到备案审查范围的,还有很多是没有纳入到备案审查范围的,所以要督促检查,避免在社会上出现一些不良影响。”
任茂东委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主动加大对“一府两院”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力度。
他说,立法法第99条规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这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动审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实际上,目前主动审查还显得不够,建议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应积极加以推进,尽快解决‘立而不备’、‘备而不审’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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