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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爱狗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Read 10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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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3, 2018, 08:45:16 PM
#1
近日,一段警方“棒杀金毛犬”的视频引起了很多网友关注。视频显示,一只金毛狗被拴在石墩上,已被打致站立不稳,一民警手持长木棍,再次击打该狗的头部,狗被打后应声倒地。这段视频立刻引起了部分爱狗人士的抗议,众多网友质疑警方的行为太过残忍。
单看视频,爱狗人士心理不适可以理解,但经过剪辑的视频不可能是事情的全部。果然,警方随后公布了真相:这条狗10分钟内就咬了4人,民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
至此,前因后果应该很清楚了。事有轻重,人命和狗命哪个更重要?事有缓急,在狗连续伤人的情况下果断扑杀有什么错?即使如此,爱狗人士的愤怒仍没有平息,多人前往现场祭奠这只狗,并打印了执法民警和金毛犬的照片进行焚烧;事发地派出所的接警电话被愤怒的爱狗人士打爆;甚至还有人无辜“躺枪”,一名长得像“打狗民警”的辅警被网民“人肉”并公布了私人信息,手机收到大量恐吓诅咒短信,导致无法正常外出和工作……
且不说“人肉”、骚扰无辜辅警,打爆接警电话都涉嫌违法,这些闹事的“爱狗人士”真的觉得,以“爱狗”之名就可以为所欲为吗?有爱心很好,但爱心更需要与基本的思考能力结合: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从违法的路径无法通向正义的结果。以爱狗之名,行伤人之实,孰轻孰重,心里真的没点数吗?
民警扑杀狗的具体做法或许可以商榷,但真正将它送上绝路的,到底是谁?这条在城市中随意伤人的恶犬,它的主人去哪儿了——不知道。有没有接种过狂犬疫苗——更不知道。或许是条流浪狗吧?那又是谁将它抛弃?
每一条流浪狗的背后,都有一个不合格的主人。在它被抛弃的那一瞬间,命运就已经悄然写下了。狗不应该侵犯人类的公共利益,对于伤人犬只当然要扑杀,即使对于暂时没有伤人的流浪狗,也因其可能携带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等原因,应实施驱逐、收容以至安乐死。
当然,对于动物滋生出同情心,本是人之常情。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是因为人人都有推己及人(物)的恻隐之心,爱动物也是人类的一种自我投射。但是,如果只知道爱动物,不知道爱人,那么,作为一个文明人的意义何在?
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关系,说到底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爱狗的人很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如此极端。一个真正的动物保护人士,对这些问题一定有着深入的思考:比如,怎样看待宠物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是否能理清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公共利益的边界?遇到问题,能否理性地进行公共讨论,并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凭着一腔怒火,做出极端的伤人行为?毕竟,只爱动物不爱人,这种极端的动物保护行为,非但谈不上爱心,还真的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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