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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枪杀黑熊”当事人:缅甸杀熊获当地允许 (Read 68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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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一则标题为“枪杀黑熊完整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时长约28秒。视频中,一名男子端着“步枪”,枪口对着一头关在笼子里的黑熊。在一声枪响后,黑熊应声倒地。随后,视频传出“快点”、“就这样”等汉语。接着,视频画面出现黑熊残肢,有人正“切割”黑熊尸体。但视频时长较短,且并未交代事发地点、当事人身份等信息。
28日,该视频已经得到数万次转发,一时引起网络关注。“持枪”、“杀熊”等关键词一时间成为热点话题。网友对视频中的杀熊行为表示“谴责”的同时,也呼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不少网友通过视频中画外音的口音,猜测开枪男子籍贯,并转发微博提醒相关执法部门介入调查。
12月28日上午,新京报记者拨打国家林业局举报电话,对方称,已经接到对此事件的举报,正在搜集更多线索。
当事人称杀熊得到当地政府允许
28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该视频事发地为缅甸。29日,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西双版纳森林公安政治处确认,经调查,上述视频中的开枪男子为中国山东人,事发地点确认在缅甸。
记者随后联系到视频中的开枪男子张林。他表示,网传视频内容发生时间是12月27日,事发地点在其目前居住地缅甸佤邦。对于事发当时的情形,他回忆说,“当时有两头黑熊从山上下来,伤了两个村民,后来黑熊被军队抓了,要处死。在军队的允许下,我出于好奇心,开枪杀了黑熊。”
张林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杀熊前,当地政府曾告知现场人员不许拍摄,“在场的有中国游客,也有当地人,不知道视频怎么传到国内了。”张林表示,自己家在山东,赴缅经商已经十余年,目前在佤邦勐波县经营一家旅馆,平时也招待中国游客。
对于国内网友的指责,张林解释称,“在缅甸持枪是合法的,我也是在当地政府的允许下杀了黑熊。”他表示,黑熊被杀后并没有被吃掉,而是由当地人解剖后扔回山里,以此吓跑其他野生黑熊。
同时,张林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道歉”。“有点残忍,影响不好,这次事件也对我本人造成很大影响,希望得到原谅。”
12月27日,一则标题为“男子枪杀黑熊”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画面中,一名男子手持步枪,朝着一头关在笼中的黑熊开了一枪后,黑熊应声倒地。
两天内,这一视频引起数万网友转发,“谴责”声一片。由于视频并未交代更多事发细节,当事人身份成“谜”。
昨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处获悉,经调查,视频中开枪男子为中国山东人,但拍摄地点在缅甸。随后,新京报记者与视频中的开枪男子张林(化名)取得联系,对方证实,视频内容系3天前其在缅甸佤邦所为,“黑熊伤了村民,在当地政府的允许下,我开了枪。”
对话“不符合中国道德,我很惭愧”
昨日上午,张林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身在国外的他起初对国内的舆论风波并不知情,直到12月28日,山东警方前往其老家询问情况方才知晓。谈及他在视频中的所为,他表示“在缅甸不违法”,没想到会在国内引发声讨,“精神压力很大。”
黑熊伤人被围捕处决
新京报:你什么时候来到缅甸的?
张林:我的户籍在中国山东,2004年一个人来到缅甸做生意,后来跟一个当地人组建了家庭,已经在缅甸生活了十几年。
新京报:“开枪杀熊”的经过是怎样的?
张林:那是3天前的事情。当时我在缅甸佤邦勐波县,我生活的地方。这里是个山村,那天有两头野生黑熊从山上跑下来,还伤了两个村民,后来当地的军队把它们围捕了关在笼子里,准备处死。当时这里有很多中国游客,既是出于好奇,又想告诉中国游客这里会很安全,我就跟地方政府申请,由我来执行开枪。
新京报:被杀的熊最后怎么处置的?
张林:视频里出现了熊被解剖的画面,但没有人吃掉它。按照当地风俗,熊不能吃。解剖后的熊被当地人扔回山里,用来吓跑其他的熊,以免再出现黑熊下山伤人的事。
新京报:视频是怎么流传到网上的?
张林:当时在场的有当地村民,军人,还有不少中国游客。当地政府不许拍摄。但我开枪打死黑熊后,也不知道有人拍视频了。至于怎么传到国内的,我就不知道了。
希望得到大家原谅
新京报: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个视频在国内引起关注的?
张林:直到12月28日,警察到我老家山东找我家人问情况,我才知道。国内警方后来也找我调查了。视频在国内疯传了,现在看来视频内容挺残忍的,我感到很抱歉,希望得到大家的原谅。
新京报:这件事对你有什么影响?
张林:这两天很多朋友都给我转发这个新闻,还有很多人打电话发信息骂我,我的精神压力很大。老家的父母知道后,以为我犯了法,直接病倒了。
新京报:怎么看待网友的指责?
张林:在缅甸,居民是可以持枪的,我家就有3把枪。另外,这头黑熊是地方决定处死的,我开枪也得到当地政府许可。当然,这不符合中国法律和道德,我很惭愧,以后再不杀害动物。
律师说法
不触及缅甸法律国内不承担刑责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介绍,黑熊被我国政府列为二类保护动物,如果上述视频行为发生在中国,那么当事人张林至少会涉嫌两个罪名: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必将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中国公民在国外的行为触犯中国法律是否需要担责,韩骁表示,可分为两种情况看待。“一,如果其行为在缅甸和中国都违法,那么还需看此行为在中国的刑罚等级,如果最高刑在三年以下,可追究也可不追究。二,如果张林持枪杀熊的行为并不触犯缅甸法律,则其同样不需要因此在国内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表示,只有依据中国刑法和外国刑法都认定为犯罪的,才可以按照中国的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张林的解释,其行为如果在缅甸并不违法,也不需要在国内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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