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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传央行通知:严禁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Read 79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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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个文件不是以前一早就已经有了么,拿出来炒冷饭真的好么.
对啊,这年头造谣都不用什么成本,红头文件随便弄。
hero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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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个文件不是以前一早就已经有了么,拿出来炒冷饭真的好么.
s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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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为《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图片在网络中流传,引发关注。


据证券时报,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应加强日常交易监测,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通知》提到,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将自查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上报营业管理部。

早在2013年五部委下发的《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到,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其中包括:

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今日,证券时报消息发出一小时内,比特币价格应声下跌,从11200美元跌至10810美元,跌幅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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