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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政府不能因换届就违约”是常识,更要坚守 (Read 111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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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等,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老实说,“政府因换届而违约”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没有什么精深的法理需要阐释,需要的是法院依法判案的决心,是要突破种种地方利益羁绊的勇气。
在中国语境下,企业“民告官”的确是个难题。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少不了承担地方工程、与政府有业务往来,但有时候“白纸黑字”的合同签订了,却并不能防止一些地方政府以“换届”“领导更替”等理由,随意地违约、毁约。而一旦“对簿公堂”,政府部门可以拿出政府会议纪要等红头文件为自己的毁约撑腰,祭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安置失地农民”“淘汰落后产能”种种旗号食言而肥,而地方司法机关往往囿于地方利益,不敢挺直腰杆下判决。
这种不正常的经济境遇,不仅伤害了企业和企业家,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惯出了个别地方政府予取予夺、朝令夕改、破坏市场经济规则的任性。
这次国家最高司法审判机关以下发《通知》的形式,明确审判政府与企业民事案件时“依法支持”态度,是个利好消息。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企业的合理诉求将得到依法维护,而“违约”、“毁约”政府的非法定理由,将不再得到认可,合同“民告官”少见胜诉的局面,有望得到扭转。
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一断于法,有助于市场信心的回复向好。市场经济是法治的市场经济。从30年前邓小平同志提出“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到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再到最高法的《通知》“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法治让市场经济愈加完善。
“政府不能因换届就违约”虽是常识,却需要坚守的勇气,这么基础的问题还需要最高审判机关重申,也说明解决问题的艰巨性。司法能坚守这个常识,就能给企业家吃一颗定心丸,让中国的市场经济有稳定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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