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pic: 自媒体既含“媒体”二字,就别罔顾社会责任 (Read 99 times)

member
Activity: 442
Merit: 10
我也觉得有些时候有些人有些事,必须以暴制暴才能收拾下来。
newbie
Activity: 24
Merit: 0
现在自媒体都是以无节操、无下限为噱头来吸引人,以此达到高流量来赚钱,他们不懂社会责任,只知道高流量高回报
newbie
Activity: 111
Merit: 0
自媒体动辄喊打喊杀,只会传递暴戾,撕裂社会情绪。

  最近,自媒体大号“咪蒙”推送了两篇文章,分别是《你们去嫁给爱情吧,我只想嫁给钱》和《致男友:你可以穷,但是不能十年如一日的穷》,文章一如既往透着浓浓的毒鸡汤味儿。

  无独有偶,其实习生创办的公号前些天在成都摔狗事件扰攘之时,也推送了一篇《摔狗事件:这次我支持人肉,也支持以恶制恶》,公然主张网友“人肉”摔狗者。此文也观点极端、情绪激烈,有人说,咪蒙有了接班人,结果文章也轻松俘获了十万加的点击量。

  但该文号召“人肉”摔狗者、宣扬以暴制暴,显然不可取。一个有着不少受众的自媒体,动辄喊打喊杀,只会传递暴戾,撕裂社会情绪。

  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大量热衷传递信息与表达的自媒体。在一个日渐开放的社会,更多信息生产、传播渠道的涌现,拓展了媒体边界;不少人通过自媒体发言,也激活与拓展了表达权。

  但自媒体既然带了“媒体”二字,就不是一个私人密闭的空间,而是一个偏开放的平台。它在自媒体上传递了什么事实,表达了什么态度,都会影响受众。

  基于此,自媒体也不能背弃基本的三观与社会责任。不核查事实,就匆匆炮制“新闻”与观点,还动辄发表喊打喊杀类的极端言论,与自媒体应有的责任背道而驰。

  不管是号召判某个人死刑,还是带头人肉个体信息,的确有可能是愤而发声,没有真相基础的愤怒,或是罔顾法治正义的情绪宣泄,都可能言不及义,甚至伤及无辜。

  更别说,有些自媒体发极端之言,有商业考量。靠自媒体赚钱,从互联网新经济中分一杯羹,本无可厚非,也表明自媒体能为个体创富提供了更多可能。但部分信奉“一切生意的本质都是流量”的自媒体,“事实”惟恐不惊人,观点唯恐不极端,这已不是正常的信息传播,也值得警惕。

  的确,自媒体们为信息传播贡献了更多生产力,信息传播更丰富多元,由此激发的表达热情应该得到呵护并鼓励。但因为媒体性质加身,自媒体也不能违背基本的社会道义与价值观。一味喊打喊杀,伤害了别人,也终会殃及自身。

Jump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