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pic: 又有一批干部栽了!他们因为做了这些事被处分,你可能认识 (Read 72 times)

newbie
Activity: 36
Merit: 0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目标任务,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全南县陂头镇瑶族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永鑫贪污扶贫资金问题。
经查,2013年,赵永鑫在组织实施瑶族村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将各类财政帮扶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并用虚假领条先后套取2.2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0月24日,陂头镇党委给予赵永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财政;责令时任驻村领导、陂头镇原党委副书记邱福明作出深刻检查。
安远县高云山乡官铺村村委会主任钟香连弄虚作假为家人申报贫困户问题。
经查,2015年5月,钟香连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将其儿子、女儿、丈夫三人(以其丈夫为户主)向上级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11月、12月,钟香连儿子和女儿违规获得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计1.2万元。2017年10月20日,安远县纪委给予钟香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财政。
信丰县嘉定镇彩光村村委会主任郑文荣违规借用贫困户产业信贷通贷款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经查,2016年6月和7月,郑文荣在明知产业信贷通贷款只能用于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先后向本村获得产业信贷通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肖某某、郑某某分别借款0.5万元和2万元,用于个人周转使用,并长期不归还,损害了贫困户的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28日,嘉定镇党委决定给予郑文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犹县平富乡民政所工作人员曾芳在冬令春荒救济款发放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经查,曾芳作风不实、责任意识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邓某某本应2017年4月发放的冬令春荒救助款,一直拖延至2017年8月底才发放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24日,平富乡党委给予曾芳党内警告处分。
于都县梓山镇扶贫办主任肖东流帮扶工作责任缺失问题。
经查,肖东流在联系帮扶建档立卡扶贫户朱某某期间,存在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和“一本通”发放不到位,对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掌握不清、未制定具体帮扶措施解决朱某某居住危旧土坯房等问题。2017年10月16日,梓山镇人民政府给予肖东流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镇扶贫办主任职务。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踩红线、不越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释放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强烈信号,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兴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华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负领导责任问题。
经查,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兴国县方太乡违规发放业务津贴、加班补贴、住勤津贴等共计18.31万元,时任方太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江华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江华同志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11月30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江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收缴上交国库。
市公路管理局下属企业创新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公款购买烟酒、配备公务用车问题。
经查,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创新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接待为名,先后违规购买烟、酒共计121345元。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创新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购买公务用车2辆、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6辆。创新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广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1月21日,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市交通运输局分别给予曾广华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免职处理。
市食药监局下属单位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李长达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公款送礼等问题。
经查,2015年,李长达以接待为名,违规用公款购买五粮液白酒;违规用公款购买金制像章送礼。2015年至2016年,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以科研奖励、特殊岗位津贴、未休公休假补贴等形式向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共计123.82万元,李长达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2月21日,市直机关工委给予李长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崇义县乐洞乡违规报销汽车燃油费、私车公养问题。
经查,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崇义县乐洞乡计生办主任杨民淦、财政所所长李奕前,以开私车办公事为由,在乡财务分别违规报销汽车燃油费12974元、6944元。2017年12月19日,崇义县纪委给予杨民淦、李奕前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汽车燃油费用。
于都县劳动就业局会计彭雪琴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经查,2014年6月,彭雪琴公休假期间前往山西太原旅游。2014年8月,彭雪琴利用职务便利,将来往太原的机票和在太原旅游期间的食宿费用等共计5410元公款报销。此外,彭雪琴还存在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7年12月6日,于都县监察局给予彭雪琴记过处分,相关费用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全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高压震慑下,仍有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淡薄,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通知精神,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报强调,要坚决扛起纠治“四风”政治责任。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纠治“四风”的政治责任,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我市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扎实做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抓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打招呼、发信号、强警示,营造廉洁节俭文明过节氛围。要聚焦县、乡和村“两委”等领域,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要紧盯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企事业单位纪委“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着力发现和查处节日期间违规变相发放奖金福利、违规公款吃喝转移场所、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或大额消费拆分报销、违规收送礼品潜入地下、个人旅游要求景区免费接待、“公车私用”变“私车公养”、公务活动违规乘坐交通工具等隐形变异的奢靡歪风,着力发现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搞“走秀式”调研、“大呼隆式”检查考核、“堆盆景式”开发建设,以及“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建立节日期间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第一时间掌握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第一时间报告发现的“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它重要情况,并及时核查处置,重大问题线索重点督办。要督促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发票、财务、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效做法,不断提高执纪监督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严从紧从实要求,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来源:客家新闻网)
Jump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