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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合规的强制措施不会招致无理批评 (Read 11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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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0, 2018, 05:18:46 AM
#1
1月9日上午,一段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热传。视频中,一名女性带着孩子,为了等她在检票口没有进得来的丈夫,用身体强行阻挡高铁车厢车门关闭,以阻止发车,列车员、乘客和乘警多次劝解无果。阻挡高铁发车,耽误铁路正常调度秩序的行为,反映的是规则意识淡漠,从法律层面看,行为本身以及抗拒执法都已经违法,应给予相应处罚。在这个层面,事实清楚,道理简单,无需多说。
不过,从另外一个视角审视此次事件细节,结论就变得模糊而对立,引发了不少谬论,值得探究。
视频显示,现场铁路工作人员和乘警并未采取很强硬的方式,而根据媒体报道,事情最后的结果是乘警打电话让检票口放行,一家三口都上了高铁。显然,这是执法不力。
很多人认为,这是由于此前在上海警察摔抱小孩等事件中,公共舆论对警察要求过度。所以,为了避免暴力执法的批评,警察投鼠忌器,不敢执法。这个观点还被进一步提升为,当执法机关被掰掉了牙齿,成了软绵绵的服务部门,得意的就是敢于抗法的人,而受伤害的则是大多数人,比如这一次事件中的其他乘客。所以,有人提出,别再说什么文明执法,想让警察老实的,往往是想破坏法律的人。
首先,这类观点的事实基础是虚构的。网上舆论几乎一致认定现场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警察的强制措施只要合规,不会招致舆论的无理批评。
警察其实是一个高度专业的岗位,由于涉及到公民权利的限制,对强制措施有很多严格规定。所有法治国家的警察,都在严格的规则规制之下。这种规则既要求他们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起码,在这起事件中,总不能直接击昏,或掏出枪来一枪击毙。
现在很多人爱说,这要是在美国,警察就掏枪击毙了,且不说美国警察面对的是民众持枪的环境,更加危险;也不说即使是美国警察也不能乱开枪,中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也详细规定了15种可开枪、3种不能开枪的情形,随便开枪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出现。
回到此次事件,如真的造成重大损失,在场乘警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高铁正常运行,就是失职,要被追究责任。正是这种规章制度给予的压力,才能促使警察必须作为,同时,又不能乱作为。
其实,不光警察,各行各业都是在这种“不作为不行,乱作为也不行”的规则之下运行。医生诊疗,忽略不应该被忽略的症状,造成误诊,要担责,另一方面,过度的检查与治疗也是不允许的;老师在学校上班,不管教学生,学生出了问题,老师要负责,但另一方面,体罚、打骂也是违反规定与职业道德的。现代的社会化大分工之下的职业规范都是如此:拿了钱就必须尽责,但同时也必须遵守专业性的职业规范与操守,不能乱作为。
反过来说,当下,在雷厉风行的反腐和八项规定之下,很多基层官员不能吃卡拿要,如果换一种态度,不作为、软抵制,结果造成事难办,脸难看等现象,难道能说是反腐、八项规定错了?是反贪腐、八项规定造成了官员不作为?显然不能,这只能说明对基层官员的监督、考核还不到位,人民的监督权还需要进一步改革、提升。
所以,此事件中的执法不力,是因为当下的机制还不能很好地做到既让警察有所作为,同时又不乱作为。加强这种机制,途径是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相应规则,加强国家法治,而以法律、规则为依托的公共舆论则能促进这种机制的实现。因此,不但不是舆论限制住了警察的手脚,反而是更自由、更公开、更透明的公共舆论才能促进规则的实施,以及由此而来的更好的公共服务。
相反,寄希望于警察乱作为去惩罚违规者,不但是以非对非,而且在被惩罚者、旁观者看来,他们得到的结论只会是:警察可以不守规矩来惩罚我,是因为他更具有权威,更有权力,而我只是因为关系不够、背景不够、倒霉。这就是所谓的“权威之下无规则,规则之下无权威”。服从权威必然伴生不守规则的国民特性。这个时候,漠视规则、服从权力,就成为一个必然结局。
所以,某种程度上,所谓的“不要文明执法、反对依法执法,警察要够狠,才能高效执法”,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法治精神,本质上仍是规则意识淡薄的表现。这种呼吁不仅不能培养出规则意识,反而败坏规则意识、生出奴性人格,与此事中女子阻碍高铁运行的行为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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