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pic: 比特币成为货币的理论可能性 (Read 112 times)

sr. member
Activity: 711
Merit: 270
January 30, 2018, 09:10:56 PM
#1
内容摘要:比特币出现、勃兴引发的巨大争议,促使我们检视所秉持的货币经济理论是否完美无缺,是否需要与时俱进。马克思关于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货币是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统一的论断体现出来了历史局限性,并不能合理解释信用货币时代的经济现象。本文将货币的本质归结为对未来购买力的保证,而货币的形式是贵金属、记账凭证、纸币或某种商品,其实并不重要,那是由当时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当前,我们所使用的几乎所有法币都属于信用货币,均不与任何贵金属挂钩,也不是金银的货币符号,其信用是政府通过法律强制赋予的。既然信用本身可以产生货币,那么信用的来源是否唯一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比特币通过程序开源、总量限度、去中心化等技术手段逐步累积信用、达到流通的路径,至少从逻辑上是可行的,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理论障碍。



 

一、争议根源在于对货币本质认识的混乱
 

自从比特币诞生之日,关于比特币的争议就没有停息过。即便比特币之父中本聪本人对于未来也没有强大的理论自信,他曾在2010年2月14日留言说:“20年内,要么有很大的比特币交易量,要么一点也没有。”风险投资家巴里·希尔伯特在高盛会议所说:“比特币要么改变一切,要么毫无用处。”如同一切变革的前奏,任何新生事物、任何萌芽都要面临无数的质疑和争论。对于比特币,有人趋之如骛,无限追捧,将其作为致富的法宝、改变世界的神器;有人嗤之以鼻,视为敝屣,称其为庞氏骗局、郁金香泡沫。但无论正方,还是反方,在其观点中都包含有大量的猜测成分,并没有形成严密的理论论证。在围绕比特币而产生的众多疑问中,最核心的依然是一个根本性的追问:比特币在理论上是否可以成为货币?

要回答这个追问,我们必须首先回答什么是货币?但是,这个问题答案本身也是扑朔迷离。在经济思想史上,从英国古典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大卫·休谟((David Hume),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和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到美国经济学家费雪(Irving Fisher)、英国经济学家庇古(Cecil A. Pigou),到宏观经济学的奠基人凯恩斯,再到当代货币主义大经济学家弗里德曼(Milton Freedman)和当代主流经济学的泰斗阿罗(Kenneth Arrow)等都对货币的定义发表过自己的观点。总体来说,曾经有过货币金属论与货币名目论两条不同的思路。货币金属论产生于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认为货币天然是贵金属,天然是财富。货币名目观产生于纸币流通条件下,认为货币只是一种名目上存在的价值符号,货币的价值是由国家规定的。金本位制崩溃后,当代西方经济学家都倾向于名目主义的货币本质观。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还出现了 “商品货币观”和“货币债务起源说”之争。20世纪80年代,新货币经济学则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模式,其中的一支BFH体系认为:现有的货币、金融体系并非是自然演进的,而是法律限制或政府管制的必然结果。在自由放任的竞争性市场条件下,不一定存在集记账功能和交换手段两大职能于一身的货币,货币现有的两大职能将由不同的物质分别承担,市场中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最终将被“精密的物物交换”所取代。这一观点也从侧面说明了,现实中大多数接受比特币的商家都同时用法币和比特币标价,实际上法币提供了价值尺度,而比特币充当了流通手段。

由于对货币本质的回答千差万别,所以当讨论比特币是否能够可以成为货币时,答案往往取决于讨论者所信赖的理论基础。

 

二、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还是未来购买力的保证
 

由于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的统治地位,所以马克思的货币观在国人心中是根深蒂固的。人们往往下意识地运用马克思货币观来评价比特币。政治经济教科书表述“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这个论断在一定历史时期是正确的,也有效解释了从偶然的物物交换到扩大的物物交换,再到以一般等价物为媒介的商品交换,这一货币产生的历程。但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以金银为主要货币的时代,马克思的研究对象也是金银货币或者金银的代币。所以,马克思的研究结论并不能无条件地适用于任何时代,也不能解释任何货币现象。

历史地来看,货币是一般等价物的论断不能解释曾经出现过的记账货币的存在。太平洋上的雅浦岛居民使用一种巨大石币作为流通货币,当地土著称之为“费”,石币越大、质地越好,所代表的价值越高。当一宗涉及费很大的交易结束,受石币重量所限,并不用搬离前所有者的家,而是在石币上作标记表示所有权已经易手。这石币上的标记其实就是一个交易的账本。美国人类学家大卫·格雷伯(David Graeber)所著的《债:第一个5000年》提到最早曾在美索不达米亚这一人类所知最早的城市文明中普遍流行过:“在巨大的庙宇与宫殿中,货币很大程度上起到的是记账单位的作用,而不是实际的转手。而且,商人和小贩还发展出了他们自己的信用安排。这些多以泥板为物理形式出现,上面刻有未来偿还的义务,这然后又用粘土封装起来,上面盖有贷款人的标志。出借人会保留这个包封,作为信物,到偿还时再打开它。至少在一些时候或地方,这些封存的文件发挥了我们今天所说的可转让票据(negotiable instruments)的作用。”因此,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的论断,至少是不全面的。

