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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劝阻吸烟案”:公正判决最富宣教作用 (Read 108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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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梯里劝阻老人吸烟,不承想老人随后突发心脏病离世,劝阻者应该担责吗?郑州杨帆就遇到了这样的尖锐问题,而且一审判决考虑“公平原则”,判决其补偿1.5万元。1月23日,“电梯劝阻吸烟”案件有了新进展,二审法院认为劝阻者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经历过人生最不平静的267天后,杨帆表示只想能安静地过平静的生活,而再遇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他也还会去阻止。(1月29日《新京报》)
经历过了不平静的267天,杨帆表示遇到类似事情“还会去阻止”,如果这是内心的真实表达,而不是言不由衷的搪塞,确实值得欣慰。只是,如果这个问题是在一周之前,也就是在二审判决之前抛出,还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吗?“细思恐极”,不容乐观。
“电梯劝阻吸烟”案件发生后,舆论场掀起轩然大波,如果因为“电梯劝阻吸烟”案件的发生,引发“寒蝉效应”,让人们不再敢于维护正义,实是“无法承受之重”。
正直的人不应该受伤,维护正义的人不应该受委屈,这是最为质朴的社会价值观。正是出于对法律精神的信仰,出于对建设美好社会的希冀,我们看到:“电梯劝阻吸烟”案件二审判决,受到了舆论的普遍点赞;在人们看来,二审法院认为劝阻者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这体现了对于公平正义的维护,是给所有正直的人“撑腰”,以后看到类似事情大家尽可继续挺身而出,不再有后顾之忧。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包涵着对于道德温暖、公平正义的需要。普通人的逻辑其实很简单,当自觉做一件事情没有危险时,就会去做;而当觉得一件事情固然十分重要,但存在巨大风险,就会犹豫忐忑。英国哲学家培根讲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那么一次公正判决相当于什么?通过这起案件不难得出结论——司法具有基本的规则指引和秩序建构功能,有什么样的司法判决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导向。
“电梯劝阻吸烟”案件,还让人想到了保护弱者与维护正义的关系问题。村上春树讲过,“在高大坚硬的墙和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那方”。这句话影响了很多人。保护弱者当然不错,这样的社会才有温暖,可保护弱者与维护正义并不矛盾,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法律不是“和稀泥”,不能背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弱者对于公平正义有更直接的需求,维护公平正义是对弱者更深层次的保护。
一次公正判决胜过百次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其实也是让人们感受社会美好,进而有信心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在“电梯劝阻吸烟”者不平静的267天里,其实很多人都不平静。现在,当事人表示“还会去阻止”,相信更多人也坚定了做正直选择的决心,这正是社会美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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