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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雄安新区倡导农村干部做到“五带头”“十不准” (Read 10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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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区党工委下发通知,倡导农村干部做到“五带头”“十不准”,大力促进广大基层干部心齐气正、凝神聚力,推动雄安新区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五带头”
1带头维护核心,团结群众。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凝聚群众,努力形成推动新区建设发展强大合力。
2带头牢记使命,勇于担当。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面对“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重大历史使命,主动担当、善于担当、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全力推进规划建设各项工作。
3带头更新观念,提升素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改革创新能力、发展致富本领和群众工作水平。
4带头树立新风,廉洁先行。
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自觉改进思想作风、学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重实际、求创新、讲实效,带头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礼让,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规定。
5带头攻坚克难,拼搏奉献。
面对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环境治理、征迁安置等重点难点任务,敢于挺身而出,敢于动真碰硬,奋力攻克难关,弘扬拼搏精神,勤勉敬业,艰苦奋斗,甘于奉献。
“十不准”
1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对上级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擅自决定集体重大事项,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3不准在征迁补偿、涉农补贴、扶贫资金等管理服务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4不准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公款消费,奢侈浪费。
5不准违反规定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刁难、阻挡正常建设施工。
6不准对群众“冷、横、硬”,漠视群众诉求,吃拿卡要,收受财物。
7不准超标准超范围向村民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增加群众负担。
8不准违反党务村务公开规定,搞暗箱操作。
9不准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欺骗组织,侵犯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拉票贿选,利用宗族、家族或黑恶势力干扰、操纵选举。
10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庆典,参与或组织赌博、迷信活动,借机敛财。
(原题为《“五带头”“十不准”! 雄安新区为农村干部定下这些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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