从当前来看,信用货币的出现更加说明了这一论断的历史局限性。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美元以及绝大多数国家的货币都与黄金脱钩了。事实上,已经很少有西方学者把货币作为一般商品等价物的一种特殊商品了。当代一位美国著名宏观经济学家迈克尔·伍德福德在他的名著《利息与价格:货币政策的理论基础》(2003)中描绘:“世界上的货币已经越来越完全受控于各国中央银行的‘管理’。自70年代初实行固定汇率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世界上的货币与实际任何商品的最后一丝联系也被抛弃了。如今我们生活在纯粹‘法定’记账单位的世界中,每个记账单位的价值唯一取决于对其负责的中央银行的相应政策。”货币是一般等价物的论断不能合理解释国家发行的纸币,不具有任何价值,也不与金属货币挂钩,如何来担当价值尺度的职能?在马克思所能观察到的历史时代,以粮食、布匹、金银等一般等价物作为货币,只是那个时代兼顾防止伪造、便于流通两个方面的原因,用以保证货币购买力的最佳选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信用货币的发行已经具备了客观条件,并走上了历史舞台。事实证明,不是一般等价物的法币也可以担当货币的职能。

那么,如果货币本质不是属于商品的一般等价物,货币的本质是什么呢?有的答案是信用,有的答案是债,有的答案是交易媒介。这些答案都有一定道理,但又过于宽泛、似是而非。笔者认为,货币的本质还是应当尽可能跨越历史的长河、不拘泥于形式、从一个普通的角度来认识。假设某人有一头牛,他需要将这头牛换成货币,然后购买生活用品,有法币、金银、粮食、记账凭证等等类型的货币可以选择,他会怎么选择呢?他首先要考虑的并不是这些货币的形式,而是在他可以预见的范围哪种形式的货币可以保证未来的购买力不减损,信用、债、交易媒介这些词语不过是对未来购买力保证的抽象概括。购买力这个词语本身就包含了流通的内涵,无流通也就谈不上购买力。换句话说,只要人们相信某种货币能够充分或基本保证未来的购买力,人们就会乐于使用它,而并在乎这种货币本身是否具有劳动价值和流通之外的使用价值。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米塞斯认为,对货币的需求不是为了它本身,而是为了在将来购买其他商品,因此,货币对其他商品的购买力先于货币的需求。也许,可以直接把货币的本质归结为未来购买力的保证,货币的形式可以千变万化,但都不可能离开这一本质。道理很简单,如果一种货币严重偏离这一本质,人们就不会选择使用它,人们都不使用它,它就要退出历史舞台。现实的例证:津巴布韦十七年恶性通胀,津巴布韦自己的货币津巴布韦元已经一文不值,不再作为津巴布韦的法定货币,该国转而选择了以美元为代表的外国货币,同时比特币也成为津巴布韦的硬通货。

 

三、比特币与黄金及信用货币的对比
 

如果前面关于货币本质的论述能够成立,那边比特币作为一串数字符号或者一个公开透明的大账本,并不存在成为货币的理论障碍。至于能否真正成为通用世界货币,那是具体实践的问题。即便失败了,比特币所体现出来的思想启蒙价值仍然是不可低量的。

金属货币依靠天然的产量限制货币发行量、保证购买力,靠天然的化学属性进行防伪。纸币依靠中央银行的决策控制货币发行量、保证购买力,靠制作工艺、防伪技术的提高进行防伪。比特币依靠数学、依靠透明的程序设计控制货币发行量、保证购买力,依靠不对称加密算法防伪。笔者认为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不能简单地相互否定。

比特币的设计目标模拟了黄金的大部分属性,比如总量有限、分布分散、开采难度适中、易分割、去中心化等,同时也克服了黄金的最小分割局限、流动成本高等问题。因此,比特币被青睐者称为“数字黄金”。比特币的出现本身就是黄金时代消退后,对人类无节制发行纸币的一种回应。2008年,中本聪发表了关于比特币的论文时,正值全球金融危机,政府和金融机构治理经济的能力遭到广泛质疑,信誉降到谷底。面对全球金融乱象,中本聪通过一个精巧的数学设计模拟出了一串数字,这串数字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人类历史上最接近黄金等贵金属货币特质的虚拟货币。可以说,比特币本身就是投给现代货币体系的不信任票,至少使民众多了一份选择自由。

法币支持者们则认为,信用货币只能以国家信用为支撑的法币,法币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具有一国之内全部商品和服务的价值支撑。而比特币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没有全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易作为保证,因而不具有货币的价值基础。但这一观点,实际上忽略了三个关键问题。第一,自愿形成的民间信用很多情况下比靠法律形成的国家信用,在货币流通方面更加持久而有力。回顾历史、环视全球,无数信用货币都因其所依靠的政府信用的缺失或政权的垮台而灰飞烟灭。第二,比特币虽然未必能够得到一国政权之内全部商品和服务的支撑,确有可获得全球范围内很多商品和服务的支撑,这一点也许在未来更有吸引力。第三,无论从法理上还是技术上,都无法阻止比特币与社会商品服务之间的物物交换。这种物物交换与货币交换并没有绝对分明、非此即彼的界限。

 

四、结论
 

诚然,目前的比特币还存在着币值不稳定、安全性差、易于被黑市交易和洗钱者利用等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在发展中有可能的解决的问题。从货币理论出发,指责比特币只是符号,没有价值,没有使用价值,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所以不可能成为货币的观点,在货币理论上是不充分的。本文并非论证比特币必然成为货币,只是认为至少在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性。

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莫过于应运而生的思想。
——雨果
Jump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