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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中原银行涉案行长自杀 当事人披露案件始末 (Read 11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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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非法集资就要承担那个风险,不过有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被银行员工拉入,所以银行员工推荐的金融产品,理财计划一律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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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与非法集资的参与人,风险自担。都非法集资了,风险当然得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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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的中原银行近日因违规操作被处以多项罚款。此前环球网财经一篇题为“中原银行两亿元借债‘跳票’ 涉案行长自杀身亡”的深度调查报导再次成为舆论热点,该案债权人向大纪元披露事件始末。

中原银行是河南省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河南省唯一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2017年7月19日,中原银行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大陆媒体2月12日报导称,河南银监局连发15张罚单,对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中原银行罚款530万人民币,其中中原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因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被罚款50万元;中原银行因通过“双买断”的同业投资模式进行监管套利,被罚款40万元;中原银行郑州分行因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购房首付”,违规向借款人发放虚假按揭贷款,虚增存贷款,被罚款90万元。

“这是银行内部的乱象,整个河南省各个地方的中原银行都有这样的现象。所以它的民事(案件)很多。”马春枝对大纪元记者说。根据公开数据,中原银行上市不到半年,就涉及各类法律诉讼589例。

与许剑波一样,马春枝也是环球网财经曾深度报导案件中的债权人之一。她向大纪元记者披露了该事件的内幕及其后续。

事件发生在2014年5月15日,中原银行新乡新元支行(下称“新元支行”)行长张立以内部资金周转为由,向马春枝及其表弟许剑波陆陆续续借了几千万元。因考虑到新元支行是极具公信力的金融机构,他们同意借款。新元支行前行长张立本人书写借据并加盖新元支行的公章,约定月息2分。

马春枝介绍说,多年来他们与新元支行及张立存在资金借贷往来,这次“银行内部资金周转”,其实是为新元支行的企业贷款方“过桥”融资。借款后,他们断断续续收到一些利息,但时间不久,不仅没有利息,连本金也收不回来了,剩下2300万。

“找她(张立)也没用,没钱,说这个钱都用到银行了,替银行还了那些企业在银行贷款的钱。企业还不上,所以这个钱出不来了。”马春枝说,“全国都有这样的情况。银行有这样的理财业务,各种理财方案,比方说企业在他的银行贷款,贷款到期企业没有钱的情况下,行长要替他去借钱,利息不管是谁出,银行担责任。如果还不上这个钱,有不良贷款,那个行长有可能下台。”

她表示,银行内部月底要“揽储”,就是完成任务,“它有额度,每个月要完成任务,完成了以后员工包括行长,他们的工资和奖金才有保障”。

环球网早前曾引述许剑波的话说:“银行存在各种违规‘过桥’贷款产生的借贷纠纷,新元支行并非孤例。新元支行长期以内部资金运作为由‘揽储’由来已久,该行多个支行联合共同操作‘内部资金运作’,并且由市行审批紧密合作而成。这种运作方式已有数年,新乡银行中原支行的此类运作方式,是上下级支行和其它支行员工共同完成的。所以债权人认为,中原银行不仅有明显过错,同时更存在明显的故意。为此中原银行应当为其行为后果承当法律责任。”

前行长自杀 案件一拖再拖
马春枝回忆说,前新元支行行长张立在外边借了很多钱,大概两个多亿,“我都不知道,后来一起去找她,一直找不到她,就听说她借别人的钱,人家也在找她。然后有几个人把她困住了,困在一个酒店里,然后第二天就死了,说是自杀了”。

张立自杀后,债权人就开始起诉新元支行。“我们的起诉被终止了,说是刑事案件结了以后再走民事程序。然后张立的老公被抓起来了,判了三年,但是他两个人实际上没有什么关系。他现在已经出来了。”

这个案件结束后,债权人的民事诉讼一直没有开庭,直到2016年,“中央第四巡视组到郑州以后,我们都去郑州上访了。”马春枝说:“到郑州上访后,新乡中院副院长和一个厅长去郑州亲自接待我们。然后当面答应我们开庭下判决。2016年9月份,陆陆续续我们这些(债权人)全部开庭了。然后到2016年底。判决书下来了,一审我们赢了。”

中原银行不服上诉,马春枝介绍说:“中原银行找了省领导、省银监局、省政法委,找了好多部门去给省高院施加压力,省政府派人给省高院开了一个会,原话是站到政府的角度去考虑这个事儿,不要让政府损失太大。”

她表示,政府在中原银行有入股,所以省政府不想让债权人赢,“就是根本不想给我们钱。我们都愿意受点损失,赶快把钱拿回来,解决我们的问题。但是他们都不给商量,我才听说,现在又给发还重审了”。

中原银行欲逃脱责任?
除了民事案件被发回重审之外,刑事这边再次立案。马春枝披露说,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跟中原银行的董事长私人关系很好,谢伏瞻给新乡中院写了一个条子。“我们这帮人里边其中有两个人看到这个条子,在新乡中院,就是给中院下了一个条子,不让给我们往下走这个民事,让立案查办,就是拖延时间。”

第二次立案的是河南省经侦总队,2016年3月新元支行的办公室主任包凯被抓。马春枝表示起诉方似乎想把包凯定成“伪造票据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们的钱就不给了。就是把我们都归属于那种非法集资参与人了。”

她介绍说,中央有个文件,称所有参与非法集资的参与人,风险自担。“他们就是想往这上面靠,但是他不够。最后区级法院没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定了‘伪造票据罪’。”

马春枝表示,这个票据都是银行实实在在的真票。当时他们转账行为是在银行柜台上进行的。“不是他一个人在柜台上给我们办手续,是柜台里边的服务员给我们办的手续的,然后行长让这个办公室主任拿着他们的卡,让我们把钱都转到他们的卡上。”

马春枝说,另外控方律师说前行长偷拿了公章,“这完全不符合事实,这个公章就在行长的控制范围之内,她随时随地都可以盖章,根本不用去偷章。每一个支行里都有公章,她还用偷吗?”

银行上市 隐瞒债务及诉讼信息
2017年7月19日,中原银行正式在港交所挂牌。然而,银行合并重组前所发生的相关诉讼,中原银行并未披露。

“我们这些债权人,它都不申报,它怎么能上市?它欺上瞒下。”马春枝说,“我们这些人前段时间跟中原银行说,如果你们不还钱,我们就去香港股市,戳穿你们内部隐瞒债务。”

随后派出所就通知每一个债权人,让他们不要去香港,“也不给我们批护照,就害怕我们都去香港。”

2014年发生的债务,案件一直被搁置,马春枝希望国际社会给予关注,希望早日拿回属于他们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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