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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为见父母谎报假警“遭绑架” 民警全程陪伴圆了孩子心愿 (Read 8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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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应该多关心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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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叔叔这样是很好很有爱心,但是这样浪费警力,这种情况如果拒绝的话又显得冷漠不近人情,建议另外设置一个专门做雷锋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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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警察叔叔,没有人绑架我,我只是想爸爸妈妈了,希望他们能回到我的身边……”面对自己的父母、老师,10岁的小艾(化名)在民警的不断安抚下说出了“遭绑架”的实情。
  1月2日上午10时许,沙湾县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学教师电话报警称“班里一名学生小艾早晨来学校时被人迷晕……请求公安机关介入”。
  接警后,派出所值班副所长梁杰立即带领民警赶到小艾所在班级了解情况。
  “我早上8时50分许从家中出来往学校走去,在快出小区大门时闻到了一股香气,后来就迷糊了,过了一会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巷道的雪堆后边,正好遇到了一位叔叔路过,我就告诉他自己被绑架了,是那位叔叔把我送到了学校”。从小艾含糊其辞的说话中,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谎报假警行为。
  是贪玩?还是其他原因?为了给小艾一个“教训”,民警决定陪他把这场戏演下去。
  在随后的2个多小时里,小艾在老师的陪同下跟随民警将他所说的“遭绑架”过程重新“演”了一遍,结合各路段的监控录像,最终证实小艾口中“遭绑架”的事实只是自己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在见到急忙赶来的父母后,小艾很是激动,连忙向民警道歉,并哭着说出了自己报假警的初衷。
  原来,父母离异后,小艾一直跟随爷爷奶奶居住,父母忙于各自的工作便疏于对小艾的看望和照顾。早晨去学校的路上,看到别的孩子有父母的陪伴,心里很是伤心,加上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父母了,便有了“报假警求助”的念头。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效报警和假报警现象,大量占用警方有限资源,严重干扰了警力正常勤务,有可能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市民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助。警方呼吁家长,要教育引导好家中未成年子女,杜绝报假警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让警方能在第一时间赶赴需要帮助的群众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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